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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hvariables 被申訴人: aiweisen 看板板名: Kaohsiung 申訴訴求: 1.請高雄板板主去 ID_Problem 板申請消除申訴人的劣退文和其他違反站規的劣退文。 2.請小組長處分高雄板板主 aiweisen 違反站規亂劣退別人文章的行為。 申訴內容: PTT站規規定 ┌─────────────────────────────────────┐ │ 文章代碼(AID): #13eKiG_T (SYSOP) [ptt.cc] [公告] 劣文新規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134643984.A.FD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 Ptt幣 │ └─────────────────────────────────────┘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 ,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前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規定的板規 ┌─────────────────────────────────────┐ │ 文章代碼(AID): #1STYUUbQ (Kaohsiung) [ptt.cc] [公告] 新聞規定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51247262.A.95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45 Ptt幣 │ └─────────────────────────────────────┘ 以下為高雄板新聞規定細則: A-1.本板開放各式新聞張貼,內文需附上該新聞原文連結,違者 警告。 新聞限定一人每日最多一篇(以發文日期計),自刪亦算,違者 退文。 新聞需有完整的作者及媒體資訊,違者 退文。 沒有完整新聞標題及新聞日期,文章 刪除。 現任高雄板板主 wuyiulin 沿用之前 simonjen 規定的板規沒做任何修改 ┌─────────────────────────────────────┐ │ 文章代碼(AID): #1WpVRA3e (Kaohsiung) [ptt.cc] [公告] 新聞規定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24110794.A.0E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2 Ptt幣 │ └─────────────────────────────────────┘ 以下為高雄板新聞規定細則: A-1.本板開放各式新聞張貼,內文需附上該新聞原文連結,違者 警告。 新聞限定一人每日最多一篇(以發文日期計),自刪亦算,違者 退文。 新聞需有完整的作者及媒體資訊,違者 退文。 沒有完整新聞標題及新聞日期,文章 刪除。 1.板規並沒有明文規定沒把媒體的名稱直接打出來會劣退, 只要有新聞連結把新聞貼出來自然就有完整的媒體資訊, 之前規定這條板規的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從來沒有因為那個人沒把媒體的名稱(例如自由時報)直接打出來就劣退那個人的發文, 沒有修改板規就把原來沒有違背板規的發文劣退 這種做法是違反站規惡意整人嚴重損害使用者的權益。 2.我在 simonjen 當高雄板板主的時候就轉貼了很多自由時報的新聞, 我的發文有新聞連結也有把新聞內容貼出來大家都知道我轉貼的是自由時報新聞, 之前規定這條板規的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從沒認為我的文章違反板規沒有完整的媒體資訊, 之前規定這條板規的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從沒因為我沒把自由時報四個字打出來就劣退我的文章, 既然規定這條板規的前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並不認為我的發文違反板規, 板規也是沿用之前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規定的板規沒有修改, 怎麼 aiweisen 當板主後就把原來合乎板規的文章劣退? 高雄板主 aiweisen 這種亂劣退別人文章的做法不只違反板規也違反站規。 3.這是高雄板主 aiweisen 亂劣退我文章的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X4zc_4p (Kaohsiung) [ptt.cc] [公告] 文章退回名單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28690879.A.13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5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X6w93aR (Kaohsiung) [ptt.cc] [公告] 退文名單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29200963.A.91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 Ptt幣 │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94.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629560460.A.2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