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tune: 大概來卡位等著鬥下板主吧04/21 08:39
→ crazybaby: 版主鬥不下來的別擔心,ptt要罷免真心難04/21 08:40
→ kitune: 所以他一直走另一條路線啊 組務板一直想要讓板主犯滿出場 04/21 08:41
推 seccret: 為何這種文可以鬥下板主? 04/21 09:17
→ yuluiloveyou: 當然不是靠這種文鬥啊 現在只是洗文刷存在感刷文章04/21 09:31
→ yuluiloveyou: 數04/21 09:31
→ kirbycopy: 鬥下也不一定選得上吧 誰要投檢舉姬04/21 09:45
→ Birthday5566: 選舉機有人脈 50票跑不掉的04/21 09:51
推 kitune: 這裡要是開選舉 沒一個人可以贏過他 當年三百壯士印象深刻04/21 09:56
→ kitune: 就最好祈禱鬥掉板主後還是一樣用小組長選拔方式04/21 09:56
→ kirbycopy: 那我反倒不希望板主被鬥掉了 舉姬太糟了04/21 09:58
推 Sana: 三百壯士事件是???04/21 10:25
→ kitune: 言盡於此 大家後會有期 04/21 10:46
四、
判決說明:
1.
多位使用者在申訴人文章下發表與文章主題無關之推噓文和主動人身攻擊、引發糾紛,
申訴人向板主檢舉後板主對被檢舉者提出警告,
經溝通後板主針對情節嚴重者追補水桶判決,
申訴人認為板主未依過往判例與標準對被檢舉者裁定水桶而提出申訴。
文章發布時之板規 #1WVjHB4u (CFP) 已有說明,
板主可視狀況警告,屢勸不聽者再行水桶禁言處分,
板主 femlro 依板規對違規情節輕微的使用者提出警告,
顯見板主也認同申訴人之檢舉,判定這幾位使用者有違反板規,
經溝通後亦對違規情節重大者追補水桶判決,
檢視板主判決並無不當之處,
裁定申訴案駁回。
2.
板主 femlro 於溝通信中所述之無意義論述,
應為板主於組務板 #1WVA-u3G 一文中解釋之定義內容,
小組也已於 #1WVhDAhI 宣判中要求板主將該定義編修進板規內,
檢視板規內容與其所答辯之定義並無不同之處;
但仍建議板主往後進行板務溝通時盡量使用板規內已有的定義、名詞進行回覆,
以避免使用者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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