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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yangjam 看板板名:Stock 被申訴人:laptic 申訴訴求:撤除不適任板主laptic職務 申訴事由: 1. 本人於Stock板討論串正常留言回覆,回覆內容均符合Stock板規,未離題及引戰,板規亦無 禁止使用者對過往文章噓文,卻被laptic板主以「聚眾鬧板」為由暫停留言長達10年,以下 為看板公告: #1bJpL8zK (Stock) 但文章中可明顯看出皆為本人yangjam一人留言,並無其他使用者參與,何來「聚眾鬧板」 之行為? 且若僅因在長時間未留言之文章中發表意見即會造成版務運作困難,全站對過往文章之朝聖 文不勝枚舉,想必早已造成版務癱瘓難以運作才是。 可看出本次禁止留言並非因違規,造成版務運行困難亦為無稽之談,僅僅是laptic板主因私 人因素而下的決斷。 laptic板主僅因自己的文章被噓而全憑個人喜惡進行板規執行,違規內容是憑空捏造,備註 說明中「造成版務運行困難」也僅為空穴來風非事實,本人認為極其不妥,實乃咨意妄為之 行經。 2. 初始未編輯公告中,本案件laptic板主揚言本人yangjam禁止提出申訴,但根據以下判例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37445634.A.D35.html 一、 為保障使用者網路公民權, 履行本站對使用者受處分至少一次向上申訴權益之保證, 具體實踐#1ReeLWvv (BoardCourt)所述之價值與精神 站務方保障所有使用者皆有申訴之權利,laptic身為板主,卻恣意妄為擅自禁止使用者提出 申訴,實乃視站規於無物之惡劣行徑。 此外,在發表公告後即可鎖文並多次修改對自己不利之文章內容,此般躲避使用者參與討論 及試圖規避責任之行為,再再體現laptic板主會因個人喜惡進行決斷,並非適任板主應當有 的行為。 3. 在以下檢舉文案中 #1ZzAp5wL (Law-Service) 即可得知,laptic板主曾因隔空水桶而被警告需謹慎操作避免往後造成錯誤判斷,此次判決 應是laptic板主經深思熟慮後所下之判斷。 但使用錯誤的板規暫停使用者留言長達10年、僅憑個人喜惡對公告文鎖定及修改、對站務賦 予使用者之權利肆意踐踏,都一再說明laptic並不適任看板板主。 4. 此案於股檢板申訴案中 #1bJqTy2n (StockPicket) 已透過aloness板主提出之問題證明,此案是在無證據狀況下由laptic 板主逕自做出的判決 ,且laptic 板主對提出之問題長達三日不予回覆。 然而,在解除水桶公告中 #1bMF8oBo (Stock) laptic板主仍辯解此案為「判定過嚴」、「錯誤解讀之虞」,非但沒有對做出錯誤水桶,將 無辜看板使用者禁言長達一週之事表達任何歉意或反省,仍舊對自己恣意妄為且獨斷之行為 試圖狡辯成「錯誤解讀」,甚至將案件遲遲未結案歸咎於aloness板主未能給予回覆,可見 其態度蠻橫且不知悔改,並非適任板主應當之行為。 laptic板主身為站方管理階層,竟公私不分、恣意妄為、憑空捏造違反板規之事項,濫用看 板管理職務行報復事實,事後不見其反省態度還試圖輕描淡寫帶過自己的嚴重失誤,顯不適 任看板板主。 綜上所述,本人請求對濫權之laptic板主進行最高程度之處分,撤除不適任板主laptic職務 以示公平及負責。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82.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700330874.A.F20.html ※ 編輯: yangjam (101.12.24.62 臺灣), 11/19/2023 08:01:03
IanLi: 請轉錄股檢板結案申訴文,另勿帶入其他非42.73.225.209 11/19 12:57
IanLi: 本小組所轄看板的事務。請完成以上調整與 42.73.225.209 11/19 12:57
IanLi: 檢附始得申訴,謝謝。 42.73.225.209 11/19 12:57
※ 編輯: yangjam (101.12.24.62 臺灣), 11/19/2023 13:08:05
yangjam: 請問完整申訴是在轉錄文章中進行還是本 101.12.24.62 11/19 13:09
yangjam: 文章即可? 101.12.24.62 11/19 13:09
yangjam: 已經一個多禮拜了 請問是否有後續進度?123.193.182.109 11/27 19:15
IanLi: 宣判#1bSV1VqT (Law-Service)223.137.170.253 12/08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