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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訴者未針對版主處理如何不當提出說明,無法受理 : 組務版針對版主判決違反站規版規來處理,不受理意識形態之申訴 [申訴當事人] todaybear及thismy,並由本人nknuukyo代理todaybear完成申訴 [申訴標的] 一、 依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一條第三項, 『三、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提出修改靈板公告之建議。 並按同則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對於使用者之建議,小組長認有理由者,得參考建議之內容,修正其管理。 二、 就《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二、權限篇之第十六條『文章禁止回覆權』; 對該板板主管理方式提出異議。 另,就《Ptt申訴制度變更》一文中, 小組長申訴層級, 非『看板文章管理權』、『制定板規權』、『看板隱板權』。 雖有得不受理之裁量權, 但於此案,管見以為已達『特殊事由』之標準, 故擬開放此案重議。 [申訴聲明(請求範疇)] 一,依申訴標的一請求修改公告內容 二,依申訴標的二,因特殊事由,故於兩造真相明朗前,   自不當以文章禁止回覆權阻塞案情釐清。 [案情陳述,特殊事由附於最後] 本案原由當事人todaybear與ccclum相約至台北市武昌街城隍廟前作驗證能力一事, #1IOcz74r (soul),然當事人todaybear與ccclum兩造對於城隍廟之爻杯結果產生紛爭。 此時另方當事人thismy認定: todaybear是拿『爻杯』作為『證據』,並藉以控訴ccclum『自誤誤人』, 於是下了許多反駁之論(#1ISETc1W (soul)#1ISEWMgC (soul)) 在這認定之誤會下,亦有下列的引論:
thismy:你千方百針想要ccc受到懲罰,別忘了事情是你先開始的~~~10/30 19:59
thismy:你覺得對方內文不真實就是說謊,要我再處罰他10/30 20:00
thismy:那如果我認為你的擲筊測驗不實,我是否也能以說謊來水桶? 10/30 20:00
thismy:你的挑釁文 ccc說不想檢舉你,結果你來信要我再重罰他10/30 20:01
thismy:從行為結果論,是誰在想辦法搞誰?10/30 20:02
thismy:不想幫你處罰你敵視的人,所以也跟著被你xxxx 10/30 20:03
thismy:還"保護說謊者"勒,怎不說我在保護你 沒水桶你? 10/30 20:03
thismy:從行為來看,若要交朋友,跟誰交朋友比較有安全一些? 10/30 20:04
thismy:沒站你一邊,就直接被你不爽而歸類為另一方....10/30 20:05
thismy:你與ccc恩怨關我什麼事...你是不是太看得起你自己了 10/30 20:06
然由當事人todaybear所私信之兩封內容,並無法推知其有極欲重罰3C之意圖, #1ISGMxcH (soul) 卻因當事人thismy一人之誤會,透過該言詞使當事人todaybear受到大眾的誤解。 按當事人todaybear之供詞: 之後兩造多次私信,thismy已接受todaybear所謂之爻杯驗證是指ccclum過去之文章, 非thismy所誤會之:以爻杯作為論斷『自誤誤人』之根據。 故於本案中,『不要再自誤誤人』一句。 thismy原認定: todaybear拿了爻杯的結果胡亂解釋,以此為根據控訴ccclum自誤誤人。 故以為其為人身攻擊文。 而todaybear之認知卻是: 認為ccclum自誤誤人是既定現象,而爻杯僅為驗證ccclum前文之依據, 非以其作為自誤誤人之證據。 故以為其僅為勸誡文。 (細節詳見:#1ITmsPkk (L_HappyLivin)此處todaybear所為之既定現象認定,的確是意識形態問題,對錯暫且不論; 但當事人thismy所生之誤會卻是語意理解問題,已不可同而括之; 蓋語意有一定共通之客觀規律, 如本板僅以意識形態為由,謂其無法討論解決, 則所有語言構成之解釋皆可謂其是意識形態,皆無法於本板解決。 特殊事由: 在兩造誤解發生後,當事人todaybear曾發文一篇作為解釋, 卻被thismy刪文,隨即公告不得再討論。 按當事人todaybear之供詞: thismy私信已接受todaybear所謂之爻杯驗證是指ccclum過去之文章, 非thismy所誤會之:以爻杯作為論斷『自誤誤人』之根據。 並承諾會作出修正。 然而公告所作出的修正,並未澄清此一誤解,僅就貼於大眾之『道理講不通』等不當 貼標籤一事作修正而已。 而私信或公開亦多次表示: 『我不水桶你,已經是對你很好了。』(水桶也容易鬧大,全體禁言反而沒事) 而私信之承諾代為修改, 兩造說法似有不同, 難脫其畏事之疑慮。 此處依《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提出部分之證據資料,並以此作為特殊事由之基礎 http://ppt.cc/i2kK http://ppt.cc/rxC5 並參酌暫時狀態假處分之立法意旨, 為保護當事人todaybear之清譽不受不當扭曲及可堪公論之權利, 擬將此案『脫離文章禁止回覆狀態』。 以協助當事人身份法益之保全,並修正為更適切更無誤導性質之公告內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47.33.198
thismy:小組長若受理,我就回覆。 11/04 23:31
※ 編輯: nknuukyo 來自: 27.147.33.198 (11/04 23:41)
jobli:不受理 11/05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