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吃飯時吃到碎玻璃
時間Sun Feb 9 21:38:50 2020
※ 引述《wasugar (.....)》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吃飯時吃到碎玻璃
: 時間: Sun Feb 9 14:00:22 2020
:
: 各位板上先進好。因為小弟今天叫外送時。在便當內吃到一塊碎玻璃。幸好及時吐出沒有
: 受傷。打給店長反應時,店長一開始只說重做一份新的餐點。後來說要反應給消保官。店
: 長才向他們老闆反應。說要賠償餐點金額10倍(約1500元) 小弟沒這方面的知識。想請
: 問這種狀況應求償多少比較合理? 再請大家指教。感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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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ock0807: 500吧 02/09 14:23
: 推 t8754035: 這裡是台灣,拿到1500實在多了 02/09 14:27
: → wasugar: 了解。謝謝上面版友的指教 02/09 14:35
: → JustSad: 外國才有巨額精神賠償,台灣法官認為我們精神很難受傷 02/09 20:12
: ...
我國以外,德國和日本法院判給原告的精神賠償金額又如何呢?
就民法方面我國目前的法典主要繼受於德國,日據時期日本又把主要繼受於
德國編纂的日本民法典施行於臺灣,結果目前我國法學界刊物頗可見到強調
我國民法的學說和判決也要盡量考慮德日學說和司法判決的發展,以免「失
去」營養云云。
那麼德國和日本對於精神方面的損害賠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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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oist9999: 德日基本上沒有「懲罰性損害賠償」,而是歐陸「損 02/09 21:44
→ taoist9999: 害填補性賠償」那一套,基於「有損害,始有賠償」 02/09 21:44
→ taoist9999: 之原則。 02/09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