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日期】 民115.06.28
【裁判案由】 vespar 申訴 car 板主 Pellaeon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vespar 不服時任 car 板主 Pellaeon 水桶判決,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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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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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
依本小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e6uh2xq 辦理;
本案為群組長代管。
二、
援引案件發生時 car 板規 #1cBxam4d (car):
《板規3》
違反者水桶三十日,發文者另增退文懲處。
[本項處份於文章自刪後亦追究違規責任。]
3-4【政治文】
於文章或推文中偷渡政治訊息者皆屬此列。偷渡意為文章或推文主體旨在討論任何政黨,
政治人物、發文夾帶政治訊息、過程中使用貶抑或影射性政治用語稱呼特定族群視同觸犯
版規。任何黨派、政治人物發表針對汽車議題之政見或意見不觸犯版規,而針對以上資訊
性質文章推文評論,亦不觸犯版規。
三、
判決說明:
1.
申訴人因在推噓文中說"執政黨不要再怠惰擋修法了",
遭時任板主判定言論涉及政黨,違反相關板規。
檢視時任板主過往對於政治文板歸的板務判決紀錄,
皆為採取相對嚴格之標準;
而被裁定違規之推噓文並未實質討論汽車相關政策,
提及執政黨即屬於指涉特定政黨,
且不論實際上是哪一個政黨阻擋正常修法,此類言論皆容易引發政治口水,
板主判定並無偏誤,
裁定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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