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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之版名: LIFE 2.申訴之版主: y50 3.申訴之原由: 群組長未將新事證看完整~ 但新事證確實證明y50違規~ 請依法拔除版主職務並一篇違規水桶一個月~ 4.以下附上申訴之原件: 1 (代小組長沒有回答到問題) 請代小組長看清楚~ 你說新事證不足以證明y50的簽名檔違規~奇怪囉~ 在這篇明明就是你認定y50的簽名檔是違規的~ #1PVXRIW8 (Magic_Center) 怎麼現在又變成~ 其內容不足以說明 y50 板主簽名檔有違規行為。 那麼請你看看之前的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OxwFymW (AboutBoards) 這篇中明白的就把過去的法規和y50簽名檔違規的地方列的一清二楚~ 重點在於舊事證加上新事證他就是違規有何好說~ 這裡還有相關他的違規範例~ 文章代碼(AID): #1Oq_7qpj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8aMS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9Q5g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AM_3 (AboutBoards) 請問那裏沒有違規? 以下是當初的小組規請你看清楚~以下引用自這篇~ 文章代碼(AID): #1OxwFymW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Jfmv70H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本小組嚴禁命理師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03457095.A.011.html 即日起,本組禁止在簽名檔或或內文設置任何廣告或宣傳引導,這 方面的認定將會從嚴處理,雖然是組方認定,還是會放在組務上作 為公平。在這個學術性的討論區中,我們希望能來討論的都是願意 討論與服務的版友,真的如果沒有廣告,版就會失水,那麼,我願 意承擔文章很少的風險,因為,我實在不願意讓商業來污染這塊園 地,這對我來說,簡直是信念,不容妥協。 ------------------------------------------------------------------------- 同時,之前Paulnewman在2014年時在我的文章的推文下將簽名檔的尺度講得很清楚。 以下是當時的文章網址跟推文: 文章代碼(AID): #1Jdyok0I (Life) [ptt.cc] Re: [論命] 念研所念完or就業or公職 ※ 編輯: gkc (114.25.211.76), 06/17/2014 13:06:00 推 Paulnewman:歡迎參閱名片等資料從今天在本版開始為禁止宣傳的方式 06/17 13:49 → Paulnewman:請改正,謝謝,任何涉及宣傳個人服務的簽名檔即日起禁 06/17 13:49 → gkc:原來只要寫參閱名片檔都算阿,感謝提醒。 06/17 13:57 → gkc:不過這篇講的都是學術,沒有個人服務說.....(痛哭) 06/17 14:08 推 Paulnewman:不要再提連結了,也不要再提名片擋了,你可以再試試看 06/17 14:35 推 Paulnewman:任何宣傳邊緣的簽名檔,我將不會容忍,此版試行 06/17 14:35 推 Paulnewman:請參考19972篇,謝謝 06/17 14:37 → gkc:好 06/17 14:37 → gkc:在這和小組長解釋,這篇有看過,只是沒有範例才誤以為沒放連結 06/17 14:39 → gkc:和沒有提到如何論命諮詢就算過關, 06/17 14:39 推 Paulnewman:新版規即日起進行,煩請遵守,感謝。 06/17 14:41 ===================================================================== 3.y50的簽名檔已嚴重違反規定 -- 論命者 : 論命言真,斷言簡短意明。 歡迎查詢 >> 【名片檔】全球首部【紫微動漫化】 命問者 : 提資詳確,聽真非聽安慰。 ============================================================================ 然而最重要的新事證你根本完全忽略~ 你當初判決y50無罪的理由是(找不到名片檔可以證明有營利資訊)~ 最重要的新事證就是~ 依據這篇#1Pjp0X-d (Magic_Center) 根本就有截圖證據可以證明y50的名片檔有營利資訊~ 你現在答說什麼無法證明簽名檔違規是在答非所問嗎~? 這是你自己當初的判決文: 文章代碼(AID): #1PVXRIW8 是你自己當初的判決文就說他的簽名檔是違規的~ 不要再護航了~ 你自己看看你的上一篇判決文~ #1Pjfc1N- (Magic_Center) 裡面寫什麼? y50 板友的名片檔仍無任何資料。由於名片檔之內容缺乏編輯紀錄等資料作為證據, 在本案中無法確認 y50 板友之名片檔確實如檢舉文所述擺放動漫產品相關資料, 然而,針對上述第二點,直接或間接刊載販售商品之資訊確實有作為營利行為之可能。 因此於簽名檔引導其它板友觀看名片檔,且名片檔中直接或間接載有販售商品之資訊, 確實可能違反本小組組規。故請各位板友注意簽名檔與名片檔之關聯與名片檔之內容。 也就是~ 你自己上一篇判決文就已經說他這樣的簽名檔違反小組規了~ 關鍵只在你忽略了之前明明就有名片檔的截圖~ 而聲稱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名片檔像檢舉文說的一樣有營利資訊~ 所以~現在最大的新事證~就是超過一張以上的截圖~ 都證明y50的名片檔確實如之前的檢舉文所示~這才是新事證的重點~ 那你現在來扯什麼不足以證明簽名檔違規? 根本答非所問~因為y50的簽名檔違規之前就已經確定罪證確鑿了~ 已經確認的事還要再確認幹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22.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507826243.A.9B8.html ※ 編輯: kadone (36.226.122.134), 10/13/2017 00:53:11 ※ 編輯: kadone (36.226.122.134), 10/13/2017 00: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