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ptic: 無法判定(此應以該發文者的感受為主),未達處分標準 07/02 16:59
相對應的板規並未給予版主任何對於政治推文屬性的解釋權
4-6-1. 政治文、政治推文,水桶七日。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
4-6-2. 政治引戰文、政治引戰推文,水桶一月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且有引戰情況,
情況惡劣者,以4-0加重處份。
反以 無法判定(此應以該發文者的感受為主)
改以本次產生爭議板規,應為 4-5範疇所指
4-5. 文章中或推文引戰、髒話、不雅用詞、人身攻擊等、重複類似論述者,
水桶七日。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4-5-2. 髒話、不雅用詞:
泛指國罵等使人不舒服用詞。
4-5-3. 重複類似論述者:
泛指不斷重復無意義之類似之發文或推文,至使其他使用者觀感不佳者。
做出檢舉不成立判決
第二篇檢舉文,因版主未依照 4-6 板規執行,本人提出申訴案
#1Ym0_Phr (StockPicket)
該申訴文請版主說明無法按照版規處理的原因
若有難以形容的壓力,也請完整公告讓大家瞭解問題
而 實習版主群對該申訴回應為
推 Assisi: 該板友發言尺度於該文章尚屬可受公評範圍 未達違規07/03 03:39
→ laptic: 同 A 板主看法,維持原判07/03 09:10
→ laptic: 綜上,仍有不服請至 Law-Service 板07/03 09:10
對於此案判決,仍未提出如何未達政治推文的合理解釋
因此有正在進行的申訴案 #1YmKFB_x (Law-Service)
對於此部分標準,Assisi實習版主未正面解釋該部分標準
由此引申而出的所謂多篇申訴問題,實際如下
B部份 : 3-10 濫訴 問題
以 Assisi實習版主所言
「
回顧股板近年,尚無確立濫訴案件成立。回顧立法緣由,濫訴應建立在短時間內提出多件
無法成案進行處分之檢舉或申訴。此機制避免板主耗時於無意義案件處理,延誤看板板務
執行。
對比本案被訴人僅提出檢舉告訴人一篇檢舉文章,實難成立濫訴之實。
」
對比文章代碼(AID): #1Ym1IZmg (StockPicket)
cityhunter04: 但原po說的是:我在路邊跟台電基層,施工隊的帶隊
cityhunter04: 對話耶!跟天下雜誌什麼事情?
cityhunter04: 你可以檢舉一堆人,但人家不能檢舉你?
towe77: 新聞已經跟說源頭實施降壓操作、線路末端壓降 你還要質疑
towe77: 這種檢舉方式,已違反 3-10 濫用檢舉制度者
towe77: 不要開口就造謠好嗎,該檢舉上限已移除,沒被移除也才5篇
towe77: 申訴跟檢舉是兩碼子事情
cityhunter04: 感謝你提醒我3-10,等等我再檢舉!
可供公眾評論之基礎民生議題,已由報章雜誌報導,檢舉告訴人仍執意本人為造謠
被檢舉者 cityhunter04短期內所具備的行為有以下
無視多篇報章雜誌報導、台電官方澄清 及
「你可以檢舉一堆人,但人家不能檢舉你?」
「感謝你提醒我3-10,等等我再檢舉!」
以上行為,與 Assisi實習版主所言對 3-10板規解釋對照
「此機制避免板主耗時於無意義案件處理,延誤看板板務執行。」
再度形成Assisi實習版主解釋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
C部份:
4-8 降壓部分,網路皆有公開資料查詢
板主群要求本人就公開資料提出答覆
可證明Assisi實習版主對股版的板規不熟悉、無根據修改與不適任等問題
再參照過往未成立 4-8判決 :
代碼(AID): #1XNoXyK3 (StockPicket)
[2]
被檢舉ID:rnunmnnvvw
違反板規:4-8 造謠
違規事證:
https://i.imgur.com/ebS8baT.jpg
違規說明:
台灣缺水情況早就沒了,
哪來一下缺水一下缺電?
當時 由 stuppi 前版主判決
推 stuppi: 判決[2]:4-8不成立,未到影響公開市場且為過去環境之閒聊10/08 15:11
由前版主判決可知,基於環境基礎閒聊,過往並不曾要求被檢舉者說明
cityhunter04,版主群卻要求說明相關基礎文章雜誌報導,此點實在令人費解
除 佐證使用者 cityhunter04 濫用檢舉制度嫌疑
讓股版使用者於討論時,即使有報章雜誌背書,仍無法於股版合理討論政策環境等議題
且「黃猴子國」 一詞,仍在小組版進行政治文判定的申訴、答辯
Assisi實習版主不了解股版討論範疇,曲解、誤導小組申訴者各篇申訴方向
同時佐證 Assisi實習版主第三段所言 ,不適任股版版主的問題所在
第四段答辯 Assisi實習版主引戰、誤導 與不適任股版版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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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該板規可見,濫訴與否系由 Stock 板主認定並提出證據後由小組長判定,並無不完備
之處,竊以為暫不需更動條文。
本案次要爭點系為 StockPicket 看板板規 4-4 是否與 Stock 看板 4-5 相悖。
StockPicket 看板板規
4-4. 文章內容違反 Stock 看板板規者,水桶 30 天。
Stock 看板板規
4-5. 文章中或推文引戰、髒話、不雅用詞、人身攻擊等、重複類似論述者,
水桶七日。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4-5-2. 髒話、不雅用詞:
泛指國罵等使人不舒服用詞。
4-5-3. 重複類似論述者:
泛指不斷重復無意義之類似之發文或推文,至使其他使用者觀感不佳者。
StockPicket 看板板規規範該看板發文、推文內容,違規處分亦於該看板執行。
同理,
Stock 看板板規規範該看板發文、推文內容,違規處分亦於該看板執行。
兩者板規實難看出相違悖之點,建議告訴人可再溫習我國中小學國文課本,重新認識華文
內容後再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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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部分參照2022 六月 小組長宣判所言
與該宣判前的答辯
文章代碼(AID): #1YbbLC4C (Law-Service)
小組長詢問進度、後續具體的規劃如何
Assisi實習版主也未確切提出,回覆本文之意義與說詞更令人難以理解
對於板規執行標準與共識,Assisi實習版主皆未正面解釋
反以 「建議告訴人可再溫習我國中小學國文課本」作為回應
不免讓人懷疑 Assisi實習版主有引戰、誤導嫌疑
且答覆無心於版務,對程序補完、板規修正、取得共識等無意願處理。
也再次證明第三段所言,Assisi實習版主不適任股版版主的問題所在。
對Assisi實習版主所做回覆,申訴者以上述四段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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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67.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58241106.A.609.html
補充各分段主旨、文字修飾
※ 編輯: towe77 (122.100.67.150 臺灣), 07/19/2022 23:42:30
→ IanLi: 請精簡引言針對溯游進行陳述,以利程序進行118.165.174.179 07/21 22:47
依照小組長要求,整理四個大段重點,其詳細內容已寫於正文中
若有需要,可將正文各篇文章轉錄至小組作為依據
第一段重點:
Assisi實習版主應對版規修訂、版務方向等,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第二段重點:
Assisi實習版主未做溝通擅修版規,造成混淆
如第二段所言,形成第一篇檢舉文,該篇因判決版主解釋,才知道追朔計算問題
且擅修版規版規所應做的溝通、共識等,小組長已於六月提出
第三段重點:
因Assisi實習版主故意混雜,只能將此段分做三部份述說
主要描述檢舉文、申訴文 與 其各應適用版規等問題
並將其拆為
A部份
對股版板規 4-5 4-6 的使用時機與標準
本段對Assisi實習版主標準不一致,其原文已述於本文回應
若小組長有需求,可轉文至小組供於參考
B部份
引申而出的3-10 濫訴 問題
按照 Assisi實習版主 所認定3-10適用範圍
也有解釋前後矛盾的問題
C部份
被織造罪名 4-8 造謠 缺電
水電為重大基礎建設,對股版而言應為基本可討論範疇
且台電官方、報章雜誌等皆可證明
過往該類檢舉不會要求被檢舉者,對於公開基礎水電訊息於檢舉文中解釋
因此該檢舉者心態可議、版主群要求對公開訊息解釋也極不合理
再度反應出 Assisi實習版主不適任問題
而 3-10 濫訴因夾雜在其中,故第三段難以分離,形成一個大段
使用 A、B、C三個部份解釋實屬無奈
第四段:
Assisi實習版主也未確切提出,回覆本文之意義與說詞更令人難以理解
對於板規執行標準與共識,Assisi實習版主皆未正面解釋
反以 「建議告訴人可再溫習我國中小學國文課本」作為回應
不免讓人懷疑 Assisi實習版主有引戰、誤導嫌疑
也再次證明第三段所言,Assisi實習版主不適任股版版主的問題所在。
且Assisi實習版主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版規修訂、版務方向等
也無視小組長於2022/六月的宣判 (如第一段所言)
若小組長仍認為過於複雜,請描述哪個部份有不清楚的部份
以利申訴者提出補充溝通
※ 編輯: towe77 (122.100.67.150 臺灣), 07/21/2022 23: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