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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nknuukyo 被檢舉人:ccclum & juicelover 所犯板規: 三、人身攻擊 九、不得以任何挑釁、侮辱、針對性發言對待板友。 文章代碼: #1Ipk5xjW (soul) [ptt.cc] [公告] meegan source34 解開水桶 違規證據: → ccclum:受不了。強烈建議靈學版跟道版版聚改0126 01/10 07:48 → ccclum:我想要跟這些蠢蛋一個一個好好開導。 01/10 07:49 理由: 指涉參加道板及靈學板之部分板眾為蠢蛋,顯違板規第三條、第九條。 請貴板板主秉公處理。 另,牽扯他板事務, 所犯板規: 6.6 勿牽扯到他板事務及板友於他板之事。 文章代碼: #1Iqy3Rle (soul) [ptt.cc] [聊天] 聊一聊特別的思維。 違規證據: 還有好多喔,我過寫文章很多很多,真的要逼我去證明,這個版即將被我洗掉,當時 我就是這樣洗道版的,所以道版版主多討厭我。誰叫我ㄉㄧㄤ他勒。 ~__~不過道版版主,你以前說我是神經病,或是老王,結果... 你可能沒猜錯喔。 理由: 按過去ptt之判例,洗板屬嚴重妨害他人言論自由之行為, 此風係已不可長,且牽拖舊事於靈板,自當觸犯板規無虞。 ========= 又, 凡檢舉人未同意:『公布檢舉人帳號』前, 板主於公告水桶時,無權將檢舉人姓名公開, 按組務所言:『公開個人資料是可以刪帳號的 你可以去檢舉申訴』。 之前板大thismy多次公開檢舉人帳號,板眾未採取此方式處理, 已是相當忍讓,故建議往後除非當事人同意, 行事上請站在保護檢舉人之立場。 ========= 且, 按組務判決#1Ipi1elz (L_HappyLivin): ==== 3.另以不檢舉即不處理違規,明顯不當,言詞申戒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站方未規定檢舉才處理,版主依自行喜好來判定,不依版規執行明顯不當 ==== 顯見無論在站規或組務層面,皆認為不當文章需儘快處理, 故,本板之板規第二十條: ======== 20.檢舉: 所有違規事件的處理,除了板主自行處理外,亦須由板眾或當事人檢舉。 所謂檢舉,可以寄信檢舉,亦可貼板檢舉。 若板眾們沒有檢舉,勿責怪板主沒有處理。 ======== 顯有不當,請龍六板主盡速修正之。 ====================================== 最後就之前本人之水桶提出申訴, 一,民法上誠信原則屬帝王條款,板務處理上如有違背誠信原則之疑慮,   板主自當清楚說明之,故板主以『違反看板秩序』為由,   未經詳實引據、討論,擅自水桶,於法理情皆係堪慮。 二,觀水桶理由,文章代碼(AID): #1ISEWMgC   所犯板規:九、不得以任何挑釁、侮辱、針對性發言對待板友。   應係不成立,   原因如下:   (一),本段文字旨在說明todaybear之情緒及其經歷之現象場。   我說:『馬英九說王金平收黑金』,並不代表『我認為王金平收黑金』。   不論我個人怎麼想,形式上這個論證並不成立。   (二),就ccclum說謊唬爛一事,實乃過去言行的總合判斷,   貴板板主thismy亦言:#1IRaBpbF (soul) thismy:nknuukyo 你這只證明ccc唬爛,但沒證明到擲杯是真是假 10/29 0 0:02   顯見:   貴板板主thismy當時認為本人於總合判斷下行此論述,足以肯認3c所言非真。   (三),自由心證之客觀性要求   貴板所謂之自由心證,與法理上需顧及論理原則與經驗原則之客觀性,   觀網路成語典的使用上,作賊喊抓賊一語,有其特定且客觀的用法,   絕非檢舉人或板主一方可以擅自曲解作為判決理由。   此公告一出,實係貽笑大方之情事,望龍六板主明察。   (四),3C之檢舉文難謂其成立   觀檢舉文#1IUM4R2K (soul)所言,   ====    這種嚴重的汙衊讓我身心嚴重受創,晚上都無法入眠,如果n是當事人,   那麼今天也應該私下跟我說明,但一再地在版上汙衊我的人格,   版主請你一定要明查,這種沒有事實根據說法呀。   ====   又觀近日之文:   → ccclum:禪定的定義是內外不動,有分別嗎?   如3C已達足以教訓人禪定之程度,上述事由必然不會成立;   若實則無此程度,卻總拿這辭炫示於人,使人陷於錯認其修道有成之錯誤。   此亦難謂無違板規之慮。   (6.3、看板發言標準,    三、故弄玄虛、自吹自擂、總在賣毫無意義的關子,愛現又欲吐還休。)   綜上所述,   水桶多數之原因,顯非自由心證該作的範疇,   這部分針對誠信原則及自由心證之錯用提出質疑,   並對板規部分之錯置及公告處理文發言不當,提出疑問,   實難謂之為擾亂看板秩序,   且進入貴板重新發問,完全是按照組務大的建議:   jobli:版規,你就回去版上討論 11/29 1 7:59   故,請龍六板主詳酌,予以重判,   蓋一部不成立者,難謂其全部成立,   且如上述事由,已顯非一部之不成立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47.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