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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TA2015039 【裁判日期】民國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裁判案由】04/06 [申訴] 台中板板主NKB285水桶失當 #1L8eEOVM (L_TaiwanPlaz) 使用者 sean7073 不服板主水桶及退文的處分,申訴 TaichungBun 板主 NKB285,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判決如下: -------------------------------------- 主 文 請板主 Liumi 於三日內發布撤銷水桶公告、並申請解除退文。 -------------------------------------- 說 明 [閒聊] 關於我與我的麻將團好友 一、[公告] 板規 3/1起實施 #1KwP09hX (TaichungBun) 2.2.12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引戰、嘲諷、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引戰文,若出現在團體文章中,以起源者作處分對象。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任何人皆可檢舉。 唯應板務繁忙,對於特定對象之侮辱或騷擾,請被侮辱者親自檢舉, 其餘一概不受理檢舉。 判定標準#1Kmstq6N (TaichungBun)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含黨工、領__百(數字也算)、蛆蛆、吱吱、以各種文字暗指他人為某政黨工作人員者 其餘針對部份網路用語,只要符合引戰相關條件並經提起檢舉或板主認定 皆照板規處分,不接受這是句"PTT名言"之類解釋。 二、檢視使用者 sean7073 原文內容,係針對 [閒聊] 公民 罷免 雞蛋糕 #1Kp1CJu2 (TaichungBun) 進行回覆,依看板板規 2.2.12 所述: 「引戰文,若出現在團體文章中,以起源者作處分對象。」 該起源者文章經前板主 NKB285 認定非屬引戰 (未受板規處分), 故本團體文章若需處分,則應以起源者進行處分, 然使用者 sean7073 並非文章起源者, 前板主 NKB285 以板規予以處分有所失當。 三、前板主 NKB285 於溝通信件所稱「所謂系列文 唯一串 回應之文章 ex之前的雞蛋糕事件」,然板規說明已稱起源者始為處分對象, 若其他使用者,以不同主題發表,然內容皆為針對起源者發表 內容進行戰文或爭吵,依前板主 NKB285 說明,則無須受 板規 2.2.12 處分,此種處分模式亦未公平。 故相關認定除一串回應之文章外,亦應符合板規 2.2.12 所述: 「引戰文,若出現在團體文章中,以起源者作處分對象。」 以文章起源,做客觀認定。 四、針對此案,本組予以改判,撤銷原始判決。 因板主 NKB285 已於 2015/04/24 解職 #1LEaav-J (L_TaiwanPlaz),       由台中板其他板主協助辦理組務判決之執行。 請板主 Liumi 於三日內,發布或修改原水桶公告處分內容, 並解除使用者 sean7073 水桶處分及申請解除退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01.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30020986.A.F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