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OSMOST: 公然侮辱不會,恐嚇有點危險05/06 16:56
※ 編輯: Mopack22926 (101.12.93.157 臺灣), 05/06/2026 16:56:58
※ 編輯: Mopack22926 (101.12.93.157 臺灣), 05/06/2026 16:58:38
※ 編輯: Mopack22926 (101.12.93.157 臺灣), 05/06/2026 17:04:45
→ maniaque: 影片跟錄音兩造都可以當作證據05/06 17:39
推 endlesschaos: 公然侮辱不會 恐嚇看檢察官aka祖先積多少陰德給你 05/06 18:25
推 iscu: 用描述的很難評估 ,感覺正常是沒事,但是要搭配現場影像解05/06 19:38
→ iscu: 讀。找律師幫你評估吧05/06 19:38
推 BIA: 恐慌應該很吻05/06 22:29
推 pita30: 打給你的是誰阿05/06 22:42
推 Lailungsheng: 我知道你很急,但是你先別急05/07 11:20
→ Lailungsheng: 有人打給你說有人告你,也要你到警察局之後才能知05/07 11:22
→ Lailungsheng: 道對方告你的內容05/07 11:22
推 elijah: 恐嚇照一般民眾直覺應該會成立,但實際檢察官和法官的判斷05/11 09:06
→ elijah: 比你想的還要...,之前有人說過更露骨直接的都不起訴,總05/11 09:06
→ elijah: 之,我覺得你不用非常擔心05/11 09:06
推 LoKingSer: 實際檢察官和法官的判斷比你想的還要...05/19 01:08
→ LoKingSer: 之前有人說過更露骨直接的都不起訴+105/19 01:08
→ starfirerex: 恐嚇有機會 其他沒事06/15 07:26
※ 編輯: Mopack22926 (101.10.49.134 臺灣), 07/03/2026 09:21:08
→ x173109: 恐嚇要對方有畏懼行為。我之前被人拿甩棍說要打死我,我 07/14 05:40
→ x173109: 只是回[來打啊!笑你不敢],就被檢察官說我沒畏懼行為, 07/14 05:40
→ x173109: 不起訴。 07/14 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