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oist9999: 最多就是只能跟你們要30萬啊!05/10 22:49
→ taoist9999: 其實不是跟你們要30萬,因為你們並非債務人,只是強制05/10 22:55
→ taoist9999: 執行後頂多優先受償30萬而已。05/10 22:55
→ taoist9999: 建議去跟金管會申訴,別浪費時間找民代。05/10 22:59
→ taoist9999: 05/10 23:00
→ taoist9999: 至於要不要找律師?05/10 23:01
→ taoist9999: 我是認為把律師費省下來當和解金算了。05/10 23:01
→ taoist9999: 銀行真的跟你打官司,從第一審打到第三審,那個律師費05/10 23:02
→ taoist9999: 當和解金來解決,大家還省時間省心力來快速解決事情。05/10 23:02
→ chyunyou: 請問至金管會申訴,是否可以跟銀行協商?05/10 23:14
推 KKyosuke: 對方也沒辦法強執了 其實打個官司也行 不會太貴05/11 00:09
→ KKyosuke: 總比給銀行30萬划算05/11 00:09
→ KKyosuke: 你要銀行自己乖乖塗銷是不可能的 打個一審有判決銀行也05/11 00:10
→ KKyosuke: 才有辦法繼續作業05/11 00:10
→ CCWck: 不塗銷對你有差嗎?05/11 00:17
推 KKyosuke: 將來轉手的時候有差(?05/11 00:26
→ chyunyou: 單純父親覺得要乾乾淨淨的房產,他才能安心05/11 00:40
→ Hermess: 直接民事打個【抵押權不存在之訴】訴求抵押權設定時間在05/11 00:46
→ Hermess: 買屋登記時間之前。抵押權非你們與銀行之間的關係。05/11 00:46
→ chyunyou: 感謝各位大哥指教,小弟我似乎想走"債權不存在"下去切05/11 01:01
→ chyunyou: 畢竟銀行的確坦承拿不出該筆30萬元的債務05/11 01:02
→ chyunyou: 資料跟舉證05/11 01:02
推 demangel: 印象中看過類似的案子,應該蠻難的…05/11 01:11
推 demangel: 但39年也真的太久了…05/11 01:18
→ chyunyou: 請問demangel大,所謂的難處是指?05/11 01:23
推 KKyosuke: 啥不存在 買賣又不會影響抵押05/11 05:24
→ KKyosuke: 要塗銷抵押權走確認債權不存在+塗銷抵押權,打時效啊05/11 05:27
推 Apologize924: 太扯了05/11 08:45
推 jasonyeh: 其實不難耶,如果時間夠久就有民法第880條的適用,再依05/11 09:25
→ jasonyeh: 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就好了05/11 09:25
→ jasonyeh: 你打債權不存在沒用啊,因為抵押權登記還是沒塗銷05/11 09:26
推 cape129: 實務上認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係「被合併金融機關設定」,當05/11 09:47
→ cape129: 發生合併,其效力不及於另一金融機構之債務。05/11 09:47
推 q135q135: 抵押權不存在之訴?本板永遠不缺愛不懂裝懂的咖小05/11 12:51
→ andybg: 我家的案子跟你很像 差異在於祖母留的問題 我家是先打債05/11 17:57
→ andybg: 權不存在之訴 贏了才能去處理塗銷抵押權 至於結果 第一審05/11 17:58
→ andybg: 法官不知道怎麼幫兩邊搓的 後來當庭十五萬和解05/11 18:00
→ andybg: 沒塗銷的話 將來貸款或轉賣都有問題05/11 18:01
推 higger: 買賣為何不會檢查抵押權?05/11 19:21
→ Hermess: 這兩個給你參考。不過還是建議諮詢一下律師。05/11 20:13
→ Hermess: 確認抵押權不存在跟要求抵押權塗銷是可以一起訴求的。05/11 20:27
→ chyunyou: to higger 因為家父當年對房屋買賣不懂流程05/11 22:01
→ chyunyou: to Hermess 謝謝您的意見05/11 22:02
推 q135q135: 法律事實不同的事件可以直接拿來引用?老話一句 本板永05/11 23:03
→ q135q135: 遠不缺愛不懂裝懂的人05/11 23:03
推 q135q135: 原po問的是最高限額抵押權 某個咖小卻引二個普通抵押權05/11 23:28
→ q135q135: 的判決 是在搞笑嗎?不懂裝懂 貽笑大方05/11 23:28
推 q135q135: 實在看不出某咖小為何引士院塗銷抵押權的判決來打臉自己05/12 00:08
→ q135q135: 的用意為何?自取其辱嗎?多唸點書好嗎?05/12 00:08
→ Hermess: 案號都給你了。士林地院108訴1113就是最高限額抵押權阿。05/12 00:12
→ Hermess: 不看判決可以不要來亂嗎?05/12 00:12
→ q135q135: 以某咖小的智商 我很難跟他解釋什麼是請求塗銷抵押權登05/12 00:15
→ q135q135: 記之訴 什麼是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 以及二者之區別為05/12 00:15
→ q135q135: 何 也很難解釋什麼是給付之訴 什麼是確認之訴 以及二05/12 00:15
→ q135q135: 者之區別為何 更難以解釋最高限額抵押權和普通抵押權之05/12 00:15
→ q135q135: 區別為何 不是懂得查幾則判決就能改變某咖小不懂裝懂的05/12 00:15
→ q135q135: 事實 多去唸點書吧 少丟人現眼了05/12 00:15
→ Hermess: 希望你不會是之前被通緝的前版主05/12 00: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46.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9214851.A.BD6.html
推 q135q135: 啊原po不是自認很懂 又自認很會找判決 可以把給付之訴 05/12 01:19
→ q135q135: 和確認之訴混在一起談 又很會當訟棍告人來維護自己的權 05/12 01:19
→ q135q135: 利(X) 玻璃心(O) 那原po自己認真回一篇就好啦 看不懂 05/12 01:20
→ q135q135: 為何要特地po這一篇廢文 05/12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