→ depravity: 財損沒有精神賠償 = =08/19 19:45
是喔 所以和解金 只能包含財損的部分囉?
※ 編輯: sweet00914 (114.39.145.197), 08/19/2016 19:46:56
第一次報案 遺失的時候 我有列出一張清單 皮夾的內容物
包含一些有價等值的現金禮券、電影票券、icash、等物品
因該房客不承認拾獲皮夾內 有上述物品 所以上述物品也不能列為財損嗎?
※ 編輯: sweet00914 (114.39.145.197), 08/19/2016 19:50:27
→ a9301040: 問一下幾次盜刷行為(簽單的張數及時間)?08/19 21:33
次數約30幾次 每次金額都在500上下 這樣子銀行才不會寄簡訊給我
→ depravity: 不是該先和解侵占遺失物 再來討論這 XD08/19 22:06
→ depravity: 認侵占不認竊盜是因為告訴乃論 和解這等她被起訴別的08/19 22:07
→ depravity: 再說 XD08/19 22:07
推 bearq258: 和解可以要求更多,但是他可能不會賠。和解也是有裁判費08/20 01:45
我也是這麼覺得 都會偷東西了 怎麼還有錢來和解
我也是這麼覺得 都會偷東西了 怎麼還有錢來和解
雖然對方也有工作 但是和解又是漫漫長路 哀...
※ 編輯: sweet00914 (114.39.145.197), 08/20/2016 21:08:55
→ a9301040: 你賺到了!!!如果時間間隔有點久的話,就是犯意個別08/20 22:48
→ a9301040: 一行為一罰,這跟你有什麼關呢08/20 22:48
盜刷的時間天數在4天之內皆有盜刷紀錄
→ a9301040: 就是對方可能很重,所以要跟你和解,不然量刑更重08/20 22:49
→ a9301040: 但對方沒錢給你可能是事實QQ08/20 22:50
→ depravity: 這個人撿的地方比較好少一條 XD08/20 22:54
感謝樓上大大的建議 是否還可加告 偽造文書 與詐欺取財?
因目前侵占罪已成立 且警察已移送地檢署了
推 SuperPenguin: 盜刷實務上可能成立詐欺取財 然後這跟知不知道本人08/21 00:45
感謝樓上大大的回應 應該可加告 詐欺取財 與偽造文書
→ SuperPenguin: 是誰沒有關係08/21 00:45
※ 編輯: sweet00914 (114.39.145.197), 08/21/2016 15:42:36
→ a9301040: 一張簽單成立一個偽造文書08/21 20:37
對方是使用免簽名的小額價值…加值了7.80次
總金額近3萬,不知道此情形偽造文書合理?
因為對方沒有簽名
※ 編輯: sweet00914 (101.13.226.161), 08/21/2016 21:17:27
→ maniaque: 加值歐? 一罪一罰耶~~~~~對方發了~~~~~ ^_^ 08/21 21:18
→ maniaque: 合併刑期都不知道多少了 08/21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