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Lailungsheng: 你管他什麼罪,提告是權利,問問問…不如告09/02 16:01
→ richman: 謝謝一樓的建議,但請互相尊重謝謝09/02 16:07
你上一篇問一問就刪文章,互相尊重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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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ichman: 我只是詢問法律的問題,應該沒有不尊重各位吧 09/02 16:09
→ richman: 也謝謝各位給予意見,因為他待會就要過來現場 09/02 16:10
→ richman: 想讓他知難而退不要有一些其他有的沒的 09/02 16:10
→ richman: 如果是住台北,我也願意付她一千的車馬費 09/02 16:10
→ richman: 大概是這樣打算 09/02 16:10
→ richman: 如果是刑事的詐欺,提告後是公訴罪,但總要先保全證據吧 09/02 16:11
→ richman: 我一點也沒看到你給我任何建議,能告他什麼 09/02 16:11
→ richman: 是詐欺的計程車司機壞,還是掉手機的人有問題請搞清楚 09/02 16:12
→ saltlake: 你都先給對方定為詐欺罪了還問個毛線? 09/02 16:17
→ saltlake: 這個版部是在提供你免費法律顧問,而是在交流討論法律 09/02 16:19
→ Lailungsheng: 我是沒建議,不過你把上一篇刪文回復,再來說嘴吧… 09/02 16:20
→ Lailungsheng: 其他版友的建議都被你刪了zzz 09/02 16:20
→ saltlake: 你愛就刪文,其他有類似問題的網友就失去先前網友提供 09/02 16:20
→ saltlake: 的交流意見,是很自私的行為。 09/02 16:21
推 richman: 如果是這樣,我向各位道歉,畢竟不是法律人 09/02 16:23
→ richman: 只是沒有遇過這種事情,接下來我會請友人報警處理 09/02 16:23
→ richman: 這樣應該就簡單多了 09/02 16:23
→ a1679210: 我比較想知道樓上 會不會被法官打臉 09/03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