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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訴求: 1.要求解除水桶 違規為事實 無法解除水桶 2.要求解除退文 累犯為事實 無法解除退文 3.要求版主執法標準一致 執法標準一致 對留存未刪除文章文章有疑義請洽置底 4.板規有物化他人之問題,要求刪除 #1WY_60gj (L_TalkandCha) 「有共同的興趣」「個性上互補」皆為條件請勿抹黑造謠 5.既然要當交友板板主,但卻是立了不友善的交友規定實在無法認同 板上有開放揪人就是希望分流原本 徵婚 交往 跟只是認識混在一起 依照發文人內文明顯屬於後者 第一次寄信也通知過對方 不知道為什麼發文人執著於前者並且持續違規 其證據#1WbdPfp1 (L_TalkandCha) 證4中明顯有引文4.2 4.3板規 亦明確寫出 "如有提出擇友條件發文人也需提供" 申訴人卻視而不見 申訴內容: 1.板主執法標準不一 無執法不一 申訴人一再強調看到隨便看都有幾十篇 卻連一篇文章代碼都無法提供 2.被申請退文,說我累犯 1.7 :所有違規條例一年內同類型再犯加倍並退文蓄意累犯者則永久禁言。 3.板規有物化他人之問題 見申訴 訴求4 4.板規容易讓人違規,沒有勸導期 已有勸導期3/16-3/31 5.我跟板主無冤無仇,我也知道管理板沒錢很辛苦,我也沒犯意,卻被秒刪文章,還被退文 請見申訴人#1WbdQctp (L_TalkandCha) 證六 與沒有轉到版上的其他站內信 多有謾罵出言不遜 至於秒刪問題 第一篇 發文 時間 Sun Apr 4 16:24:13 2021 刪文 時間 04/04/2021 17:14:08 第二篇 發文 時間 Sun Apr 25 14:56:11 2021 刪文 時間 04/25/2021 14:59:10 不明白說秒刪的秒是 3000秒 或者180秒嘛 答辯 第一次刪除文章以完整給申訴人板規 也告知4.2用於徵求伴侶 4.3 用於徵求個認識 板務群不接受如小學生思維之論辯方式 其他人也有錯為什麼只罰我,我看到一堆人都做錯但我不告訴你是誰,一定是校規有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0.105.248.57 (菲律賓)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20526326.A.F35.html
JustSad: 請不要污辱小學生,小學生沒有這麼蠢。111.252.151.175 05/09 11:37
JustSad: 我建議版主可以把這系列所有文章判決結果111.252.151.175 05/09 11:38
JustSad: 放在你們版置底當範例,供人瞻仰。111.252.151.175 05/09 11:39
Leo101: 有人跟我說 你們喜歡留別人的回文給人笑 1.165.70.76 05/09 13:56
Leo101: 是不是一樣的意思 怎樣喜歡欺負人是不是 1.165.70.76 05/09 13:57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rainribbit: 有些人就喜歡把自己尊嚴拿出來給大家 1.175.75.246 05/09 14:40
rainribbit: 踐踏 1.175.75.246 05/09 14:42
※ 編輯: NKB285 (114.108.219.159 菲律賓), 05/09/2021 14:53:43
JustSad: 我不會欺負人,我只欺負畜生。111.252.151.175 05/09 15:25
JustSad: 路見不平,拔刀殺豬。111.252.151.175 05/09 15:25
JustSad: 有些話,店員、客服、版主~未必能說~慘111.252.151.175 05/09 15:40
JustSad: 偏偏就是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喜歡欺善怕惡。111.252.151.175 05/09 15:40
JustSad: 有看到就在中間放一塊鐵板,迴向功德。111.252.151.175 05/09 15:42
JustSad: 如果要比造口業,有牠們陪葬我不怕。111.252.151.175 05/09 15:42
JustSad: 活著先懟死對方,下去受罰也比別人大尾。111.252.151.175 05/09 15:44
qaz960749: 有人連人跟畜生都分不清楚 可憐哪 39.10.193.255 05/09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