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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沒板主,這篇先備份。 批踢踢的機台在台北,無法轉移管轄區,等我有上台北再看心情。 討論不同於謾罵。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95.29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7829711.A.116.html : → JustSad: 「發生後」不是「發現後」…… 04/26 00:47 : 推 rinatwo: 1樓... 04/26 08:12 : → rinatwo: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 04/26 08:14 : → rinatwo: 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04/26 08:14 : → JustSad: 按照本文敘述,他要先證明自己「近期才發現」吧? 04/26 08:27 : 推 rinatwo: 不要跳針 自己說錯就說錯 不要提及案件細節舉證 04/26 08:53 : → JustSad: (我有否認我按照他內容的推文嗎= =? 04/26 09:02 : 推 rinatwo: 舉證採信不採信是檢察官或法官說了算 我們兩個是嗎? 04/26 09:02 : → rinatwo: 有誰能保證自己的主張一定能司法官認同的 04/26 09:03 : ※ 編輯: guaren (110.50.149.7 臺灣), 04/26/2020 22:55:33 : 推 q135q135: 建議樓上不用浪費時間跟一個低能不懂裝懂又愛跳針的人吵 04/26 23:13 : → q135q135: 架 他們這種人都是死不認錯的 04/26 23:13 : → JustSad: 可憐到拿不出論述需要耍嘴皮還不敢明著罵,廢到笑! 04/27 07:23 : → q135q135: 有個低能的咖小自創一個單位叫強制執行處 然後說行政執 04/27 09:32 : → q135q135: 行分署就是他所稱的強制執行處 真是有夠低能的 04/27 09:32 : → JustSad: 弱到被說咖小就記仇一直想報復,還學我當時的用字。 04/27 11:36 : → JustSad: 我收到的文件跟電話錄音都是行政執行處,當時備好打臉 04/27 11:37 : → JustSad: 我如果說的是強制執行處,剪輯截圖不會發現錯誤改說法? 04/27 11:39 : → JustSad: 上網查法律條文自稱律師強制執行20多件,不敢回答問題? 04/27 11:40 : 推 q135q135: 收到的文件跟電話錄音都是行政執行處?是有沒有這麼低能 04/27 13:09 : → q135q135: 啊 一個號稱有豐富執行經驗的人 連處理強制執行的單位 04/27 13:09 : → q135q135: 是什麼都不知道 真是笑死人了 04/27 13:09 : → q135q135: 我記錯了 原來某個低能的咖小自創的單位叫做“強制執行 04/27 13:20 : → q135q135: 署” 哈哈哈 04/27 13:20 : → q135q135: 誹謗罪追溯期從”發生後”起算?這真是好笑到令人無言啊 04/27 13:22 : → JustSad: 你問的問題我哪一次沒回?後來不敢答的是誰? 04/27 19:29 : → JustSad: 我問的問題你哪次沒避重就輕,重點都打迷糊仗? 04/27 19:30 : → JustSad: 我懶得找,根本不知道哪一篇有人耿耿於懷…… 04/27 19:31 : → JustSad: 如果你有當時截圖,貼出來我道歉,沒有就別耍寶! 04/27 19:31 : → JustSad: 而且以前的你還比較有論述能力,現在只會耍嘴皮…… 04/27 19:33 : 推 q135q135: 第一 我不會浪費時間回答低能問題 尤其是愛不懂裝懂者 04/27 19:47 : → q135q135: 的低能問題 第二 某些低能者連處理強制執行的機關是什 04/27 19:47 : → q135q135: 麼都不知道 只會在那邊嗆東嗆西 丟人現眼 低能至極 04/27 19:47 : → q135q135: 第三 文章代碼#1T_9fkPF 某人快道歉吧 不過以某人死 04/27 19:48 : → q135q135: 不認錯的尿性 要求他道歉是緣木求魚 04/27 19:48 : → q135q135: 第四 會老是認錯人的低能 要嘛是瞎了狗眼 要嘛是腦子 04/27 20:02 : → q135q135: 受損 某人自己選一個吧 04/27 20:02 : 推 q135q135: 第五 某個低能的咖小連強制執行和行政執行都分不清楚 04/27 20:08 : → q135q135: 建議他多唸點書 不要懂點皮毛就出來胡言亂語 徒然丟人 04/27 20:08 : → q135q135: 現眼罷了 04/27 20:08 : → q135q135: 對了 某個低能咖小知道什麼是“行政執行分署“嗎?哈 04/27 20:09 : 推 JustSad: https://i.imgur.com/2Guh565.jpg 04/28 09:39 : → JustSad: 這篇文章嗎?你確定? 04/28 09:40 : → JustSad: https://i.imgur.com/VohFoSf.jpg 04/28 09:40 : → JustSad: 因為你不敢對賭,所以我才沒秀證據。 04/28 09:41 : 推 JustSad: (懶得爬文找出來是覺得每次都類似結果 04/28 09:43 : → JustSad: 不知道自己在秋什麼常常落漆自己挖洞跳 04/28 09:43 : → JustSad: 咖小<這兩字以前你有沒有用我不知道 04/28 09:44 : → JustSad: 我來本板以前以為是灰色地帶用字所以嗆你 04/28 09:45 : → JustSad: 後來別板被桶後就很少使用,所以印象深刻 04/28 09:46 : → JustSad: 老規格,你找出文章我道歉,如何? 04/28 09:46 : → JustSad: (我喜歡看人打臉文中秀自打臉證據,爽! 04/28 09:47 : 推 q135q135: 真是低能到有剩 到現在強制執行和行政執行都搞不清楚 04/28 12:34 : → q135q135: 我是看不懂要對賭什麼 賭強制執行是行政執行署管的嗎? 04/28 12:34 : → q135q135: 笑死人了 哈哈哈哈哈 04/28 12:34 : → q135q135: 某個低能咖收到行政執行署的函 我猜大概是罰單沒繳被行 04/28 12:42 : → q135q135: 政執行了 是酒駕的罰單還是其他交通違規的罰單呢?話說 04/28 12:42 : → q135q135: 行政執行署的文和最高限額抵押權有什麼狗屁關係 別人在 04/28 12:42 : → q135q135: 討論最高限額抵押權 某個低能咖在扯行政執行署 還叫別 04/28 12:42 : → q135q135: 人去行政執行署工作咧 真是丟人現眼 04/28 12:42 : → q135q135: 老話一句 依某個低能咖死不認錯的尿性 要他道歉無異緣 04/28 12:47 : → q135q135: 木求魚 對了 某個低能咖到底搞清楚什麼是“行政執行分 04/28 12:47 : → q135q135: 署“了沒?哈 04/28 12:47 : → q135q135: 最後問某個低能咖一個簡單到靠北的問題:知道處理一般強 04/28 12:50 : → q135q135: 制執行事件的單位是那一個嗎?(我猜他大概回答不出來吧 04/28 12:50 : → q135q135: 哈) 04/28 12: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7.140.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8057398.A.8AF.html
q135q135: 回答不出問題就惱羞成怒想告人哦 笑死人了 想當訟棍就 04/28 18:30
q135q135: 說一聲啊 敢說要敢做哦 可別當個低能的小孬孬哦 哈哈 04/28 18:30
q135q135: 哈哈 04/28 18:30
m1234m5678mm: 沒有必要搞成這個樣子啦...該退讓的退讓吧... 04/28 23:04
bluedolphin: https://i.imgur.com/io3OiDR.jpg 04/28 23:11
jay111101: 不太懂主機在台北跟管轄權有什麼關係?? 04/28 23:23
q135q135: 就有個愛不懂裝懂的咖小在秀下限 號稱有執行經驗 卻連 04/29 00:08
q135q135: 強制執行和行政執行都搞清楚 還愛半路亂認人 十足小丑 04/29 00:08
Hermess: 總覺得告下去可能會發現在亂的都是同一個人不停換分身。 04/29 08:57
q135q135: 總覺得這個板有很多低能 還有很多罹患幻想症的人 04/29 09:42
Hermess: 說的真好,之前帳號共用那個洗錢被砍的也是這樣說的。然 04/29 11:21
Hermess: 後他就被砍掉了。 04/29 11:21
q135q135: 所以有人想對賭嗎?賭某些咖小從頭到尾都認錯人 天眼通 04/29 12:45
q135q135: 練失敗了 二十萬就好了 若不敢賭就閉上各位的鳥嘴吧 04/29 12:45
k701: 這板有趣的地方在於連基本判例都看不懂的人也能堂而皇之的與 04/30 18:31
k701: 人討論 甚至說教 呵呵 04/30 18:31
Hermess: 前版主都因為洗錢跟共用帳號被砍除了。還搞到自己被通緝 05/01 05:05
Hermess: 。再有些牛鬼蛇神也不意外。只是很有趣的是那些罵人連篇 05/01 05:05
Hermess: 的。都是被砍之後才出現的。還會排隊呢。 05/01 05:05
q135q135: 不敢對賭的咖小還在扯一堆低能的話 邏輯堪慮啊 05/01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