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就事論事)1.欠債不還,不是好事, 2.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08/07 06:27
→ nemohuang: 代回覆謝謝 08/07 08:32
推 timshow: 不當得利15年 08/07 10:04
→ maniaque: 帳單沒付,可以擴大解釋成不當得利??? 不錯耶~~ 08/07 10:34
→ maniaque: 樓上要不要考慮當大法官? 08/07 10:35
推 ultratimes: 不當得利=沒有法律上原因的得利 08/10 12:23
→ ultratimes: 你只要找的到法律上的交易名詞就不是不當得利 08/10 12:24
推 kingkung: 沒多少錢繳一繳比較快 08/15 23:41
推 jiabao0508: 正好我板上有發過電信欠費主張時效兩年抗辯的經驗談 08/21 00:16
→ jiabao0508: 可參考 08/21 00:16
→ nemohuang: 以上謝謝 08/21 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