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CWck: 推 11/19 23:30
→ wayne62: "他們是否曾思考過,德國…"不好意思還真思考過原po有盲點 11/19 23:50
→ wayne62: 原po說德同志伴侶法到放入婚姻法 花了16年,但根據wiki 11/19 23:53
→ wayne62: 而享有的權利與義務都應該延伸適用於同性…, 11/19 23:55
→ wayne62: 等於8年就磨合好了(靠同志1次次打官司) 剩下8年的拖延 只 11/19 23:57
→ wayne62: 是因為政治人物的不作為(基民黨選票考量?) 11/19 23:57
→ wayne62: 原po說的"磨合", 也是同志1次次跟法院爭權利,有關乎 德國 11/20 00:00
→ wayne62: "人民是否能夠接納"嗎? 而我們已知德國經驗,修法時直接 11/20 00:01
→ wayne62: 把德國案例考量進來,不是就可加速"磨合",不用讓台灣同志 11/20 00:02
→ wayne62: 再像德國同志重跑一次同樣的流程嗎? 11/20 00:03
→ wayne62: 還有思考過,跟台灣不同 德國之所以不能立即同婚理由: 11/20 00:04
→ wayne62: 才廢除此法.社民黨與綠黨基於當時社會風氣只好選擇立專法 11/20 00:06
→ wayne62: 還有守舊派不滿…法院對德文"Ehe(婚姻)"最狹義解釋,僅指 11/20 00:08
→ wayne62: 1男1女組合。這跟17年後的台灣社會狀況都大不相同。 11/20 00:09
我先提一樣東西,試請討論.
刑法 第239條
請問 碰到同性伴侶硬套進民法婚姻的狀況,請問司法體系怎麼處理???
配偶一方偷吃,在外面亂搞男男/女女關係,
同性伴侶完全束手無策歐...............
"權益保障在哪??"
同性伴侶你拿什麼證明 通姦 ??
大家看著辦啊.
※ 編輯: maniaque (180.217.246.226), 11/20/2018 00:27:50
→ wayne62: "…《刑法》對性行為的定義早已不限性器官,在廢除通姦罪 11/20 00:33
→ wayne62: 之前,同性若要適用,只要交由法院針對個案認定即可,不能 11/20 00:33
→ wayne62: 因為《刑法》還沒修,就以此當藉口不修《民法》保障同婚 11/20 00:34
→ wayne62: 權益 11/20 00:34
→ wayne62: 若以德國那樣要同志苦苦去打官司爭回權益的話,這也可以啊 11/20 00:40
→ wayne62: 若有同志要告通姦 告不成的話,同志他可以層層上訴打官司 11/20 00:41
→ wayne62: 或要求解釋或修法等等吧。 11/20 00:42
→ saltlake: 因為政治人物的不作為(基民黨選票考量? <- 不是自己已經 11/20 01:11
→ saltlake: 給答案了? 等選民磨合 11/20 01:11
→ wayne62: 個人不覺那叫等選民磨合,wiki那寫2006年民調 德國民眾52% 11/20 02:06
→ wayne62: 支持同性婚姻關係;德國政府2016年的民調,超過83%的德國 11/20 02:07
→ wayne62: 民眾,支持同婚合法. 後來開放同婚也是政治算計,快要國會 11/20 02:11
→ wayne62: 大選,梅克爾擔心其他政黨用同婚議題攻擊她 才讓步。 11/20 02:12
→ wayne62: 梅克爾之前反同婚的理由也被人詬病,似純憑感覺不好來反 11/20 02:15
→ wayne62: 還刺激到德國許多鄉民表示意見. 11/20 02:31
→ showeig: w大,不用理這篇文章,他之前就提出多奇怪論點 11/20 02:39
→ saltlake: 我國對同性婚做了有效的民調嗎? 11/20 03:14
→ zeephine: 德國當初為什麼立同性伴侶法的原因跟他們的宗教信仰有 11/20 03:41
→ zeephine: 很大的關係 建議原po可以去找戴瑀如老師寫的幾篇討論德 11/20 03:41
→ zeephine: 國同性伴侶法的文章來看 月旦資料庫都有 11/20 03:41
推 malemma: 刑法對性行為的定義不限於性器接合,那是為了強制性交罪 11/20 09:37
→ malemma: 。但通姦罪就是只考慮性器接合啊...... 11/20 09:37
推 damonwhk: 12案是不同意同志結婚。 11/20 10:09
推 damonwhk: 12和14案不只是創法方式之爭 11/20 10:10
推 showeig: D大,原po是連提案理由書、辯論都沒看的人,怎麼會理解你 11/20 11:04
→ showeig: 提到的爭議,他純粹就只是想搗亂而已 11/20 11:04
噓 oherman: 德國那種失敗的方式拿來舉例?怎麼不提英、法、美 11/20 16:55
推 Bainite: 推 解釋好清楚 剛剛沒有先爬文就發文 囧 11/20 22:26
→ showeig: 這樣叫解釋很清楚,你的標準會不會太低了 11/20 22:26
→ dog7587: 12不是保障同性兩人有家庭關係嗎? 11/21 02:31
→ dog7587: 應該不是同性不能結婚吧? 11/21 02:31
→ showeig: 請仔細看12案的提案理由書 11/21 06:33
→ showeig: 簡單說就是跟這篇文章一樣,故意曲解釋字真正意思 11/21 06:38
→ showeig: 12案理由書裡面,不是另訂專法保護同性婚姻那麼簡單 11/21 06:39
→ showeig: 萌萌主張是同性之間不能結婚,所以要另立專法 11/21 06:44
→ showeig: 不是要另立專法保障同性婚姻 11/21 06:44
→ wallachia: 那給天主基督教徒神聖婚姻專法要嗎? 完全依照他們的聖 11/21 13:04
→ wallachia: 經。 11/21 13:04
→ wallachia: 在十誡規定,婚前性行為跟離婚都會死。 11/21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