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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 我以及我補習班同學 在IELTS版上PO了關於某補習班的不推薦文章 文章代碼(AID): #1P_9eW4o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ELTS/M.1509726752.A.132.html 文章代碼(AID): #1Q0Nr5CN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ELTS/M.1510047045.A.317.html 上個月 我開始收到此補習班的電話 說隔天補習班關門前不回電的話 就要請律師處理 而同學a大也收到相同電話 甚至還傳簡訊說要走法律途徑 簡訊與詳細內容如下 文章代碼(AID): #1QtU0Xg6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ELTS/M.1524490273.A.A86.html 我的文章也有找過法律界友人看過 他也認為只是陳述事實 所以我一直不願意去回電 說實在我也沒啥義務回電 今天凌晨 聲稱是此補習班的友人 又再PO了一篇文章 一直不斷的強調說明我們說的不是事實 以及是我們不願意溝通 文章代碼(AID): #1QyTPyx0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EFL_iBT/M.1525798524.A.EC0.html 不知這樣 我們是否也可以作為證據 有天反告他們 騷擾與恐嚇呢? 此外 所以我順手查了一下補習班的立案 發現根本沒有以此名稱立案的補習班 但是相同地址有另外名稱 這樣是合法的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65.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5880720.A.0EC.html
iscu: 騷擾要有明確事實 恐嚇要有非法手段並且讓你感到害怕05/10 00:18
iscu: 如果只是說你不撤銷道歉的話就要提告 這是不違法的05/10 00:19
iscu: 說要打你扁你殺你才是違法的05/10 00:19
了解~~ 謝謝!
cck525: ontent.aspx?LawID=P05H1005-20110809「補習班對外招生或05/10 01:32
cck525: 為其他法律行為時,應以核准立案之名稱全名具名。」05/10 01:32
cck525: 直接檢舉未立案補習班吧05/10 01:39
所以他只能用他原先立案名稱告我 他不能用W**G*的名稱對吧?! 因為他補習班不論招牌還是收據都沒有寫實際立案的名稱 謝謝你的資訊!
wallachia: 順便檢舉消防05/10 07:49
消防通常都不會通過的意思?! ※ 編輯: gorilla123 (118.160.165.108), 05/10/2018 17:33:28
cck525: 可能沒法用w****o告 但也不排除老闆直接用自己的名字告 ..05/11 00:59
cck525: .(不知道對方是要告民事還刑事 )是覺得如果要檢舉的話可05/11 00:59
cck525: 以直接向北市府教育局檢舉啦 估狗一下應該都有 還有像樓上05/11 00:59
cck525: 說的 消防安檢 國稅局 應該都可以順便一起05/11 00:59
cck525: 很多沒立案的補習班都有安全的疑慮 都不知道學生怎麼敢擠05/11 01:08
cck525: 在那種地方上課05/11 01:08
謝謝c大! 想請問一下 老闆用自己名字要怎麼告? 我們裡面也沒有寫到老闆的名稱 他要先有辦法舉證W**G*=他本人?! 目前知道老闆是外國人 但不知道有沒有台灣國籍… 我現在想想 那補習班擁擠程度 上課真的是在玩命QQ ※ 編輯: gorilla123 (223.139.170.70), 05/11/2018 15: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