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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FFAAA (機會是要把握不是等待~)》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車禍被告已升天請教後續處理! : 時間: Tue Dec 16 09:56:38 2025 : : 狀況:車禍被告全責但刑事帶民事被不起訴處理,原因被告已經死亡(自我了解、非車禍 : 造成)。 : : 目前有去請教免費律師,建議以民事再提告“被告之繼承人”(上網查詢不到有繼承人) : 。 : : 想請教前輩後續需要再做甚麼處理討回賠償?雖然討回機率渺茫,但是該有SOP還是整套 : 做完才不會有遺憾! : : (趕羚羊、草之擺,人生竟然遇到這麼離奇事件,該不會衍生出什麼案外案之類) : :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果然這些屁話都是真的!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1.65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65850200.A.02D.html : 推 iampili: 無力賠償所以自我了斷? 12/16 09:58 : → FFFAAA: 阿災,說不定被其他...(玫瑰瞳靈眼)! 12/16 10:02 : 推 jasonyeh: 你還是先以他為被告,書狀中表示已死亡,請求法院發函讓 12/16 11:36 : → jasonyeh: 你去調閱繼承人的戶籍謄本,取得之後再以撤回對被告的起 12/16 11:36 : → jasonyeh: 訴改追加他的繼承人為被告,不過也要確認他的繼承人有沒 12/16 11:37 : → jasonyeh: 有辦理拋棄繼承 12/16 11:37 : → stevenchiang: 民事被告欄直接寫XXX的繼承人就好了 12/16 11:46 : → stevenchiang: 法院會發函要你去掉戶籍謄本 12/16 11:46 : 推 jasonyeh: 感謝樓上更正,都忘了這樣就好 12/16 12:09 : → maniaque: 提告,法院同意你調繼承人,之後再繼續補狀上來 12/16 12:13 : → maniaque: 反正刑事結束,民事關鍵是對方名下葛屁當下還有沒有財產 12/16 12:14 : → maniaque: 之後可能還要去調總歸戶資料,查死亡日是否還有財產 12/16 12:14 : → maniaque: 銀行有錢,就去執行,被繼承人領走,就是去執行繼承人的 12/16 12:15 : → FFFAAA: 已經提告被告之繼承人,所以現在就是等法院通知下一步? 12/16 12:46 : → FFFAAA: 唉,可憐!提告還花一筆錢,能不能拿回來還是未知數!淦! 12/16 12:46 : ※ 編輯: FFFAAA (223.140.11.65 臺灣), 12/16/2025 12:47:28 : 推 ikariamman: 先用保險 12/17 20:47 : → FFFAAA: 千金難買早知道,就是差車體險沒保!至於對方...唉! 12/18 00:59 : → FFFAAA: https://i.mopix.cc/uYu2sV.jpg 12/26 13:12
: → maniaque: 加油~ 12/26 13:28 : → FFFAAA: 請前輩教後續做法?累! 12/26 13:29 這種問題我六年前碰過 基本上絕對是有辦法 那時候他答應賠兩萬多 第一次見面賠一萬 第二次見面賠剩下全部!!!!!!!! 結果第一次見面有要賠該給的 但是賠完第一次之後感覺消失 連手機電話都不接 我那時候工作忙所以沒辦法全面追他 長輩在幫我幫忙追 後來長輩是打了很久電話也是沒人接 後來很久之後才發現是對方弟弟接電話 說他已經死亡 在第一次還錢的時候他有說他要作化療 這個是癌症才有的 他在第一次見面有說老婆叫他存點老本要做化療 第二次根據長輩說對方弟弟說 已經離婚是前妻有女兒 所以基本上要去認真研究遺產是有誰!!!!!!!!! 財產可以繼承債務可以追 這是對你最重要的 將來你也會面對這種狀況 但是長輩心軟沒有繼續追我就是要自己負擔一萬多的 所以你要注意的是遺產轉移 當初撞我的是貨車司機兼工地工人 所以絕對有肺癌口腔癌或是肝癌不好壞習慣造成這種問題 所以要問出家裡有甚麼人很重要 遺產繼承人也是債務可追蹤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3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66883913.A.A0C.html
FFFAAA: 感謝分享經驗參考!但據我得知資訊與發揮想像力的結果, 12/29 01:37
FFFAAA: 原來SOD都是真的!千萬別懷疑本土八點檔連續劇有多唬爛、 12/29 01:37
FFFAAA: 日本AI SOD有多誇張,劇情總是在社會某個角落上演著。 12/29 01:37
FFFAAA: 在金錢(利益)面前,任何關係都一文不值! 12/29 01:39
FFFAAA: 能藉由法律討回來是”命”,討不回來“柴米油鹽醬醋茶” 12/29 01:48
FFFAAA: 日子還是要過!可憐,但不是我! 12/29 01:48
※ 編輯: dake (42.77.132.10 臺灣), 12/29/2025 12: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