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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LG雖然不願意維修 在設計上也有非常大的問題 但我想澄清幾件事情 1. 你為什麼要買LG 有做過G4功課的都知道LG是韓國子龍 良率之差根本業界奇觀 而且就算不談手機 LG的洗衣機冰箱在業界也是爛的有目共睹 可是為什麼消費者喜歡 因為他會跳水 所以你會買 這一點大家一定會說檢討消費者 沒錯 這年頭因為價格就會有廠商劣幣驅逐良幣發生的事 大家無法否認 2. 珍惜記憶 遠離《 》 如果你要檢討資料消失向LG求償 那全球硬碟廠應該已經倒的亂七八糟 事實上現實生活中根本沒有絕對可靠的硬碟或儲存裝置 如果裡面放了很多你小孩的生長紀錄 請你加密壓縮以後放到雲端 這才是一個正常人該做的事 3. 第二點才是重點 如果你買到跳水LG 假設一台三星賣25000你打算用兩年 可是你用12500就可以買到LG 那你可以考慮一年換一台 這樣價格一樣受害機率也大幅降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9.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89375485.A.885.html
bbuda : 又是新戰場!(挖鼻屎 03/13 11:30
romber : 問題是沒人向lg要資料的求償啊,新聞只說要lg負責修 03/13 11:31
romber : 而已不是? 03/13 11:31
MasterHsieh : 連備份這常識都不會 難怪會去買LG的手機 03/13 11:33
jacky75113 : 如果今天有一家硬碟廠用半年至一年就會壞 別家都大 03/13 11:34
jacky75113 : 概能用3~5年以上 要免費維修 還被酸是你資料沒做好 03/13 11:34
jacky75113 : 備份你自己問題 03/13 11:34
怕壞掉請買企業級,要買跳水品還要求品質.............
xbearboy : 你在說死機牌硬碟嗎? 03/13 11:35
xbearboy : 去看看"大概"都能用3~5年的硬碟一年故障有幾顆 03/13 11:36
xbearboy : 你當口碑比較好的就不會有機王歐,要檢討設計問題就 03/13 11:36
xbearboy : 就別拿資料遺失來說嘴,今天不管是哪家抽到機王都 03/13 11:37
xbearboy : 救不回來,硬要把兩件事扯再一起也很好笑 03/13 11:37
qss05 : 覺得後面消費者都會把事情喇在一起講,不知道是新聞 03/13 11:39
qss05 : 引導還是怎樣… 03/13 11:39
romber : 何況Seagate雞瘟在北美也被集體提起資料損毀的訴訟 03/13 11:39
eric525498 : 本來備份就應該自己做好 03/13 11:39
xbearboy : 在美國啥都能告,問題拿不拿得到錢才是重點 03/13 11:41
xbearboy : 而且集體訴訟的好處是啥?律師費超省,為何不告 03/13 11:42
jacky75113 : 沒錯今天哪家抽到機王都救不會來認同 但是g4是全機 03/13 11:44
jacky75113 : 王概念 再來原事主只是在無奈資料救不會來 並沒有要 03/13 11:44
jacky75113 : 求資料遺失賠償 你可以笑他蠢 怎麼不做備份 但是請 03/13 11:44
jacky75113 : 不要合理化lg死機問題 就算其他家抽到機王也是一樣 03/13 11:44
jacky75113 : 這並不一樣 再說一次 g4全是機王 03/13 11:44
xbearboy : 閣下怎跳針到"合理化"死機這事了,很多人都是在講 03/13 11:45
絕對不會合理化死雞,大家在嘴SEAGATE的同時也要看看產業生態,硬碟割喉到最後爽的絕對不會是消費者
FuryX : 首次推c52,韓國子龍可比台灣子龍恐怖多了 03/13 11:45
xbearboy : 備份這塊,還是只要檢討消費者的言論就等同護航? 03/13 11:45
消費者根本不該把資料這種事怪在LG身上,完全沒資格,會怪代表消費者心態有問題,因為資料儲存界的發展普通人都知道
leftwalk : LG變頻其實不差 03/13 11:49
romber : 事主:產品沒做好都害我資料遺失了,維修還敢收錢? 03/13 11:56
romber : ! <- 新聞簡單來說就是這樣一句話,很難理解嗎@@ 03/13 11:56
romber : ?可沒看到他要lg還原資料,何況新聞也看不出他有沒 03/13 11:56
romber : 有備份過,難道要即時秒備份才算備份? 03/13 11:56
我一直以為大家拍照都是存記憶卡,相對機板故障記憶卡故障率低很多吧
always6863 : 拒絕免費維修是個條件,資料救無法救回又是一個條件 03/13 11:56
always6863 : 資料救不回,在硬碟商與手機商甚至於記憶卡隨身碟 03/13 11:57
always6863 : 都是一樣的條件, 如果這些儲存媒體因為資料救不回 03/13 11:57
always6863 : 都要上新聞,那就把照片洗出來, 放個20,30年也是泛黃 03/13 11:58
always6863 : 標題與內文應該只到 拒絕免費維修,爭議點不是在這嗎 03/13 12:00
事實上就是LG設計手機的能力遠遠低於HTC,但是因為價格大家很願意不斷的嘗試給他機會,但是我相信G4無限換機板應該不太可能真的無限期
xbearboy : 過保了為何不收錢?電子資料要如何鑑價? 03/13 12:00
romber : 事主的訴求也就是維修而已,戰備份只是轉移焦點 03/13 12:01
shuiwuhen : 設計有問題為什麼要民眾買單? 03/13 12:01
哪裡設計有問題,容易壞不代表設計有問題,NOTE7那個才真的叫設計有問題
romber : 保固是建立在正常故障率的情況,不然G4幹嘛延長保固? 03/13 12:02
xbearboy : 保固是建立在保固內有能有一隻手機能修好,不是保固 03/13 12:04
romber : 說真的,我原本也以為大家都會用記憶卡,後來發現不用 03/13 12:05
xbearboy : 內保證不會壞或是保證故障率在多少%以下 03/13 12:05
romber : 的人大有人在,尤其是內建就64G的情況,如果今天LG說 03/13 12:05
xbearboy : 你要不要看看那些終生保的DRAM跟記憶卡故障率有多少 03/13 12:05
justblackJ : 東拉西扯真好笑 03/13 12:06
romber : 我們手機會死機資料不要存內建喔~我想沒人會敢不用. 03/13 12:06
我只推金士頓,嘻嘻
xbearboy : 可是某幾家常常會資料毀損的記憶卡賣得不錯耶 03/13 12:07
劣幣驅逐良幣
romber : 保固期限是建立在這個產品沒有設計瑕疵的情況下,哪 03/13 12:09
terry1043 : 記憶卡基本上每一家都一樣啦 低價下的產品 只能比 03/13 12:10
romber : 所以很多家產品出包的才會延長保固或回收不是? 03/13 12:10
terry1043 : 售後 03/13 12:10
romber : 記憶卡大家都有基本認知故障率就在這,但LG這個案例 03/13 12:11
說真的G4以後我每次看到手機板一堆人「跳水萬歲」、「很爛沒錯繼續跳」我就很傻眼,這種公司這種態度為什麼會有人買
bbuda : 自以為是的人就是你 XD 03/13 12:12
bbuda : 把自己的知識 當成大家都該知道的常識 就是你最糟糕 03/13 12:12
romber : 顯然不是,不會用一隻號稱軍規手機卻預設1年後會死機 03/13 12:12
我以為軍規是單純只防摔,固態元件摔一下確實無傷大雅啊
xbearboy : 何謂"基本認知故障率"? 03/13 12:12
bbuda : 的地方 zzzzzzzzzzzzzzzzzzz 03/13 12:12
好,我自以為是,如果有個商人以販售劣質廉價垃圾出名,為什麼大家還買得那麼開心
xbearboy : 你是沒看過"軍規"產品保內送修的? 03/13 12:13
軍規??噱頭居多吧
romber : 大家都知道記憶卡故障率高,突然哪一家出了張一個月 03/13 12:14
romber : 掛一次的,不會被樵翻? 03/13 12:14
我沒有要討論記憶卡,我一直都支持雲端加密備份
xbearboy : 你說的是哪牌記憶卡?還是每排記憶卡都一樣高? 03/13 12:15
romber : 這就是逾越普遍認知的底限 03/13 12:15
xbearboy : 啥叫普遍認知?為何不看業界的報告比較實在 03/13 12:16
xbearboy : 到底是"普遍"認知還是"錯誤"認知? 03/13 12:17
romber : 唉 正常手機不會一年就大量死機,這就是普遍認知,這 03/13 12:17
romber : 種認知是從經驗法則來的,吵文字沒意義,對吧? 03/13 12:18
romber : 其實我的重點只有,備份都是需要,但這新聞這個事主抱 03/13 12:19
xbearboy : 啥叫經驗法折,每代產品良率用料不同也能用經驗套用 03/13 12:20
romber : 怨資料都被LG害不見了,連維修都要收費,這個訴求一點 03/13 12:20
romber : 都沒有不合理 03/13 12:20
我不懂,V10確實維修綠在全世界來看遠低於G4啊,沒到災情吧。或是僅限台灣地區。維修本來就該收費
xbearboy : 光是死機牌不同產品線良率就明顯落差了 03/13 12:20
xbearboy : 那叫成見不是經驗法則 03/13 12:21
romber : 良率當然有落差,但你敢出一個每月掛一次的硬碟? 03/13 12:22
xbearboy : 手機商從來沒保固過數據資料,請問是根據什麼來要求 03/13 12:22
romber : 所以我預設手機不會一年後死機是很正常的對吧? 03/13 12:22
james732 : 板主開始鎖文了,看來好像沒得戰了 03/13 12:22
romber : 再說一次,這案例沒人要求針對資料求償 03/13 12:23
xbearboy : 過保免費維修?民法?契約?還是有法院的認證? 03/13 12:23
romber : 只有針對硬體設計錯誤要求延長保固 03/13 12:23
xbearboy : 過保免費維修不算是要求"補償"? 03/13 12:23
romber : 如果LG認為站得住腳,就不會讓G4延長保固 03/13 12:24
romber : 如果Sony站得住腳,就不會回收電池,很難懂嗎?y 03/13 12:24
我覺得版主說的沒錯,再交付當下LG根本沒有設計瑕疵,頂多就是設計不良,這個不知道法律怎麼界定
xbearboy : 站不住腳跟延長保固是兩回事,企業形象比較重要 03/13 12:25
xbearboy : 今天就算上法庭證明廠商無責任還是賠了形象 03/13 12:26
shuiwuhen : 就設計不良所以容易壞,容易壞過保再跟你收錢,這 03/13 12:26
shuiwuhen : 樣合理?有這麼好賺?身邊買G4的朋友大概四五個,每台 03/13 12:26
shuiwuhen : 都壞過一次,這樣對嗎? 03/13 12:26
當然不對啊,可是這你要怎麼告,從零組件角度檢視LG根本也沒有偷料沒有惡意亂做,我只想知道現在版上狂推LG是甚麼心態
romber : 這方面的法律非專業無從探討,但事主也有權要求不是? 03/13 12:27
xbearboy : 不然apple care賣那麼貴誰要買? 03/13 12:27
romber : 原PO可以去查一下v10 dead loop,不亞於G4喔 03/13 12:28
youwilldie : 中肯 買的時候大推某牌CP值 狂酸哀鳳賣這麼貴是信仰 03/13 12:29
youwilldie : 信仰,雲端按月收錢嫌貴不給賺,等到出事情才在那邊 03/13 12:29
youwilldie : 要求廠商負責,不負責就投訴媒體引導輿論攻伐,要不 03/13 12:29
youwilldie : 要先檢討自己啊?真把花大錢買手機的人都當成凱子或 03/13 12:29
youwilldie : 白痴嗎? 03/13 12:29
現在隨便找資料都知道手機利潤超低,連三星都賺不了甚麼錢,CP真的害人不淺,第一個他賺不到錢請不到好的工程師,第二個售後一定也相對比較差,隱形的CD最可怕,有些廠商賣貴是有它的道理的
xbearboy : 除非契約上有講明,不然廠商就是保固內給你一直修 03/13 12:29
xbearboy : 某幾家保內修到過保的案例時常發生 03/13 12:29
romber : 如果一隻手機每3天要修一次,幫你修到保固期到為止 03/13 12:30
romber : 合不合法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絕對不合理 03/13 12:31
當然不合哩,所以版上以後別再亂推好嗎
xbearboy : 子龍出任務你沒聽過嗎 03/13 12:31
xbearboy : 啥叫"合理",你要不要去了解3C產品的真實送修情況 03/13 12:32
xbearboy : 手機模組化換基本算好解決的,那個主機板顯卡修不好 03/13 12:33
xbearboy : 都快變常態了,在維修站怎測都是正常啊(ry 03/13 12:34
romber : 唉 我自己就是RD,算了,不跟你 啥叫"XXX"了 XD 03/13 12:35
xbearboy : 你是RD但不是公司決策者,你也不是法務,可以去看看 03/13 12:38
xbearboy : 下面別人貼的法條 03/13 12:38
flybow : 來看網路論壇也沒付錢 買錯了還要抱怨消息爛 03/13 12:38
flybow : 這點似乎有點 03/13 12:38
bbuda : 我是覺得 有做功課的人都知道 臺灣地震多 颱風多 人 03/13 12:39
bbuda : 民又愛吵架 政黨不和諧 貪污頻傳 根本就是鬼島 那原 03/13 12:40
bbuda : PO你住在這裡幹嘛 幹嘛不移民搬走? 03/13 12:40
因為有做功課的人都知道移民比不要買LG手機難上非常多
romber : 喔喔 所以你是法務還是決策者XD? 03/13 12:42
xbearboy : 所以閣下認為LG上法院會有何站不住腳的地方? 03/13 12:44
romber : 下面那篇法律文非常清楚,"不是"過保就沒責任對吧? 03/13 12:44
jojomaan : 那為什麼國外LG出保固 照樣換機? 03/13 12:45
romber : 第二點也說了,此瑕疵是否是交付前就有會是攻防重點 03/13 12:45
xbearboy : 你要能證明他瑕疵給付,而且是在故意或是過失前提下 03/13 12:45
jojomaan : 純粹在台灣就是皮而已,他們手機有問題會不知道 03/13 12:46
romber : 代表這不是一個可以秒答的定論,那你為何認定站不住? 03/13 12:46
jojomaan : 每個月手機維修報告資料 怎麼會不知道哪裡出問題 03/13 12:46
xbearboy : 消費者連舉證都沒辦法舉的話要怎打官司? 03/13 12:46
jojomaan : 像國外常常有產品召回,為什麼 設計瑕玼,台灣只是 03/13 12:47
jojomaan : 立法、公務人員&廠商一起玩消費者,不代表這合理 03/13 12:47
xbearboy : 所以你知道哪裡出問題?原告方要負舉證責任歐 03/13 12:47
xbearboy : 問題是台灣法規就只有用民法規範沒有特別條款 03/13 12:48
romber : 這個真的上法院不是一兩個月就可以釐清的訴訟,你瞬 03/13 12:48
flybow : 消保法可以看一下 03/13 12:49
romber : 間就認定站不住腳,是有預知能力嗎XD? 03/13 12:49
xbearboy :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那個證據勒? 03/13 12:49
bbuda : 這樣你也只能在這邊嘴嘛 XD 你與其跟討厭的鄉民狂嘴 03/13 12:51
xbearboy : 如果閣下能以RD的角度提供設計上的瑕疵給消費者 03/13 12:51
romber : 你現在是在要我提出LG v10死機是他們設計問題的證據 03/13 12:51
bbuda : 還不如好好賺錢想辦法移出鬼島才對啊 03/13 12:51
romber : @@?LG已經承認了喔 03/13 12:51
xbearboy : 那對這案件當然有幫助,不然你希望每個人請律師去告 03/13 12:51
xbearboy : 你認為一庭的律師費能買幾支V10? 03/13 12:52
flybow : 不過就手機而言 要找這邊債之給付要旨不符 不太容易 03/13 12:52
romber : 你怎麼一直換話題阿...XD 03/13 12:53
flybow : 就算要訴訟 大概也只能凹他們延長一定保修時間 03/13 12:53
justblackJ : 還沒這麼多人出來抱怨的時候你就知道是韓國子龍了? 03/13 12:54
xbearboy : 你不是認為LG法庭上站不住腳?換閣下繼續了 03/13 12:54
romber : 我想也是能要求到延長保修到正常壽命就夠了 03/13 12:54
justblackJ : 因為他們沒買 又喜歡把快樂建築在酸他人的痛苦上啊 03/13 12:55
romber : 我從來沒說喔..XD我說這非能秒答的定論,而且我非法 03/13 12:55
flybow : 所謂的正常時間 以一般情形來看大概也不會太長 03/13 12:55
justblackJ : 根本講不出怎麼備份只會東拉西扯 放棄治療了 03/13 12:55
你別誤會喔 這個事主買的是V10,內文要看捏,那時候G4早就風聲鶴唳了
flybow : 消費型電子產品 大概很難像車子那樣 03/13 12:55
romber : 律專業,但從下面那篇文來看並非LG必贏對吧 03/13 12:55
xbearboy : 一般認定的保固時間就是正常時間,頂多以業界最長保 03/13 12:56
romber : 突然發現我真有耐心... 03/13 12:56
※ 編輯: c52chungyuny (140.113.89.16), 03/13/2017 12:57:54
xbearboy : 固來看最多就18~24個月 03/13 12:56
flybow : 而且審酌可能的損害情形 這樣的訴訟不太划算 03/13 12:56
romber : 你怎麼又跳回來了XD..第2點你忘記了嗎? 03/13 12:57
romber : 說真的LG願意延長到24個月保固我想就算合理補償了 03/13 12:57
xbearboy : LG最有利的是時間成本,等到打贏官司都多久了 03/13 12:57
xbearboy : 到時候送你折價卷了事有人要用? 03/13 12:58
flybow : 不過LG反正庫存還有 何必得罪消費者呢....XD 03/13 12:58
romber : 是阿,所以打訴訟誰贏難說,那消費者提出訴求臭了嗎? 03/13 12:59
xbearboy : 上法院不用錢嗎?裁判費 律師費不是成本? 03/13 13:00
flybow : 非常合理啊 不過珍貴照片這點大概沒辦法請求囉 03/13 13:00
flybow : 家人回憶這點能告什麼..什麼權利受損... 03/13 13:01
romber : 從來沒人針對珍貴照片求償阿...XD 03/13 13:01
xbearboy : 針對個案免費維修不是求償嗎? 03/13 13:02
romber : x:沒錯,上法院絕大多數人會放棄吞下去,消費者提出訴 03/13 13:02
flybow : 這篇的標題 看起來照片也是訴之聲明的一部囉XD 03/13 13:02
romber : 求也並非拿不到就會願意上法院,而是希望LG願意重視 03/13 13:03
flybow : 而且這種案子 法院大概也是希望兩造可以調解啦 03/13 13:03
romber : 消費者而給他們應該有的補償,合情,合理不是?y 03/13 13:03
xbearboy : 問題就是不上法院沒有強制力,除非消保官能要求LG和 03/13 13:04
romber : 最後LG不願給,消費者火到有記者來抄,LG就承受商譽損 03/13 13:05
xbearboy : 解,前提是找得到法條才能強制介入 03/13 13:05
romber : 失,於是雙輸,但好歹消費者板回一口氣能氣消 03/13 13:06
xbearboy : 氣消還是救不回資料y 03/13 13:06
romber : 也比LG裝死還沒人知道爽爽買得好 03/13 13:07
romber : 就說沒人要LG救資料了...XD 03/13 13:07
flybow : 不過珍貴照片滅失與否 跟免不免費保修 不太有關係 03/13 13:09
xbearboy : 所以這篇新聞手機壞掉扯到珍貴資料遺失不覺得很怪? 03/13 13:09
xbearboy : 就只是找藉口凹免費維修巴 03/13 13:10
flybow : 只是那個燒機板拿出來 給救資料廠商來救裡面的費用 03/13 13:11
flybow : 如果真的能證明 LG的手機耐用度真的很差的話.... 03/13 13:12
flybow : 是不是有機會 我想不同法官的見解大概會差很多 03/13 13:13
romber : 所以珍貴照片從來都不是重點,連事主也沒有說要針對 03/13 13:13
flybow : 損賠範圍 大概也可以吵很久很久 03/13 13:13
romber : 照片求償,只是記者文筆重點畫錯而已~事主只有說原以 03/13 13:14
romber : 為這種普遍故障應該要免費維修 03/13 13:14
xbearboy : 在官方自己承認且願意補償前都是"個案",看看apple 03/13 13:17
xbearboy : 都上市多久才願意招回維修 03/13 13:17
romber : 現在是LG承認但不願補償,這樣算個案XD? 03/13 13:18
xbearboy : "個案"這不是SOP的一環嗎?美國的大規模招回商品 03/13 13:30
xbearboy : 哪次沒有聲稱是"個案"的? 03/13 13:31
xbearboy : 就算承認了也不代表他承認你的手機是因為那個瑕疵 03/13 13:32
xbearboy : 而故障,問題是消費者沒辦法證明是壞在哪 03/13 13:33
romber : 我只在討論一件事:消費者提這訴求合不合理?我認 03/13 13:36
romber : 為很合理,你是因為覺得不合理嗎?還是想說消費者求 03/13 13:37
romber : 補償不會成功? 03/13 13:37
xbearboy : 你所謂的合理是很抽象的概念,以現行的法律條文來說 03/13 13:55
xbearboy : 不能說是合理,因為消費者跟契約還有廠商的認知有 03/13 13:55
xbearboy : 落差,這落差最大的問題就是你所謂的"合理" 03/13 13:56
xbearboy : 以社會新聞來說,有多少的法院判決是"合理"的 03/13 13:58
xbearboy : 光是"殺人償命"這點是否合理都有得炒了,那所謂合理 03/13 13:59
xbearboy : 的標準是什麼?講白點就是"我覺得應該這樣" 03/13 14:00
xbearboy : 所以才會回到最低底線"法律"上來講 03/13 14:01
romber : 我想問你是法律專業嗎?既然這個事件在法院上都沒有 03/13 14:08
romber : 定論,消費者提出訴求並沒有違法,他只是為自己覺得該 03/13 14:09
romber : 有的權益發聲,而類似案例廠商願意給予補償的不少 03/13 14:10
romber : 如果你認為合法就是合理,那顯然事主合法又合理 03/13 14:11
xbearboy : 在沒上法院之前雙方要怎喊都可以,問題沒有實質意義 03/13 14:11
xbearboy : 沒有強制力,所以為了商譽很多廠商選擇讓步,可是廠 03/13 14:12
romber : 至於真的上到法院法官如何心證,這在這裡討論是不會 03/13 14:12
romber : 有結果的,我只單就"提出訴求"這點來說 03/13 14:12
xbearboy : 商不讓步的話除了抵制消費者也沒其他辦法 03/13 14:13
xbearboy : 可是就"因為遺失珍貴資料而給予免費維修"就合理嗎? 03/13 14:13
romber : 是的,沒錯,因此現在廠商不讓步,所以事主上媒體讓更 03/13 14:13
xbearboy : 那其他沒遺失珍貴資料的客戶就沒有免費維修? 03/13 14:14
romber : 人來評斷,這也沒有什麼不對了 03/13 14:14
romber : 你又被記者誤導了,看看上面我說的,事主只有抱怨資料 03/13 14:15
xbearboy : 打從一開始有沒遺失資料跟手機有沒壞就是兩件事 03/13 14:15
romber : 掛了,而他的訴求是針對v10瑕疵免費維修罷了 03/13 14:15
romber : 並沒有說因為我的資料掛了,所以你要免費幫我修對吧? 03/13 14:16
xbearboy : #1OnCR_IS 03/13 14:20
xbearboy : 協調會上有要求 03/13 14:20
romber : 請問在哪裡呢?我翻來翻去只看到因為認為是v10瑕疵 03/13 14:23
romber : 才要求應該過保仍免費維修 03/13 14:24
xbearboy : 翻了一下張男與陳男是兩個不同人士沒錯 03/13 14:32
romber : 是阿,只是這記者的標題容易讓人誤解罷了~ 03/13 14:48
alex01 : 這我覺得根本不怪是哪個廠,不管每個廠都可能發生, 03/13 16:01
alex01 : 照片不上雲端,只能說根本活該 03/13 16:01
wayne654852 : 左看又看,事主只是順便說照片不見而已 03/13 16:09
wayne654852 : 要求修理是因為設計不良,一堆人跳針是怎樣 03/13 16:10
wayne654852 : 只能說事主補那一局有模糊焦點而已 03/13 16:11
wayne654852 : 至於說貪便宜買LG,G4不予置評 03/13 16:11
wayne654852 : V10那硬梆梆的價格是哪裡便宜 03/13 16:12
wayne654852 : 況且我記得LG,就是一堆小瑕疵吧? 03/13 16:14
wayne654852 : 最好有人會知道設計不良然後死雞,倒果為因? 03/13 16:14
romber : 怎麼還有人在開地圖砲..XD,誰出包誰負責修阿 03/13 16:15
wayne654852 : 不過看到死成這樣還是想買G6,畢竟相機強 03/13 16:16
wayne654852 : 然後會跳水...(羞) 03/13 16:16
wayne654852 : 應該不是我開吧?(抖) 03/13 16:17
romber : 看LG裝死的態度,再優都不會考慮了~等到各家都一樣時 03/13 16:19
romber : 才有機會~ 03/13 16:19
romber : 我說你的樓上啦XD... 03/13 16:20
wayne654852 : 怎麼最近廠商都會被捧殺... 03/13 16:43
wayne654852 : LG當初一堆讚美創新,然後 03/13 16:43
wayne654852 : PF2當初吹明年規格今年賣,然後 03/13 16:44
jay0215 : LG跟SONY的家電其實不差 03/13 16:53
sazabijiang : 就算伺服器用硬碟耐用,也沒有MIS敢只用一顆硬碟撐 03/13 22:12
sazabijiang : 一定是 RAID 5 + 同地備援 + 異地備援。自己資料不 03/13 22:12
sazabijiang : 備份,硬體再耐用也沒用。那萬一是摔壞或被偷走呢 03/13 22:12
ASUSDOG : 三爽、LG、ASUS之前就有調查是送修率前五名的廠牌了 03/14 10:21
ASUSDOG : http://goo.gl/wvRDYL 03/14 10:25
sampsonhugh : 有任何意見歡迎寫信給行政院 http://0rz.tw/UJHXZ 03/18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