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mkizo: 帳號被盜?? 熟悉的文筆不見了?? 10/05 21:58
→ trytodo: 越便宜越有利?原來姚文的月票0元是真的啊… 10/05 22:21
0 元月票當然是鬼扯。
不要把 800 元(一個合理價格)和 0 元相提並論好嗎?
我說的越便宜越有利,指的是如果 650 元或 750 元,
如果賣給你 650 元,捷運公司基本上不會覺得很傷。
該句是這個意思。
→ temu2015: 差別就是使用者直接付費vs使用者間接付費(政府支出) 10/05 22:25
推 billjoe: 不 我還是看不懂這樣的比較所得出的結論 10/05 22:27
噓 Gauss: 悠遊卡12元?你在夢裡搭公車嗎 10/05 22:31
→ Gauss: 鍵盤通勤族? 10/05 22:33
→ whistlerhu: 人家是學生嘛 10/05 22:40
推 w7402wone: 學生票12元啊 10/05 22:41
推 newswim: 搭個捷運搞這麼複雜 10/05 22:47
噓 c255120: 你幫全票的出3元嗎 10/05 22:50
其實寫完之後再看,我也覺得自己寫得不知所謂,
我提到 12 元其實是完全錯誤的,
應該是寫到腦袋昏頭了吧。
我所寫的「悠遊卡 12 元,全票 15 元」,這完全不知道在寫什麼。
可能我寫的時候是想表達「票價實付和表訂運價的差額」,
結果就把把補貼價和全票並列了。
其實正確的應該說,無論乘客是付出 12 元,還是付出 15 元,
無分 12 或 15 都還是有和公訂運價的一部分差額,這部分是有補貼的,
只是若乘客付的是 12 元,市府會補貼比較多一些些。
而對乘客而言是一個價格,對公車業者而言是 19.1XXX 元。
其實乘客是一定不會付出那個小數點後面的 0.1XXX 元,
而公車業者也不可能去那樣收費。
推 naruto1010: 看來你應該不知道定期票的收入是依照業者乘車比例分攤 10/05 22:52
推 naruto1010: 這件事,錢不是北捷全拿,也要分配給客運業者和新北 10/05 22:52
推 naruto1010: 捷運公司,客運價差補貼是另外計算的。 10/05 22:52
客運業者這部分算是可以想像得到,
但是新北市捷運也有分到,這我就真的從來沒想過這件事了!
學習到了。
這我真的是不曉得有這件事。
所以其實月票這件事,背後遠比我上面寫的還要更加複雜了。
畢竟就算是只提到「捷運公司」,
也有新北捷運和台北捷運兩家的參與。
所以我文中所寫到的「捷運公司」是在不知情新北捷運有分到款項,
算是一個過度簡化的說法。
不過我寫到的所謂「捷運公司拿全額」主要是基於,
《大眾捷運法》有提到應該向每個乘客收全票,
法規上是有寫到這件事,所以計算時,
理應會以全票作為計算分帳時的一種基礎之一。
即使分給客運業者(公車業者),可是分配時,
公車業者應該沒有大捷法的這條「擋箭牌」可以運用。
→ watanmila: 這篇內容有誤? 10/05 23:00
→ SuperModel: 響良牙大概是被潑水太久! 10/05 23:07
推 yehmd: 這篇正解!! 10/05 23:27
→ yehmd: 依照業者乘車比例分攤的是觀光護照不是定期票 10/05 23:28
推 yehmd: 因定期票營收增加最多的就是捷運 10/05 23:30
但是定期票這件事很有意思,還有其他的後話可談。
因為現在金管會打算把電子支付和電子票證合併,
很有意思的一點是金管會在法條草案當中,
直接明寫了交通部發行的交通票證不算在法令上所訂的電子支付/票證。
如果這個草案通過的話,
交通部所管的交通票證會在法令上不算是將來所稱的電子票證。
現在電子票證是票證,電子支付是支付,
金管會想把它合併了,省得麻煩,可是在交通票證這塊的運用場景又會說不通。
所以金管會乾脆大筆一劃,把你劃出去,
看到他這樣寫法(法律寫作小技巧?)覺得很有意思。
※ 編輯: dotZu (1.160.144.181 臺灣), 10/06/2019 00:13:57
推 naruto1010: 不好意思不是依比例,而是依票卡的乘車紀錄換算成應 10/05 23:51
推 naruto1010: 扣款金額作為給各業者營收的依據。 10/05 23:51
這樣說起來,依比例這說法應該還是沒錯,
是依照錢的比例(換算後扣款金額),不是依搭車人次的比例。
只是再多一個換算成錢的計算過程。
推 mackywei: 我覺得找個簡單的例子說明如何? 10/06 00:24
→ mackywei: 例如1280月票,其中上班20天。 10/06 00:25
→ mackywei: 上班通勤公15轉捷(28-8=)20,下班捷28轉公(15-8=)7 10/06 00:27
可以舉例,可是已經很複雜了所以就算了。(喂)
比我原本想像的還複雜就是了。
只是若只想知道台北捷運公司這樣會不會虧更多錢這一事的話,
肯定的結論是,捷運公司這樣做不會虧錢,會賺錢。
單純怕捷運公司會虧本的話,是不必擔心。
→ mackywei: 搭乘金額1400 10/06 00:28
※ 編輯: dotZu (1.160.144.181 臺灣), 10/06/2019 00:33:53
→ mackywei: 帳上是公車440捷運960。但公車業者實收19.? x40,捷運是 10/06 00:32
→ mackywei: 實收35x40=1400嗎? 10/06 00:33
對。你說的舉例意思有說明到我的意思。
照大捷法的話,捷運是實收 35 的話,運價也法令上是 35。
公車則是實收一個價,而公訂運價是 19.XXXX。
乘客所想到的價格,和業者所想到的價格是不一樣。
乘客看到票價這麼便宜,怕自己佔太多優惠會讓捷運虧,
其實對捷運公司而言,他除了顧客給公司的價格,還會看到主管機關給他的價格。
所以捷運公司而言他看到的是 OK 的。以捷運公司的立場不算有吃虧。
※ 編輯: dotZu (1.160.144.181 臺灣), 10/06/2019 00:44:18
推 naruto1010: 新北捷運有分到的原因在於淡海輕軌 10/06 01:08
→ acergame5: 恩 捷運公司沒虧 市府虧呀 10/06 02:59
推 MiaoXin: 北市府虧是北市市議會政策決定。就像臺鐵敬老票是自己吸 10/06 08:47
→ MiaoXin: 收是交通部決定。反正終究有人要出這筆錢。雖然我覺得敬 10/06 08:47
→ MiaoXin: 老應該算在社福預算。 10/06 08:47
推 noahlin: 這樣只是挖東牆補西牆吧 捷運公司虧的換市政府預算補 10/06 16:07
→ noahlin: 800真的太便宜 一天來回一趟就超過了 10/06 16:08
→ smena: 北市府應該是要把人口盡量趕去新北市,這樣做分區影響的不 10/06 18:34
→ smena: 只是搭乘模式,人群聚集也會被改變吧 10/06 18:34
推 SHR4587: 800你也只能在台北市內移動,就看超過要怎麼補,還是要付 10/07 03:33
→ SHR4587: 全額? 10/07 03:33
推 SHR4587: 雙北是一個生活圈,你很難100%確定你一個月內都沒有移動 10/07 03:38
→ SHR4587: 到新北市的需求,至於800隨便來回一趟就超過了,價格應 10/07 03:38
→ SHR4587: 該還是在討論中吧?但你也要想一想既然我一個月買月票的前 10/07 03:38
→ SHR4587: ,跟搭單程票付的錢幾乎沒啥差的話是能有多少動力驅使你 10/07 03:38
→ SHR4587: 去買月票?我覺得八百左右的定價應該是比較合理的,或許可 10/07 03:38
→ SHR4587: 以提高到850或880,但再上去應該很難吸引人購買。 10/07 03:38
推 Metro123Star: 超出範圍的應該是付範圍外票價 不是全額 10/07 11:21
→ Metro123Star: 例如西門到江子翠收龍山寺到江子翠的票價 10/07 11:21
→ Metro123Star: (但這個例子剛好是沒有省錢的) 10/07 11:21
→ Metro123Star: 但是起迄都在新北市則按原價計算 10/07 11:25
→ Metro123Star: 除非經過台北市且前後兩段票價和小於直接單程 10/07 11:25
→ Metro123Star: (例:頂溪到三重國小直接單程為30 10/07 11:25
→ Metro123Star: 頂溪到古亭和大橋頭到三重國小各為20 共40 10/07 11:25
→ Metro123Star: 此時則不採前後段單程計算) 10/07 11:25
→ windty: 可以説丁守中先知嗎 去年他就喊月票800了XD 10/07 12:49
推 chingi: 議員就是順著丁守中的政見提議啊! 10/07 13:40
推 babuturtle: 到時候客服人員要跟乘客吵進出站所屬區域 10/10 13:47
→ babuturtle: 花的成本也應該要算進去吧 10/10 13:48
→ babuturtle: 還是北捷所有站名前面要加什麼東西直接區分台北或新北 10/10 13:51
推 jmt1259: 市府虧是什麼爆笑留言,政府不就是要花錢在公共利益上嗎 10/15 02:32
→ shawnhayashi: 阿不就是政府補貼 10/30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