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iaque (maniaque)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違規設攤」之疑問
時間Sun Dec 15 09:28:39 2019
※ 引述《LIDERYEE (我愛渝渝 )》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違規設攤」之疑問
: 時間: Sun Dec 15 01:47: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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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請問各位違規設攤是一定要有「攤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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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只要站在路邊看起來在賣東西就可以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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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禮拜六在新北耶誕城手上拿了四、五個LED的頭飾就被一名警察查証件並以「違規設攤」開了一張1200-1800的罰單
:
: 可是我當時並沒有兜售商品給人,也沒有叫賣的行為。就只是站在人行道手持四、五個LED的頭飾便被開單。覺得很冤枉,如果我今天真的在販售商品給人的過程而被開單,我也認了。想問為什麼警察可以直接沒有證據就認定我「違規擺攤」而開單呢?
:
: 我認為起碼也要抓到我販售商品才能開單吧,不然按此標準,站壁流鶯是不是也可以直接看到就開單呢?
:
: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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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6345647.A.4D4.html
: → LIDERYEE: https://i.imgur.com/wFZYN9J.jpg 12/15 01:49
: → LIDERYEE: 補一個罰單的違規事實 12/15 01:49
: → wim1990: 你可以去申訴 12/15 04:25
: → Lailungsheng: 你簽名了…這樣要提出證據的是你?(純向其他大大提 12/15 06:22
: → Lailungsheng: 問) 12/15 06:22
: → justicesword: 簽名只是指你收到罰單 12/15 08:49
"攤位" 這個詞,其"具體樣貌" 本就隨著時間,社會風氣,觀念,
創新科技等等,而會有不同型態的樣式出現.
20年前,有人想過靠搞笑並且上傳影片,就可以身價破億嗎?
你若認為這個詞,需要透過法律解釋來做更明確的定義,可以,請付三百塊,
透過行政訴訟,
買一份經由國家三等司法官特考及格的專業法官的判決書來看.
這部分就這樣子.
至於其他的部分嘛?
請"誠實"回答下列問題.
1.你是怎樣到會場?
有交通工具嗎?
有同伴嗎?
有隨行包包或寄存在他處的包包嗎?
2.續上若有交通工具,車上是否還有其他燈飾等物品?
若有隨行包包,包包內是否還有其它燈飾等物品?
3.你到會場多久了?站在那邊多久了?
4.你到會場期間,以及站在那邊期間,是不是完全不發一語,當路人詢問,
你也完全不做任何回應? 就只是拿著燈飾?
以上這些,有人可以證明嗎?
5.你站在那邊的目的是什麼? 原因是什麼?
6.為何要拿著五六個LED頭飾,一個人孤伶伶的站在這麼冷的夜晚,
看著人家情侶還是家庭,歡歡喜喜在這個充滿在這麼歡樂的會場?
要是以上六題,您都誠實回答,且回答內容跟做生意完全無關的話
那,在此衷心給您個建議
[去尋求專業心理醫療諮商,給自己一個機會,不要犯下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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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mark: 話不是這樣講吧,應該是開單的人要舉證原PO有販售廣告動作 12/15 12:33
→ spmark: 而不是原PO來回答這些問題 12/15 12:33
推 jay111101: 違規設攤不用販賣行為就可以開單!這種肯定是有人檢舉 12/15 13:42
→ jay111101: 警察才會去開單,不服氣去打行政訴訟請檢舉人出來作證 12/15 13:42
推 eric008: 推樓上s大 12/17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