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w11509 : 今天的執政黨不簽,不代表未來的不會,不趁有機會06/27 15:34
→ tw11509 : 通過的時候通過,那天換了那個整天九二共識的政黨06/27 15:34
→ tw11509 : 執政,被賣了都不知道 06/27 15:34
二、被檢舉人於股檢板申訴 #1adGQpif (StockPicket) (證04),日前獲改判成立,
原檢舉人亦對該改判發起申訴 #1afOE1mi (StockPicket) (證05),但維持前案
未違規處置
惟兩位板主判決依據,未能證明該政治推文係屬股板合理討論範圍內
推 laptic: 看了上下文,覺得這樣提理論上也算合理,但麻煩改次避免使07/04 18:48
→ laptic: 用類似「那個... 政黨」容易引起爭議的言辭07/04 18:48
◎laptic板主認為"這樣提理論上也算合理",顯見推文已達政治文標準,
也承認被檢舉人確實使用易引發爭議之言辭,故本案應回歸板規4-6-1
,不予改判未違規
→ laptic: 明確來說,「賣掉」部分也有可能和前面提的ECFA等相關,因 07/06 00:09
→ laptic: 此不能說沒有偏題,但也不至於太遠到須以板規處分07/06 00:10
◎推文串確有提及與中國相關的ECFA等議題,然過度涉及政治的推文已檢舉成立
,若扯到ECFA不算偏題太遠,請解釋ECFA「賣掉」台灣人民什麼利益,並說明
該利益是否能歸類於股板討論的範疇
推 rayccccc: 接受當事人說賣掉指的是人民的利益的說法07/06 06:59
◎rayccccc板主未針對版規4-6-1解釋有無涉與股板無關的政治性意涵,
即便接受被檢舉人「賣掉」指的是人民的利益的說法,也應說明該利益
是否能歸類於股板討論的範疇
三、被檢舉人的申訴文完全以政治基礎在合理化其政治推文,並非以合乎股板主旨
的觀點來進行答辯,與股板無關的政治推文,判處4-6-1違規實屬合理
四、引述與主題相關之政治言論,不代表就能發送無關股板的政治推文,被檢舉人
"換了那個整天九二共識的政黨執政,被賣了都不知道"的言論又隱含政黨輪替
、暗指被在野政黨賣,已非合理論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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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請IanLi小組長介入,釐清本案是否應依Stock板規4-6-1及累進條文規範
,維持初判【水桶1月】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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