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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抱歉今天讓我食言一下 反正剛剛去量了一下 已經肥了2KG了 沒在怕的 首先有關謀求個人利益的認定部分 就初版板規3-1與二版板規3 我認為立規本意應該是要防堵有人在板上公開進行商業營利、金錢往來行為 因此 就此部分贊同juliancat於#1OV7H39t一文的寫法 「謀求與社會公益無關的金錢或得易為金錢的私人利益」 另外 板主於 #1OVnMmJe 此篇的推文回覆相當精彩 → fghg: 喔 01/18 15:15 → fghg: 等下補噓 01/18 15:15 噓 MissFaye: 你本人獨裁決定喔 01/18 15:16 → hateOnas: 是的 抱歉 我獨裁 01/18 15:19 推 COLONELLIU: 獨裁ㄎㄎ 01/18 15:21 → jameshcm: http://i.imgur.com/lxGWseZ.png 獨裁沒有錯 01/18 15:21 → COLONELLIU: 選三個版主出來 一個說自己獨裁 01/18 15:21 → COLONELLIU: 偉哉小雞 01/18 15:21 噓 claymath: 供三小 01/18 15:23 推 MissFaye: 你自己本人都說獨裁了。這板的運作要超出憲法規範嗎?我 01/18 15:26 → MissFaye: 印象中國家不是獨裁國家耶 01/18 15:26 噓 genie529: 呵呵不意外 01/18 15:26 本板目前板主有三位 而板務裁決行板主群多數決制 若其中有兩位板主結黨營私 將導致於多數決時 一直出現2:1的結果 而少數聲音在制衡功效失能的情況下 還會陷入被迫為結黨者們的裁決背書的困境 鑒於此 建議: 1.本板板務裁決改行一票否決制 2.增額板主至五人 3.於板主因有人辭職或其他因素而不足三人以上的情況下,應停止板務裁決,至補選板主 多於三人以上時,再繼續進行板務裁決。 以上建議 懇請參酌 sleeplesser/冬之喧 -- 我是"冬之喧" 叫我"冬冬"就可以了 我是一隻有著貓靈魂的企鵝 你 要帶我回家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33.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84732171.A.8ED.html
NelsonFang: 大膽 到手的權力豈能說放就放01/18 17:38
方大人 請恕我攔轎
bbabbabbac: 推01/18 17:39
genie529: 直接上訴到About_life行嗎?01/18 17:40
怎麼會問我呢?我幫你問雞大人看看 看看雞大人準不準
MissFaye: 說真的30人常態的板5個板主太誇張。一票否決比較好但很01/18 17:40
MissFaye: 容易延宕01/18 17:40
你說出我想要達成的目的了 不愧是老鄉
a8715438: 是說,板主可以重選嗎。01/18 17:42
genie529: 你相信選舉制?01/18 17:43
Marchosias: 扯開個話題 在obov不在的男版 或許檢舉莖有點用01/18 17:44
喔 願聞其詳
fattyfatty: 我相信300人我朋友制(ㄨ01/18 17:44
MissFaye: 我相信300分身大術01/18 17:46
實情是怎麼樣 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Sioli: 大膽,誰說讓你一票否決的,我們可是管.......50人耶~!!01/18 17:49
Sioli: 哦哦哦 又增加了兩個人了 52啦,爽~~~01/18 17:49
嗯嗯 權力這種東西 確實容易讓人腐化 可是因為虛假到不行的那種權力而腐化的人 那叫"悲哀"
s2cbu: 冬冬!01/18 17:52
布布!
whenever7963: 技術上不可能。 01/18 19:06
喔?如果你是說一票否決制不可行的話,請問你是否知道 中國最高決策機關-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對於重大決策的議決 還有UN常任理事國,對於UN安全理事會決議草案的議決 都是採行此種方式 還是閣下認為這種號稱最民主的方式,只有擁有權力、上得了談判桌的權貴們才配使用? 就跟那些集全國權勢於一身的政治局常委,還有世界的霸權-UN常任理事國們一樣?
dsfcomtw: 這篇太深了。沒腦的人看不懂。(老了,超討厭動腦了>.< 01/18 19:23
滴姊 不好意思讓妳動腦傷神了:)
mamajustgo: 個人反倒覺得應將板主人數削至一人。一則避免板友因 01/18 20:14
mamajustgo: 掛名人數有三而誤以為糾紛裁決有討論空間,二來如板主01/18 20:14
mamajustgo: 僅剩一人,比較好搜 01/18 20:14
大膽猜測海牛妳的意思大概想讓板主可以完全負責,我提出的制度其實也能做到這一點 不好意思,我沒把配套措施打出來,如果真的施行的話,我會建議每個檢舉無論裁罰與否 ,必須要把贊成方跟反對方的板主列出,如果決定裁罰的話,除適用板規外,每位板主尚 需提出簡短涵攝過程,說明這個行為為什麼觸犯該板規,當然也可以其中一位提出理由, 而其他板主附議即可。 如此一來,每位板主各自均需為每件裁罰負起完全且連帶的責任。 可能有人會說這樣對"新手"板主的負擔太大,可是我相信在PTT有漂亮的管理資歷,而且擁 有300多票認同票的hateOnas板主一定有相應的學經歷及素養,一定能寫出讓人信服的裁罰 理由,然後也能讓其他的板主信服,其他的板主只要附議即可:)
takomalu: 肉搜嗎? XD 01/18 21:18
earl1122: 砲火可以一點集中,不浪費01/18 21:18
mono5566: 想幹嘛就幹嘛 羨慕01/18 21:32
※ 編輯: sleeplesser (27.242.2.148), 01/18/2017 21:45:43
mamajustgo: ㄉㄅㄑ,海牛只是在反串,沒想到翻船了’_>' 01/18 21:47
moonwoman: 不愧是冬冬 XDDD 你法律系? 01/18 22:18
e223445: 有啦,有經過討論,而且都有經過三位板主同意 01/19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