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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想繼續吵。版主判我自刪水桶,我也回信給他,我欣然接受。 版主,是不是,我是不是跟你說我欣然接受。 我也寫信給這位先生,請把話清楚。 他曾經公開信件內容。有看過的人就知道,我沒有出言辱罵。 結尾還客氣的說,「大大,請問您需要這樣嗎?」 結果呢,這裡一邊道歉一邊把仇恨的帽子戴過來, 看看這篇文章裡面"仇恨"這個詞出現幾次? m先生,是你心裡有仇恨,覺得自己只是從眾拉個D賽打打嘴炮而已, 為什麼我要針對你?我還會感謝別人的回文推文,但卻針對你? 是不是覺得自己好無辜好委屈? 我一直在講的,你把我發文記錄的列表貼在推文裡, 然後說看我發文記錄,我到現在還不知道問題在哪裡。公司堪憂。 我就請問你,我哪篇文章跟備份有關,讓你覺得我到現在還不知道問題在哪裡? 你看篇文就想去肉搜對方背景,把對方文章列表貼出來, 然後進一步問你,到底是哪篇文,從頭到尾講不出來。 是怎樣,陳文茜的小護士嗎?實事求是很難嗎? ※ 引述《morose7171 (羅隱)》之銘言: : 此篇不需做任何回覆....我也看不到了... : 某人又寄信給我,揚言要告我...因為我把信的內容公開... : 如果這位大哥想告~我做好花錢了事的心理準備了... : 但是,還是要向你道歉,我不應該公開你的信件內容...這一點是我的錯... : 但是,你這樣的寄信逼問和強制我回應...甚至第二封信趨近恐嚇.. : 是否也有行為上的不對? : 甚至,去我曾經的貼文內...指責我只尊重資深 鄙視資歷淺的人? : 因為仇恨而仇恨的...刻意在誤會我的文意呢? : 當初一片好意的提醒你、建議你、暗示你...結果換來這樣的下場... ^^^^^^^^^^^^^^^^^^ : 我順便回你的問題... : 我指的是你的資訊觀念和概念不足....不是針對某一篇去討論... : 就是因為不想說太明白...畢竟講對方觀念和概念不足....我尚未有那個資格... ^^^^^^^^^^^^^^^^^^^^^^^^^^^^^^^^^^^^^^^^^^^^^^^^^^^^^^^^^^^^^^^^^^^ 喔~ 不敢講對方觀念不足,很好意的不想讓對方難堪。很善良的人,是吧 但卻很閒的去搜對方發文記錄,貼出網址, 「看了你發過的文」「你還不知道自己的問題點」 以及這句: → morose7171: @voodist 觀念錯了,講再多都只是... 05/09 08:34 都講到這樣了,還有哪裡不明白?有何不好意思? : 畢竟,你有你的專業~但是,你卻無法靜下心的好好閱讀我的文字?一直逼問... : 我在你之後~也貼了一篇備份的文章... : 就是暗示你備份這一部份的資訊觀念:不完善的備份 等同 沒有備份... ^^^^^^^^^^^^^^^^^^^^^^^^^^^^^^^^^^^^^^^^^^^^^^^^^^^^^^^^ 我曾經在網路版看過某位大大,自己家裡的房間弄個機櫃,架了一堆機器。 想說MIS版會不會也有這種神人,借個陣列卡試試之類的。 然後順便問了一個問題,買伺服器的話,買IBM跟非IBM有何差別, 跟IBM簽約或跟非IBM簽約,有何差別。因為我自己也有在兼差。 你還在那邊"暗示"備份的資訊觀念?! 既救不了ERP已經故障的問題,也沒有提供伺服器採購與維護的比較。 好啦,備份計劃擬好了。那請問要買IBM的,還是非IBM的? 合伙人問你,有何不同?哪個保障比較多? 只要回說備份做好,哪家都一樣,是這樣嗎?沒有其它比較點? 這邊謝謝nanaseliin的回覆,我自己也打去問了。 對方也建議,伺服器買IBM或HP的比較好, 貨比較充足,華碩的就不建議,貨少備品少。 : 小弟不才...也盡了一些薄力...卻反而被你追著打殺? 我怎樣打殺你了?不過就請你說出是哪一篇讓你覺得我「還不知道問題點」 你都敢公開的藉由質疑別人背景記錄進而去質疑對方的能力。 那請你直接說出來是哪一篇,說不出來?竟然還說你被我嚇到?見鬼了! 這還是在我寫信說要告你之前喔。 好好請問你哪一篇,不回應,然後到版上貼出信件內容,說被我嚇到。 太好笑了。 : 其他前輩的回應...你卻一一的感謝...我是否也可以誤會你只尊重資深呢? ^^^^^^^^^^^^^^^^^^^^^^^^^^^^^^^ 所以你可以知道我還是有分寸,即使有些人一邊回文一邊酸,我還是感謝。 你卻炮製了一個奇美小護士。小護士呢?你的小護士呢? 至於公開信件內容挨告罰錢,這裡有篇去年的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hot/20150916/692819/ 某男生追女生,偷塞紙條到女生的包包內。女生發現信紙條後回信, 反遭陳男來信辱罵。「你們女生腦子結構有問題」 此事,陳男寄給洪女兩封電子郵件內容是陳男自行撰寫,法官認為應受《著作 權法》保護,縱使陳男寄給洪女,陳男仍是著作權人,洪女將信件公開不符 合理使用規定,因此判她應賠償陳男1萬1千元。 鬧一鬧變成自己要退出ptt。大大,請問您需要這樣嗎? 我沒有要你退出ptt,也沒有一定要告你。我不是訟棍。 話說回來,morose7171跟我這篇文都不該出現在MIS版。 吵這些沒意思。但版主要留這種文,我只好回應。 : --------------------- 總之、這件事我選擇一切都過去 ------------- : 我上 PTT 的主因是這個板...但是這裡卻不是我這種資歷能來的地方... : 小弟在此告退~脫離 PTT .... 或許也是一種好事吧?? : 請板主把我曾經貼過文章都刪了吧... : 避免被前輩們留言...我卻無法一一回覆的不尊重行為.... : 感謝這段時間...每個願意回覆我的前輩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14.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S/M.1463676025.A.5C4.html ※ 編輯: anawak (111.249.114.11), 05/20/2016 00:46:41
trumpete: 我很好奇 您到底想要得到什麼? 05/20 00:51
我也很好奇,你是怎麼管這個版的。
blackhippo: 越南妹子的八卦 05/20 01:33
mormegil: 私訊吵啦 你們是覺得有人關心誰對誰錯嗎? 05/20 01:34
Wishmaster: 唉...這年頭發個文章都要小心個半天,真累... 05/20 01:45
Akaski: 喔。 05/20 07:35
pingcloud: 別針對這事發文了啦 為了一口氣有必要這樣嗎 05/20 08:15
zaknafein: 有時候 退讓的那個人才是勝者 別再爭誰對誰錯了 05/20 08:27
susicat: 我覺得重點還是越南妹子呢...(敲碗 05/20 08:35
wantsleep: 上個BBS而已搞到要告來告去 05/20 08:40
burma: 你誰? 私事一直PO上來專版是想?? 05/20 09:03
burma: 再噓一次 , 演八點檔?? 05/20 09:06
Aries322: 版主可以將這幾篇都砍了嗎,感謝 05/20 10:10
我跟你想法一樣。
tnshoho: 阿不就好棒棒,你乾脆去當法務別當資訊相關算了 05/20 12:05
sssxyz: 著作權法那個案例爭議很大 第三條1.看起來就不符合了 05/20 15:28
Non: 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 05/20 18:29
miacp: 開頭說不想吵,又回了一大堆,是管不住想紅的心嗎? 05/20 20:24
爭議早在我刪文浸水桶就該止息了。 有版友說私訊解決。我確實有先私下跟morose7171及版主溝通。 morose7171這篇退出ptt的文章根本不該出現。 出現後版主也應該刪除。因為這些基本上已經跟MIS事務無關。 版主不處理,我只好來回應。 我真的不想吵,所以我先前刪文。 對於失去理性而盲目的群眾,有時候講再多也沒用。 私下跟morose7171溝通。沒有辱罵沒有對嗆,只是請他把哪篇文指出來。 無回應就算了,還把信件內容截圖後貼上來。 這是一種很不尊重很不友善的挑釁行為。 對這種挑釁行為,我只好提告。 所以我寫信給版主及morose7171。其實把那些推文刪掉就沒事了。 沒想到morose7171來一篇文說要退出PTT。 自己要退出PTT就算了,內容卻不斷跳針似的針對我。 他沒有受攻擊,不發文什麼事都沒有。但他攻擊我,我只好回應。 我也退出MIS版好了。 調解紛爭應該是版主的重要職責。但看來他似乎不打算這麼做。 我真的不知道morose7171這篇意義在哪。 但我沒有完全否定morose7171。 我自己半年前發了一篇文,雖然是請益,但描述很多細節,也算是有帶來相關資訊。 算是有貢獻吧。 感謝版主的德政,一下少了兩位使用者。 不過若有人對本篇繼續有指教,我還是會繼續回。 大概一週兩週之後我就不會再來了。 如果諸位希望不要吵,那就真的不要吵。 ※ 編輯: anawak (1.171.79.239), 05/21/2016 11:28:46
atrix: 那個案件真的很有爭議~ 05/21 11:12
atrix: 當初我也有公開不公開私人信件的問題, 05/21 11:12
atrix: 侵害著作權需要該文章達到文學創作的程度, 05/21 11:12
atrix: 是從來沒人寫過的句子,或從沒人在當下那個情境用過, 05/21 11:12
atrix: (雖然那男子可能信件內容真的符合了~~) 05/21 11:12
atrix: 不然每個人都可以告別人侵犯了履歷的自我介紹的著作權了~~ 05/21 11:12
atrix: 而且那男子已經是法院認證的神經病了~~ 05/21 11:21
atrix: (控告公然侮辱不成立) 05/21 11:21
nanaseliin: 提告是下策 能私下和解就好 05/21 11:58
nanaseliin: 你已經表示說『可能』會提告 這裡的東西便是『證據』 05/21 11:59
nanaseliin: 此時再有人介入處理 會越絞越混濁 很難說得清 05/21 12:01
nanaseliin: 現在不處理 便是一種處理 大家沉靜沉靜吧 05/21 12:02
nanaseliin: 另外你想想 酸民也是PTT的文化一種 05/21 12:04
nanaseliin: 大家酸一酸 你看了笑一笑就好 酸回去也無妨 05/21 12:06
nanaseliin: 在這裡發文就要能承受不同的看法 05/21 12:07
nanaseliin: 能解決問題 達到目的很棒 認真就輸啦!! 05/21 12:09
nanaseliin: 你看我的文章#1M-i3SbU 跟大家分享經驗還不是被酸 05/21 12:11
nanaseliin: 笑一笑 酸回去就好 我只是分享文章結果釣出很多酸酸 05/21 12:12
nanaseliin: 那篇文章是在本版的唷 你可以去看看文章 就這樣 05/21 12:13
toploader: 沒有一定要告你 05/21 13:14
toploader: 我真的不想吵,都是別人的問題 05/21 13:16
trumpete: 慢走 不送嘿 都是別人的問題 05/21 13:33
nanaseliin: 其實板友X不知道在刪文和刪內文後風向已經回不來 05/21 15:10
nanaseliin: 他自己也還是不明白這箇中的道理 就醬囉 05/21 15:11
burma: 掰掰 05/21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