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Callisty: ......靠杯 03/24 12:12
他檢舉他自己,就受理而已。
推 hateOnas: 2/24 的文章可以退回嗎? 不能退回要怎麼辦? 03/24 12:12
一開始公告沒注意到,後來刪文的時候發現不能退就補上了。
※ 編輯: FinalAce (36.224.142.219), 03/24/2015 12:14:04
推 Lailungsheng: 但你不能證明他公開個人資料是否真實 03/24 12:22
是否屬實應該不影響才對
比方說我貼一張照片,然後說這個是某板友的照片。
我又沒註明徵得本人同意。
那這樣就算違規了。
不然板主又不是FBI,要怎麼查證個資屬實?
→ Lailungsheng: 也可能是吹牛 03/24 12:23
→ Lailungsheng: 例如之前常有人說王牌是女神(這算資料? 03/24 12:23
這算稱呼
→ Lailungsheng: 又有人說王牌很帥(這也是資料? 03/24 12:24
這算描述
請看#1L3yz7Q1 (MenTalk)
→ Lailungsheng: 182…那些數字是太公自己先po的,p只是引用 03/24 12:25
還是在這篇中。
#1L3yz7Q1 (MenTalk)
是太公自己先PO的沒錯,但跟pusufu的違規是兩回事。
pusufu直接在原文中貼上該個資,並且連結至PTT使用者(太公)。
所以違規。
※ 編輯: FinalAce (36.224.142.219), 03/24/2015 12:34:24
→ motoman: 不蘇胡真有你的...XD 03/24 12:53
→ motoman: 看到總是捨身取義的不蘇胡 好感度upup 03/24 13:00
囧
推 martinmask: 這個可以? 有人見過太公嗎? 太公自己也沒辨解.... 03/24 13:08
我也沒見過,不過想一下,如果說某ID的帳號本名叫做王大明。
這樣算不算公佈他人個資?
肯定算的。
跟有沒有人知道那個ID是不是真的叫做王大明其實沒啥關係。
※ 編輯: FinalAce (36.224.142.219), 03/24/2015 13:12:30
→ littlegg22: 你上面回應Lai意思是不能拿資料開玩笑嗎? 03/24 13:12
不是,意思是板規4的判定方式已經有公告清楚說明了。
就連個人資料的定義都有了。
※ 編輯: FinalAce (36.224.142.219), 03/24/2015 13:13:13
→ littlegg22: 假如我瞎講,結果某人真的是174公分這有違反嗎? 03/24 13:14
真假不是重點
重點是1.有無註明徵得本人同意
2.有無把個資與PTT使用者做連結
※ 編輯: FinalAce (36.224.142.219), 03/24/2015 13:21:23
推 hmcedamon: 王牌悍衛法理讓我也好感度up↑↑↑↑ 03/24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