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yx741021 : 推,這個流程和我認知的一樣,和美國簽LOA幾乎都是 01/15 23:02
→ chyx741021 : 軍購預算已經在執行階段的事,絕對不是huhu1230123 01/15 23:02
→ chyx741021 : 1意圖誤導「拿到LOA才能編預算」 01/15 23:02
推 LI40 : 走到P&A就知道大略價格了 品項跟價格都有 就可以編 01/15 23:05
→ LI40 : 寫相關法案了 01/15 23:05
→ LI40 : 委員想看什麼審查過程就能想看就看 直接封殺還提莫 01/15 23:06
→ LI40 : 名其妙要求邏輯實在站不住腳 01/15 23:06
→ Fargen : 某人還想推自己的軍購條例 當美方閒閒陪你重跑流程 01/15 23:29
→ wowu5 : 非執政黨提軍購,豈不是由外行人決定國軍要買甚麼? 01/15 23:48
推 super1315566: 推 01/16 00:10
→ bobbytsi : 感謝詳細解說 01/16 01:18
推 wardraw : 推解說 01/16 01:33
推 wardraw : 立法小白想問 目前流程應該是走到步驟4 已獲取P&A並 01/16 04:18
→ wardraw : 完成整體規劃書 待提案付委後就能向委員說明細項 以 01/16 04:18
→ wardraw : 完成相關條例立法 接著進行步驟5 01/16 04:18
→ wardraw : 等到步驟6 立院再進行最終預算表決通過確認 01/16 04:18
→ wardraw : 以上說法正確嗎? 01/16 04:18
推 chyx741021 : 對,目前應該已經到4了 01/16 06:05
推 wardraw : 了解 本來提案付委後流程就能順順走下去 結果現在反 01/16 06:54
→ wardraw : 倒要把說明細項的一部份拉到付委之前 給大立委們一 01/16 06:54
→ wardraw : 個下台階 說他們拖脫擺爛真的不是冤枉 01/16 06:54
推 ry3298 : o7 01/16 08:33
推 bobbooktw : 問個問題,如果行政院當初真的把P&A報價拿出來,是 01/16 11:29
→ bobbooktw : 不是就不會造成這種問題,依照企業的財務稽核,以Ca 01/16 11:29
→ bobbooktw : pEX邏輯判斷,行政院在步驟2,3,要確認手中有P&A, 01/16 11:29
→ bobbooktw : 就像上面步驟三寫的銳捷專案,在步驟四提交不就好了 01/16 11:29
→ bobbooktw : ,當然,立法院也不應該打破慣例,要求提前審核,這 01/16 11:29
→ bobbooktw : 理論上應該委員會議秘密會議中,由國防部解釋清楚吧 01/16 11:29
推 LI40 : 拿出來高機率改別的說法然後 嗯 01/16 11:31
→ LI40 : 而審查就是在看提出來的東西有沒有問題的 所以審查 01/16 11:32
→ LI40 : 過程基本上都能看到提案資料 01/16 11:32
→ LI40 : 所以立委才能在國會凍結/刪除某品項預算(當然也會 01/16 11:35
→ LI40 : 有委員行動理由) 但目前是連母法都不給排審 01/16 11:35
推 DameLillard : 很明顯就是藍白故意搗亂 01/16 11:37
→ DameLillard : 特別預算就是要先立法 才能去編預算 01/16 11:38
→ LI40 : 最莫名其妙的是 排審就只是讓議程先進程序委員會 01/16 11:38
→ LI40 : 程序委員會都只是立院程序的第一道門而已 01/16 11:38
→ DameLillard : 哪來的細項 編完才有細項 01/16 11:38
→ DameLillard : 我倒要看看黃國昌立的法是幾張A4 01/16 11:39
推 bobbooktw : 我一樣用企業的觀點帶入行政院、立法院以及我們網友 01/16 12:01
→ bobbooktw : 模擬目前狀況 01/16 12:01
→ bobbooktw : 行政院 (專案經理 PM): 「我要推一個『XXXX計畫』 01/16 12:02
→ bobbooktw : (條例案),請董事會先同意這個計畫方向。」 01/16 12:02
→ bobbooktw : 在野黨 (董事會/審計): 「你不把每個零件買多少錢 01/16 12:02
→ bobbooktw : (預算細目)列出來,我怎麼可能先簽字讓你立項?」 01/16 12:02
→ bobbooktw : 網友 (路人): 「PM 沒立項,法務跟財務根本不讓他 01/16 12:02
→ bobbooktw : 編具體預算書,你現在叫他拿細目是在刁難程序。」 01/16 12:02
→ bobbooktw : 可是在步驟 2 & 3行政院已經拿到 P&A,理論上「投資 01/16 12:02
→ bobbooktw : 報酬分析」與「成本細目」已經在桌上。 國防部也說 01/16 12:02
→ bobbooktw : 應該在委員會議秘密會議中提交,這代表「保密」不是 01/16 12:02
→ bobbooktw : 理由 如果將這件事放在一家上市上櫃的企業,問題會 01/16 12:02
→ bobbooktw : 取決於公司治理的誠信原則 01/16 12:02
→ LI40 : 以企業比喻比較像審計/董事會要求把企劃書內容包含 01/16 12:20
→ LI40 : 細節公開在官網上 才給安排董事會審查議程 01/16 12:20
→ LI40 : 再者 既然要到秘密會議專門報告給委員 那自然就有 01/16 12:21
→ LI40 : “保密”的問題 01/16 12:21
→ LI40 : 立委能看是因為國會具備的“審查權” 而現在是連審 01/16 12:22
→ LI40 : 查都不給“安排” 01/16 12:22
→ LI40 : 另外 目前條例還只是母法 通過後後續各預算案還得 01/16 12:43
→ LI40 : 分別審 用企業比喻就是董事會即使通過了策劃案 策 01/16 12:43
→ LI40 : 劃各個款項要請款還要再被會計審查一次 01/16 12:43
推 bobbooktw : 這也是我最怕的結果,我實際遇過企業內PM跟審計吵 01/16 14:32
→ bobbooktw : 到最後完全是意識之爭了,整個案子變得流毒無窮, 01/16 14:32
→ bobbooktw : 目前最好的解法,大概是美國大哥放話,行政院退一步 01/16 14:32
→ bobbooktw : ,把 P&A 的詳細內容(Business Case) 攤在委員會 01/16 14:32
→ bobbooktw : 桌上;立法院退一步,把 排審的大門(Program Appro 01/16 14:32
→ bobbooktw : val) 打開。 01/16 14:32
→ LI40 : 沒什麼意義 看總預算都送多久了至今國會也沒審 還 01/16 14:34
→ LI40 : 搞雙標操作 擺明不是懶就是擺爛 01/16 14:34
→ LI40 : 什麼公開那些都只是藉口 不說臺美雙方默契問題 需 01/16 14:38
→ LI40 : 要再強調的是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只是讓提案議程付委 01/16 14:38
→ LI40 : 進立院 連一讀都不是 01/16 14:38
→ LI40 : 連一讀後的常設委員會的門口都看不到 遑論二三讀 01/16 14:42
推 huhu12301231: 這篇很棒 01/16 15:48
推 HDT : 你要攤在委員會桌上你要先排審吧? 01/16 16:36
→ HDT : 連排審都不排審怎樣攤在委員會桌上? 01/16 16:36
→ HDT : 行政院當然會有P&A的細項了 但你要先母法通過取得授 01/16 16:36
→ HDT : 權 接下來才有細項審查的問題 01/16 16:37
推 kira925 : 企業管理沒有這個排審條例的要求 01/16 16:40
→ kira925 : 用來類比是不對的 不對的 不對的 01/16 16:40
推 balius : 自己觀念公務體系不是應該最注重什麼步驟要什麼資料 01/16 19:01
→ balius : 做什麼事情嗎?如果既定流程裡什麼時候該有什麼資料 01/16 19:02
→ balius : 都有規定但覺得不適合,那應該是先修改流程規則還是 01/16 19:04
→ balius : 直接翻桌說拎北就不想這樣來? 01/16 19:04
→ CoachKuester: 可見在野陣營有多亂來,為了個人政治利益犧牲國防 01/16 21:53
→ CoachKuester: 籌獲 01/16 21:53
推 code666666 : 推軍購流程,然而去看事情脈絡,總統至今執政檯面上 01/17 01:11
→ code666666 : 下的方式讓關鍵的在野黨更不信任,又加上先來直接投 01/17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