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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小弟最近修繕樓地板的供水爆管造成上下漏水 因為是在共用壁內 與樓下協調好一人出一半 (有賴的文字記錄、現場協調也有見證人) 施工前一天也跟對方確認付款方式 沒想到今天水電師傅做到快結束 對方突然反悔不付錢 認為要找出原因究責....再來出錢 但我也不可能請師傅先離開 只能先出錢... 金額不大,但也將近兩萬元了 也算是生活負擔 目前是想先寄存證信函再進行提告程序 小弟問題是說 1.存證信函的用字以及的引用法條,是否會影響未來提告 2.小弟才識學淺, 想問是否可援用”損害賠償”這一條 3.因為金額不大, 提告之餘還有什麼其他救濟方式 (因當下爆氣已經吵翻天...可能對方也拉不下臉 不好意思打擾了,謝謝各位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2.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6930039.A.5FF.html
KKyosuke: 1. 不懂就不要寫,不用提到法條,不賠償就走法律程序這 03/11 12:38
KKyosuke: 樣也就夠了,存證信函只是證明有通知而已 03/11 12:38
KKyosuke: 3. 這個金額提告也是進調解。兩方都住戶沒有什麼其他更 03/11 12:40
KKyosuke: 有效率的方式了 03/11 12:40
JustSad: 不想花錢就自己研究,有不懂的再問;你的錢丟給別人幫? 03/11 13:11
JustSad: 其次是網路上的參考,萬一有誤,你要找誰賠?信自己吧! 03/11 13:13
JustSad: 各地方鄉鎮市公所、民意代表、法院,都有免費諮詢可申請 03/11 13:14
JustSad: 不想花錢不要覺得有人能幫你包辦到好,自己不學吃虧倒楣 03/11 13:16
JustSad: 退一百步,兩萬元以下、你是樓上、已經付錢、可能是主因 03/11 13:17
JustSad: 走法院訴訟可能只是讓你上一課訴訟流程,未必判對方要付 03/11 13:18
JustSad: 賴對話紀錄,你只能證明他「原本想付」一半,不是一定要 03/11 13:19
JustSad: 講白一點,欺負他不懂or沒時間不想走法院,可能和解。 03/11 13:20
JustSad: 否則真的走訴訟,你不一定能有預期的結果,他更不會付。 03/11 13:21
kt102441: 支付命令 03/11 13:47
cape129: J先生講的請略過,避免被誤導。 03/11 15:42
kery1120: 直接請求履行協議 03/11 17:54
q135q135: 推15樓 某J的推文建議略過 以免被誤導 03/11 21:04
JustSad: #1UkNw3lM #1TSc__gM 03/12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