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F (國際貨幣基金會)
看板LangService
標題[公告] Eng-Class板板主pierse罷免無效
時間Mon Oct 31 21:47:49 2016
前言》
本案由於Oldwood君與多位Eng-Class板板友,對於Eng-Class板板主pierse君的管理
風格與板主之應盡義務,有諸多質疑之處。在雙方溝通多次之後,仍然無法化解彼此
之間的歧見,而走上罷免之途。
在此先感謝pierse君長年來,為Eng-Class板的付出,因為現在願意在語言學院,擔
任板主一職的熱心人士已經不多了。在此也感謝Oldwood君與多位Eng-Class板板友,
願意為Eng-Class板往更好的方向發展,而努力與現任Eng-Class板板主pierse君溝通
,並且提出許多見解。畢竟,在現今瞬息萬變的工商世界,語文能力至關重要,唯有
一群熱心、積極努力、願意捨棄休閒娛樂的時間,提升自己與他人的語言能力的人,
方能在競爭激烈的國際舞台發光發熱;而努力學習語言,也正是語言學院長年以來,
所鼓勵與推動的方向。唯有擁有危機意識、持續精進自己語言能力的人,台灣才能在
國際社會之中脫穎而出。
換句話說,正是因為有Eng-Class板板主pierse君,與Eng-Class板Oldwood君等多位板
友,彼此互相激盪出願意精進的火花,語言的學習才會持續下去。希望此次的判決結
果,不至於傷害到兩造對於語言學習的熱忱。
裁定併同說明》
一、本次罷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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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
#19sZNS6u (LangService),對於罷免連署的資格:
連署人數及審核
1.連署門檻為贊成者超過或等於40個連署"且"大於反對連署
有效連署:﹝符合連署人資格之連署﹞
3.
發起人須曾於該看版發表文章 並針對罷免理由曾向組務申訴或反應
連署人數及審核
1.
連署門檻為贊成者超過或等於40個連署"且"大於反對連署
有效連署:﹝符合連署人資格之連署﹞
與
#1LlDa4-c (AboutBoards)
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b.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c.
曾於該板發言
罷免發起人,與連署人,均必須曾在該看板發言。
=========================================================================
經查,有效連署15人,未達40人的有效連署門檻,因此判決罷免無效。
(綠色為曾於Eng-Class板發文,但文章遭刪除或自刪,紅色為曾於Eng-Class板上發文
綠色2人,紅色13人,總共15人)
※dunchee君有發文過,但為空白文章且自刪,故判定為無效連署。
※根據#1NFIBRJ9 (Acad-Affairs),推文不列入計算,敬請見諒。
(簡單的說,如果連推文也判定是否在該板發言,現行在PTT的介面下無法查找追尋,
因此於該板
推文者,
沒有列入計算,執行面上有困難,敬請見諒。)
----------支持----------
1.Oldwood 本人為連署申請人,理由如上。 來源:180.176.61.124
2.abc730814 版主無風度,版主無能,完全不尊重 來源:146.115.87.99
3.w0204 板主無風度不傾聽大家的意見一意孤行 來源:111.246.85.75
4.dunchee 我贊成罷免板主 來源:173.76.115.32
5.FactorCYZ 罷免pierse,活化版風 來源:203.187.38.112
6.lomel 一意孤行 ,此版主可廢 來源:42.72.61.176
7.tver 專斷獨裁; 發言酸言冷語,全無格調 來源:61.226.218.80
8.bushuang 態度那麼差 做得又不怎樣 該下台了 來源:223.143.69.130
9.cyndilin 治版很有問題 來源:114.45.103.230
10.famers 版主沒證據亂影射別人,根本不適任。 來源:1.164.120.15
11.sangokumosu 同意罷免原因 版主不適任 來源:104.32.176.140
12.proadia 非常同意罷免理由 來源:122.116.27.189
13.ceramic264 不尊重板友需求英文1對1線上教學平台 來源:101.12.129.40
14.olivia1207 版主處理版務全憑自己的喜好,不公正 來源:1.163.22.193
15.wei810 同意罷免理由,專斷獨行的版主該下台 來源:114.44.136.182
16.ivyan 不尊重版友需求,面對指責就行使霸權 來源:111.251.202.85
17.bena 處理板務只憑一己之喜並不公正又霸道 來源:114.41.254.89
18.TouchAgain 扭曲版規潑髒水 打擊異己不擇手段 來源:36.228.122.134
19.Lesqueer 同意罷免原因,版主管版懶散又偏執 來源:211.74.72.171
20.gitsvn 長期不整理精華區應該下台 來源:1.171.34.206
21.iyowaya 我贊成罷免板主 來源:125.227.160.211
22.wngub 作風強硬 來源:180.217.133.97
23.April06 版主顯然不適任,應該下台 來源:163.30.125.21
24.paschen 支持罷免沒溝通誠意的版主 來源:140.122.53.38
25.hlin12 不適任,只憑版主的好惡來經營版 來源:218.210.197.251
26.Timentin 版主完全不願意與板友溝通且濫權 來源:118.161.89.40
27.hsheng 很少在整理文章。 來源:210.66.95.23
28.shawn1116 不整裡精華區太誇張! 來源:220.133.124.133
29.IS123 版主不考量眾意獨斷行事 開學習倒車 來源:114.25.228.168
30.nikekobe 版主沒在管理!一言堂 來源:125.227.32.1160
31.tpduck 板主不溝通 來源:163.30.125.21
32.omoideomoi 若是想好好經營看板 該多做事多溝通 來源:42.72.60.81
33.sssh5566 獨裁專制,無法溝通 來源:140.112.25.103
34.bakedgrass 多益板看起來還好啦 來源:162.156.8.149
35.moonmse 換人做做看 來源:140.112.218.116
36.gogobird6253 版主不適任 來源:111.249.117.19
37.NoWashing 版主無能 叭叭叭... 來源:223.140.149.139
38.radiancepete 支持罷免 來源:1.175.14.161
39.VAIOGT 同意罷免理由,贊成罷免 來源:36.228.251.56
40.chiomeow 不適任版主,支持罷免! 來源:111.248.122.99
41.Zcould 限制過多,換人能增進板務發展 來源:123.51.165.96
42.kkctu 不適任 來源:114.136.85.192
43.MelissaMao 同意罷免理由 來源:203.73.239.111
44.xiaowan 英文平台分享個人覺得有必要 來源:118.171.102.175
45.sdeniel 支持罷免的理由 來源:111.250.64.205
46.TFG5566 支持罷免 來源:123.241.60.106
47.kjc296 同意罷免理由 來源:61.228.19.122
48.chihmin 贊成罷免!現在都不知去哪找線上資訊 來源:223.140.227.56
49.LIN810116 不適任 來源:124.12.54.204
----------反對----------
1.kee32 看來大勢已定希望以後板風不要多益化 來源:163.30.119.3
2.brson 希望不要變成業者板 來源:58.114.186.79
3.scju 很多罷免ID根本沒發言過,請組長明察 來源:1.169.75.76
----------總計----------
支持人數:49 反對人數:3
二、同一發起人再次罷免須於2017年02月01日起,於本組務板提出罷免申請。
不同發起人發動罷免須於2016年11月03日起,於本組務板提出罷免申請。
依照
#19sZNS6u (LangService)罷免版主失效期間特別規定:
1.同一小組長之有效罷免連署,兩次之間最短需隔一個月
(以前次連署結束始開始計算之),但若有特殊情況,新事由等等,
群組長得主動表示例外處理。
2.同一發起人對同一小組長之罷免連署,提出審核後若不通過需經審核不通過公告之後
三個月(以審核終結並公告後始開始計算之),方得再度提出之。
三、精華區編輯義務之部分
Eng-Class板板主pierse君,於
#1NkPiMcF (LangService)文中答辯,指稱:
==================================================================
以往使用者仰賴精華區的資料作為查詢依據,
然自Google盛行後,
已成為查詢即時且最新資訊的主要管道。
用m文標記文章也是整理文章的方式。
==================================================================
此為不正確的說辭。
因為自從Google廣為眾人使用之後至今,批踢踢看板板主在編輯精華區,仍為站方所明
定之義務
#1348aPLp (SYSOP)
一、責任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而且,本站舉辦過六屆優良看板選舉,最近一次的時間點在2010.7.21開始舉辦。其中對
於看板評分標準
#1CUFOnj0 (PttGoodBoard)
四、精華區及文摘(25%)
1.適時更新精華區資料。
2.精華區分類是否明確、容易找尋資料。
3.精華區裝飾美觀大方。
4.使用「文摘」鼓勵優良文章或善用該功能以管理看板。
由此觀之,編輯精華區與文摘,在Google流行的現在,仍然具有重要之意義。
否則,為何在Google流行至今,批踢踢板務部辦理了六屆的優良看板選舉?
而且,其中對於精華區的評分還相當的重。
然而,因本學院對於板主未編輯精華區,無明定之罰則。
故,在此建請Eng-Class板板主pierse君從善如流,捨棄以m文的做法,應該致於於編輯
Eng-Class板之精華區。
四、是否開放線上平台討論
批踢踢之小組長,並無權力干涉個別看板之經營方式。故,英語線上平台討論的開放
與否,仍需由板主與板友之間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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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3.239.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ngService/M.1477921673.A.1A8.html
→ rainform: 小組長您好,發言並未限定是推文或發文,推文應該也是 11/01 08:03
→ rainform: 發言的一種方式吧? 11/01 08:03
根據
#1NFIBRJ9 (Acad-Affairs),推文不列入計算,敬請見諒
→ rainform: 那是Acad-Affairs的這個小組的個別規定,並不是群組規 11/01 10:37
→ rainform: 不論群組長、您或前任小組長並未事先公告推文不列入計算 11/01 10:38
→ rainform: 群組規並未具體明定推文不列入發言計算。 11/01 10:39
→ rainform: LangService和Acad-Affairs是兩個各自獨立的小組 11/01 10:40
→ rainform: LangService並不受Acad-Affairs小組管轄,該小組的組規 11/01 10:40
→ rainform: 也不該直接套用到LangService小組 11/01 10:41
→ rainform: LangService是受AboutBoards的群組規管轄 11/01 10:42
→ rainform: 小組長您當然有權力要另外依據群組規制定小組規,但是 11/01 10:43
→ rainform: 尚未制訂小組規之前應依據群組規。 11/01 10:43
→ rainform: 至於以後制定的小組規是否可溯及既往,恐怕也有疑慮待解 11/01 10:45
1.調查連署名單的人,是否有曾經在Eng-Class板上發文,已經花費兩小時以上的時間。
2.為了確保連署者的公平性,另外花費四、五小時以上的時間,至Eng-Class板的文章刪
除區,將連署者一個一個是否有發文過、卻被刪文的紀錄詳加調查。
3.換句話說,光是調查此次連署名單有效與否,已經花費超過六、七個小時以上的時間。
rainform君要求本小組,連署者有推文過的紀錄,要一篇一篇的去調查,技術上確實有
困難。
→ rainform: 小組長若不想計算推文,或許應先於小組規明定之。 11/01 10:50
→ rainform: 的小組規。 11/01 10:51
還請rainform君告知推文調查方式。
→ rainform: ID 板名 site:ptt.cc (google) 11/01 10:58
恕難照辦,若要依照此方式,請連署者自行提出自行推文的紀錄。
→ rainform: 我現在只是提出疑問,因為如果使用者提出申訴,小組長 11/01 10:59
沒有一個小組長,像我做到去翻閱文章砍除區,一個一個去調查。
→ rainform: 可能就要先想好怎麼向群組長甚或版務站長提出說明了。 11/01 11:00
你可以自行提出證據,我已經做到這種程度了。
→ rainform: 我依ptt給使用者的權力提出疑問,後續申訴或檢舉也不關 11/01 11:05
→ rainform: 我的事情,規定是否要修改也是您的事。(言盡於此) 11/01 11:06
已經呈報給MRZ群組長,請靜待MRZ群組長回應。
→ sssh5566: 簡單來說就是冷門版永遠罷免不了就對了,官官相護? 11/01 20:40
沒有在袒護誰,群組規與組規如此制定,任何人擔任本組小組長,都要依照規定判決。
在罷免發動之前,發動者應該要清楚遊戲規則。
為何不先在發動罷免之前,就對於罷免門檻提出異議?而要等到罷免審查結束才提出?
再來,為何連署罷免的人,許多人不曾於該看板發文討論?這點得請連署者自行反思。
→ rainform: 其實置底的那一篇小組規是依據2006年舊群組規定的 11/02 11:19
→ rainform: 舊群組規並未限定連署資格要在該版發言過。 11/02 11:20
→ rainform: 發言規定是新組規,而且置底小組規未依據2015年新組規 11/02 11:21
→ rainform: 進行修改,於是A+B就變成了史上最嚴格的罷免規定(因為 11/02 11:22
→ rainform: 置底舊小組規沒違反群組規,不改也沒錯,只是更嚴格了) 11/02 11:23
→ rainform: 「曾於該板發言」的規定從[六、新增板主]開始出現,而且 11/02 11:29
→ rainform: [補充說明:「曾於該板發言」包含發表文章、推文、噓文 11/02 11:30
→ rainform: 及註解。],此補充說明是否全文規定皆適用?要問群組長 11/02 11:31
已經在2016年11月01日,寄信詢問前群組長sitos,請靜待sitos的回覆。
※ 編輯: IMF (203.73.245.29), 11/02/2016 14:31:41
推 sssh5566: 不好意思因為不是我提的,加上我很懶又不太禮貌 11/02 22:02
推 shawn1116: 奇怪..我有在Eng版 PO過文阿 怎麼找不到了?是被版主刪 11/04 09:29
→ shawn1116: 不好意思 我確定我大概在兩年前有在ENG版po過文 11/04 09:30
→ shawn1116: 而且要聯署前我還特別去看文章在不在 那時候是在的 11/04 09:30
→ shawn1116: 怎麼現在看卻不見了@@ 11/04 09:31
→ IMF: 應該是被Eng-Class板板主砍除了,但Google搜尋可以找到你文章 11/04 13:32
推 TouchAgain: 這麼巧?! 結算之前文章才被板主砍???!!! 11/04 20:32
推 Oldwood: 其實我也覺得很巧。我被砍的文是解答文,被砍了但也沒有 11/04 21:04
→ Oldwood: 收入精華區。被我回答的問題文反而沒被砍。很奇怪。 11/04 21:04
→ Oldwood: 不過算了啦,沒證據。不好指控。 11/04 21:04
推 Oldwood: 而且我連署前也有查過我的文章還在喔,科科 11/04 21:12
推 shawn1116: 超骯髒 11/04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