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rmess: 1是 2對10/19 13:23
→ Hermess: 可以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10/19 13:25
→ Hermess: 不過你們只需要依照比例負擔共用部份的維護費10/19 13:26
→ Hermess: 而且如果百貨恢復商業行為。你們店面不是也會增值嗎? 10/19 13:27
推 maniaque: 樓主心態,就跟常見一樓不願意分攤修繕費用的心態類似 10/19 13:32
→ maniaque: 要說自私自利,這就是....可是看事情可以這麼狹隘嗎? 10/19 13:33
→ maniaque: 樓主心態,常見一樓不願意分攤"電梯"修繕費用的心態類似 10/19 13:33
→ maniaque: (上面這行更正推文第一行)10/19 13:34
→ ken211812: 照理來說,停車位本來就是依照持分分得的 10/19 16:28
推 ken211812: 可以參與管委會一起製訂保障自己權益的部分阿10/19 16:32
感謝各位的解答,我在詳細做補充好了。
之前還沒法拍前都不用繳所謂的管理費(上面提過荒廢許久),但法拍後買家公告說百貨
以是大樓,並要求按坪數繳交管理費用,這樣每個月會額外多出上萬塊的費用?
所以目前在意的點是整修的部分不是我們的區,但又每個月又要多一筆花費,目前還是荒
廢狀態,也沒人管理,請問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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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ermess: 恭喜第30000篇。 10/19 17:50
→ Hermess: 這樣說好了。一般來說很少有一棟大樓有所有權人持有超過2 10/19 17:57
→ Hermess: /3的。但是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採取的多數決來看。他們 10/19 17:57
→ Hermess: 的做法是合理的。 10/19 17:57
推 Lailungsheng: 你拿錢找律師幫你研究啊… 10/19 18:32
→ Lailungsheng: 店面租人~一個月多少租金?免費咨詢這樣合理嗎=.=? 10/19 18:35
→ Hermess: 沒啦。目前應該是廢墟。南部很多廢棄百貨公司。店面也租 10/19 18:52
→ Hermess: 不出去的。現在應該是有建商要活化。 10/19 18:52
→ miludepon: 謝謝Hermess大大的解說! 10/19 19:17
推 kery1120: 滿合理的啊,會買公寓大廈不是就該想到有維護費用問題 10/19 19:24
→ kery1120: ?如果不想負擔維護費跟管理費,可以跟對方談賣屋 10/19 19:24
→ maniaque: H大,個人認為一樓有開店,沒開不會來問這個.... 10/19 20:13
→ maniaque: 那種大樓應該是比較特別的大樓,產權是分散的 10/19 20:14
→ maniaque: 只是百貨那時候租下這些產權開店, 10/19 20:14
→ maniaque: 那百貨收了,由於一樓店面可以獨立使用 10/19 20:14
→ maniaque: 所以就可以繼續營運或租出 10/19 20:14
推 Hermess: 喔喔。那的確是有可能。之前大統燒掉跟尖美都是只有店面 10/19 20:41
→ Hermess: 。 10/19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