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hisky (finhisky)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Kay731判決
時間Wed Sep 13 08:59:00 2023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finhisky
看板板名:GossipPicket (Gossiping之檢舉板)
被申訴人:Kay731
申訴訴求:
(請說重點 把你對此次申訴需求寫這邊)
撤銷禁言,改判泛政問
申訴內容:(請用大家看懂的文字說明並詳列與申訴有關之板規與說明)
本人於Gossiping板PO文 (證03)
經Kay731板主判政問 (證01)
#1a-7VxE5 (GossipPicket)
並經公告 (證04)
#1a-84IUr (Gossiping)
經站內信溝通 (證02) 無結果後提起申訴
因Kay731板主未說明,判違規(認定政問)之依據、原因
本人無從就板主之認定依據,有無符合板規來做答辯、申訴
只好完整說明自己認為不是政問之理由
本人認為不是政問,頂多應該是"泛政問",理由如下:
壹、本案相關板規 (節錄關於政問、泛政問之板規)
(證06 被判違規時之八卦板板規)
第二條:〔問卦及爆卦類文章規範〕
‧ 問卦文章涉及政治人物、議題板主得刪除並水桶發文使用者(相關定義第四條說明)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參加黨內初選的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發言
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上述人員之伴侶。
‧ 議題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府職務、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黨政治。
‧ 無八卦之泛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 當政治人物有多重身分時(例如:藝人),非政治身分的相關問卦以泛政治刪除。
貳、本案被判政問之文章內容 (證03為準)
[問卦] 國蔥是公子獻頭嗎
國蔥先吸引注意
故意讓側翼打違建
然後乖乖拆掉
側翼見獵心喜
接著想拆柯母家
柯屁也是說該拆就拆
現在迴力鏢打到lie導
lie導說是很久前蓋的
可以中共航測所的衛星圖
好像不是這樣說的
綠營側翼老嫗一堆理由伯出來唬爛
大有全党救一屋的氣勢
國蔥當初是故意公子獻頭嗎
不過好像漏算了一點
八奇兵法對87無效啊
就算違建還是躺著選上啦
叁、本案文章為泛政問、非政問之理由
1. 本人認為政問之規定是針對問、討論的點,來判斷
而不是文章中有關於政治之內容、敘述,就是政問
因為本人曾經檢舉政問,經板主駁回 (證05)
#1Y-r89Hu (GossipPicket)
不構成政問之理由為,文章內容像心得,不是丟問題,沒有問所以非政問
另,本人事後發現亦曾有板友於GossipPicket詢問該板規
[問題] 問卦裡面提到政治人物,就是政問?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93635433.A.066.html
(未能於板上搜尋到該文章,可能係遭刪除 ,如有需要可由板主或小組長轉錄)
上開板友之文章詢問板主"問卦裡面 只是提到政治人物的成分
儘管沒有問該政治人物 就是政問?"
但板主群未統一見解後,正式回文說明,亦未於板規明列,
只要提到,但沒有問,也算政問
基於上述,因本人曾檢舉政問後,獲得板主上述回應
因此,便信任板主對於板規政問之上述認定方式
故,本人認為文章中大多是描述一連串的事發過程
從開頭"國蔥先吸引注意",到"大有全党救一屋的氣勢"
都沒有詢問或疑問,也未請板友討論,只是本人對事情經過的心得
文章中唯一的"問",是"國蔥當初是故意公子獻頭嗎"
及該問題所指"國蔥先吸引注意 故意讓側翼打違建 然後乖乖拆掉 "
這幾句話
所以,依板規、證05判例,應該是就那幾句話來判斷是否違反政問之板規
2. 本人就板規寫的政問、政治身分之理解如下
依板規第二條,之"相關定義第四條說明"
可知是否政問之判斷,已明訂是以第四條規定之範圍
第四條規定範圍之外,即非板規所稱之政治人物(或政治議題)
因此,板規:當政治人物有多重身分時(例如:藝人),非政治身分
的相關問卦以泛政治刪除
所謂"非政治身分",應理解為,板規第四條(人物類)規定範圍之外,即非政治身分
3. 承上1.2.
國蔥先吸引注意 故意讓側翼打違建 然後乖乖拆掉
國蔥當初是故意公子獻頭嗎
以上那幾句話,是否為板規所定義的政問?
首先,非"政府職務、政黨政治",所以排除議題類
又,黃國昌雖符合人物類之歷任民意代表
但亦符合板規之"當政治人物有多重身分時(例如:藝人),非政治身分
的相關問卦以泛政治刪除"
因為,黃國昌除前民代之身分外,亦有直播主、兼任教授、律師、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理事長等多重身分
(依上述2.說明,這些身分都不是板規所稱之政治人物、政治身分)
本人以上那幾句話
並非對黃國昌任立委時相關行為,或其前立委的"政治身分"提問
黃國昌家違建吸引側翼注意後,側翼打違建,黃國昌拆掉等,
並非發生在其立委任期,亦與其(前)立委之身分無關
可客觀合理推論,如果黃國昌卸任立委後,不揭弊、不吹哨,側翼有其他
更具價值的攻擊對象,應不至於集側翼之火力,攻擊一個前立委家有違建
側翼會打黃國昌家違建,本人認為是黃國昌成立協會、擔任理事長,
揭弊、吹哨,引起側翼不滿,側翼想藉此抹黑、降低其公信力
因此,本人文章中問的,不是針對黃國昌的政治身分
而是針對其協會理事長之身分(非政問板規之政治人物、政治身分)
再者,板主判違規時,也沒說明,是如何認定,本人文章內容
是針對黃國昌之政治身分提問,也未於溝通時提出說明、佐證
綜上所述,足認本人文章"問"黃國昌是否公子獻頭,非在問其前立委之政治身分
故應以泛政治刪除,並不構成政問
4. 如本件申訴遭駁回(維持板主判決)
希望小組長能就本案核心爭議
關於政問之判斷,是否只要文章中有寫到、提到板規所稱之政治人物,
即構成政問,或需有"問"才會構成
做出明確之裁定,或請八卦板主群統一見解並於板規寫清楚,以供板友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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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43.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94566743.A.EAC.html
※ 編輯: finhisky (39.9.43.224 臺灣), 09/13/2023 09:06:54
→ gogin: 缺公告 124.6.8.122 09/13 09:56
→ gogin: 請自行補上 否則視為未完成程序 124.6.8.122 09/13 11:02
已轉錄公告及其他漏轉之證據(證04、05、06)並補充修飾
※ 編輯: finhisky (39.9.43.224 臺灣), 09/13/2023 1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