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10/1到職於台北市某公司,至今滿四個月,因理念與公司不符,預計2/19口頭、書面提出離職,和老闆說明我要做到月底,以完整交接業務。 以下有問題想請問各位。 一、 十天前提出離職,那我合法離職日是2/28還是3/1? 二、 我將在2/19和老闆宣告月底離職(大概九天、十天後),那老闆當下要我收拾東西回家,請問這是合法的嗎? 因為我想領二月完整的薪水啊啊啊啊,但查不太到相關條文,想請問版上大大。 三、(這個是幫朋友問的。) 人資表示,正職員工當初到職時簽署的厚厚一疊文件,裡面有一條大意是「被雇主辭退,雇主不必支付資遣費」。 因為文件太繁複,他當初也沒細看,就簽了,請問現在被辭退,領不到資遣費是合法的嗎?還是因為當初到職時簽了名字就沒戲唱了? 四、 和老闆談離職時,我偷偷錄音是合法的嗎?哈哈哈哈,因為老闆有點陰險,很怕被陰。 如果到時候必須要對簿公堂調解,錄音是合法的證據嗎? 以上,感謝各位解答。(膜拜) 祝各位萬事平安順利。 -- 你是我最完整的廢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69.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7343537.A.3EB.html
a9301040: 你提離職,雇主可以下一秒就叫你走人;預告是給雇主反 02/17 23:01
a9301040: 應不是給你的 02/17 23:01
https://www.ptt.cc/bbs/LAW/M.1405218708.A.3A7.html 因為我有看到下面回覆有人表示雇主如果在勞工宣告天數內請勞工離開,必須支付完整宣告天數薪水。
a9301040: 被雇主辭退無資遣費條款無效,但你不是被資遣是自己辭 02/17 23:03
a9301040: 職 02/17 23:03
第三個問題不是我啦XD是朋友借版面要我問的,我很確定我是自願離職,但他是被辭退。 感謝a大回答! ※ 編輯: Cruised (1.169.69.42), 02/17/2017 23:06:26
puppy0327: 個人管見,其實應該視為雇主拒絕勞工預告期間之勞務給 02/18 00:50
puppy0327: 付,尚不得認已終止契約,故仍應給付預告期間的工資, 02/18 00:50
puppy0327: 惟建議樓主這段期間內仍需依公司規範前往打卡或表示到 02/18 00:50
puppy0327: 班,以免被作為時候曠職論處問題~ 02/18 00:50
puppy0327: http://i.imgur.com/gHcWFHJ.jpg 02/18 00:51
maniaque: 其實這條文有弔詭之處,端看如何解釋法令 02/18 02:54
maniaque: 以本案來講,好啦,原PO預告十天是要"交接業務" 02/18 02:55
maniaque: 那試問,老闆那邊認為 "30秒內交接便可" 02/18 02:55
maniaque: 試問,30秒交接完成之後,雇主這邊已無勞工可做的工作 02/18 02:56
maniaque: 雇主已無可派給勞工的工作,試問....給薪水是否合理?? 02/18 02:56
maniaque: 第16條預告期間是約束雇主這一邊 02/18 03:00
maniaque: 換言之,若解除勞動契約是勞工先發動者,並無非要受預告期 02/18 03:06
maniaque: 的存在,這個預告期勞工自主辭職並無享有 02/18 03:06
maniaque: 在15條2項的勞工終止契約預告期準用16條這一塊.... 02/18 03:10
maniaque: 總之,問法院吧..... 02/18 03:12
a9301040: 如果你的三跟前言無關,是另案。那該條款如前述無效, 02/18 11:09
a9301040: 依勞基法跟勞退條例給付資遣費 02/18 11:09
sindyevil: 19當日不算,2/20-21-22-23-24-25-26-27-28-3/1 02/18 15:56
sindyevil: 有無資遣費要看怎樣解讀,可以解釋雇主放棄那十天預告的 02/18 15:58
sindyevil: 權利,也可以解讀你提月底,但是對方提前,雙方意思不合致 02/18 15:59
sindyevil: ,但是實務上人資處理的時候會喬好,你該找人資的.. 02/18 16:00
sindyevil: 3.違反法令,自始無效,您說呢? 02/18 16:00
sindyevil: 4.是 02/18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