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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amport625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稱:naruto1010 / Bus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 本人推文於2020.11.08遭naruto1010認定對meimeiamy人身攻擊,違反版規,水桶30日 公告原文請詳 [證04]公告 四、不服之理由: <時間軸> 10.24 18:51 本人於MRT版前篇同標題文章 R: [討論] 淡海輕軌車站沒有廁所? 於發 出不到5分鐘遭版主coon182未引版規刪除(已於組務檢舉在案)後,將相 同主文重po,meimeiamy隨即於10/25零時起,以大量噓文妨礙該文正常 之討論。此前我與meimeiamy並未有任何爭端。 (詳 [證01]原文) 10.29-30 本人於Bus版版友貼文下方 [新聞] 誰按的!公車按鈴不下車 司機乘客爆衝突 針對內文與版友討論 → amport625: 服務業不好嗎 10/29 18:42 → amport625: 滿多公車司機態度 連"服務業"都不如 :P 10/30 13:03 (詳 [證02]原文) 10.31-11.01 meimeiamy開始針對本人推文挑釁 → amport625: 我看過遇過的幾乎全是公車司機沒事找碴 :D 10/30 19:37 → jangjyyu: 樓上說來聽聽?小弟很好奇? 10/31 00:40 → meimeiamy: 他不會回了啦,因為112素質自傲不凡嘛 10/31 19:52 → amport625: 跟到bus版來 真是辛苦你了 私j大 11/01 00:05 → meimeiamy: 不知道是誰在跟誰呢,趕廟公喔:) 11/01 00:41 → meimeiamy: 不爽就只會放大絕不回應特定推文,112唱高調最會是吧 → meimeiamy: 端不出合乎實務邏輯的內容就乖乖閉嘴,唸好書準備考試 → meimeiamy: 假回文真吵架才是你最專精的東西吧,可不可以刷個牙? → meimeiamy: 臭到我都聞到了,腐儒味。 11/01 01:06 11.01 01:26 針對meimeiamy「腐儒味」一段,本人去信向Bus版版主naruto1010檢舉。 (詳 [證05]信件) 11.02 20:52 由於naruto1010先前曾有不只一次不回版務信件紀錄,本人於約莫兩日後 11/2晚間複發出加強語氣站內信予naruto1010 (詳 [證06]信件) 11.04 21:24 naruto1010回覆表示,推文未指涉對象,檢舉不受理。 (詳 [證07]信件) 11.04 23:47 本人對於如此明顯之挑釁行為版主不予處理感到詫異,隨即回信向版主 naruto1010表達抗議。 (詳 [證08]信件) 11.06 19:25 未獲任何回應,本人同樣於約兩日後去信表達不滿。 (詳 [證09]信件) 11.07 20:31 本人於 [新聞] 誰按的!公車按鈴不下車 司機乘客爆衝突 一文以及 meimeiamy所發之 R: [新聞] 基北快捷公車 明年初添第4線 一文下方 分別比照meimeiamy於[證01]原文及[證02]原文針對本人挑釁推文之語氣 加以回覆。隨即遭meimeiamy等持續以不實、無俚頭指控詆毀本人名譽。 (詳 [證02]原文, [證03]原文) 11.08 01:15 naruto1010發出公告,本人遭水桶30日,meimeiamy警告一次。 本人無法為自己做任何解釋,以正視聽。 (詳 [證04]公告) 11.08 02:45 針對水桶處分本人去信向naruto1010申訴,表達嚴重抗議。 (詳 [證10]信件) 11.08 09:25 naruto1010回覆申訴,表示本人先前檢舉meimeiamy不受理一事為誤判。 (詳 [證11]信件) 11.21 22:14 過一段時間暫轉移焦點後,我以溫和語氣復行與naruto1010溝通。 (詳 [證12]信件) 11.21 23:18 naruto1010回覆表示無法更改判決。 (詳 [證13]信件) 11.22 22:34 本人針對naruto1010回覆內容加以討論,圖盡可能在版主層級解決此事。 截至目前(申訴日11/28)為止,本人未再收到任何回覆。 (詳 [證14]信件) <說明> 我不相信有任何人閱畢並理解事件始末後,會認為我被水桶處分是合理的判決。 版主執行版規,其亦一言一行受版眾之信賴,尤有關版務之立場當有判例之效果。既行為 經檢舉後版主表示並不違反版規,是以發生該行為不在板規處罰範圍內之解釋效力。 此前我與meimeiamy之交流,僅於2020.08.07曾主動以站內信討論捷運南港線橫渡線 一事(#1V61qs1D (MRT)),簡短交談並未熟識,但未稱不快。實不解其突刻意挑釁緣由。 本人一再重申,本人在板上從未主動挑釁任何版友。本人對meimeiamy所為之回應皆 為檢視版主管理標準後所為合理之判斷,推文內容為與meimeiamy完全相同之語氣格式。 況本人在meimeiamy文章下方之連續噓文([證03 原文),係對於其文章極不表認同所為之 回覆,與其於MRT版本人文章下方以長串無關本文內容之噓文破壞討論節奏惡行相較,顯 未破壞該(Bus)版風氣,遑論人身攻擊之實? naruto1010身兼MRT版主,不可能不清楚事情原委。不受理判決誤導版友,經提示始末 後亦拒絕撤銷處分,陷本人於不義。另meimeiamy於提出檢舉本人前後復以嘲笑謾罵回 覆之內容,naruto1010竟未予一併處理,助長鬧版id以檢舉合併推文騷擾氣焰,顯不合 一般所認知之道德判準。 請組務要求版主撤銷對我的水桶處分,於Bus版公告事件原委並公開向我道歉。另對 meimeiamy於水桶生效前後對本人加以挑釁之內文逐一依Bus版規處分(推噓文篇第一點準 用發回文篇第四點各項、推噓文篇第二點第2款;其未受版主不正確之站內信認定誤導, 不致對Bus版規生錯誤之認知)。杜絕meimeiamy此等無故挑釁復併以惡意檢舉,利用申訴 時程差妨害他人名譽行為。 五、所附證據:相關證據(含板主判決公告、水球或信件溝通紀錄) 請使用轉錄功能、請勿編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13.1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606578433.A.4F1.html ※ 編輯: amport625 (36.228.213.127 臺灣), 11/29/2020 01: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