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dy1994 (呱呱呱)
看板NTU
標題Re: [問題] 選監選委到底需不需要行政中立?
時間Fri May 27 14:03:40 2016
※ 引述《starmode (星星模式)》之銘言:
: 大家安安,
: 這幾天選舉的事鬧的沸沸揚揚,
: 小魯我法學政治素養不足,
: 有幾個疑慮想問大家,
: 究竟在臺大,選監跟選委有沒有必要遵守行政中立原則,或者利益迴避?
: 小時候公民課本是說要啦(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 可是這幾次的處分書都說不用
: (裡面的論點有幾個共通的,無非就是
: 1、他們沒有說謊因為兩個人供詞都一樣
: 2、本書認為沒有違反行政中立
: 3、就算有也無法可罰)
: 姑且不論其他部分都很值得討論,
: 到底選委、選監需不需要行政中立呢?
: 那假使要,為什麼法條上無法可以適用?
: 如果是道德問題,大家又是怎麼認為的?認為應該要有,或可有可無?
: 誠心請教各位版上的大大,我困惑了好久QQ
版上大大怎麼看我是不太清楚,不過
前徐選監委對此有一解,
在經歷了被爆掛參與一號候選人團隊(#1NHRKsCW),
爆氣在臉書回文(#1NHThUwA),
我沒有想開脫我的責任,雖說無違法,就嚴格道德標準而言
我仍不應該出現於
該對話框,為了止住謠言,本人不會參與明日的選舉監察事務以示
公平,並至
選舉一結束後,立即辭去仍有半年任期的學代身分,以正視聽,以對選民。
並在被社團學姊質疑後(#1NHVneXG),
態度大轉彎道歉一波(#1NHYxwOg),
雖說我的確沒有使用任何公家資源與選監身分介入選舉,但是我確實
在此職位
上沒有做到完全中立,在道德上有可議之處,深表歉意。並負擔政治責任,辭
去學代一職。
本人另認為,
身為公職所要負擔之道德義務,本人確實沒有深思並遵守。
----> 到此看得出來他也覺得
身為選監應該要中立,並且會有
公平的疑慮
但這都是
假的
假的
假的
事實上
選監自己跟
紀律主委都覺得
根本不用中立
在臉書留言明指
「我不覺得選監委有任何中立性的必要」
http://imgur.com/AiFem0E
並直言「我覺得我當然不中立」
http://imgur.com/S6bgVH0
因為選監
只有監督權沒有監察權,所以為何要中立?
http://imgur.com/3LiELaU
畢竟選監不能處理黑函,選委才可以,
選監
只能監督行政權、
只能對選委決議提起法院,
http://imgur.com/4nTYbB8
(所以有監督權的人,不需要保持中立,大家都不用擔心當行政端發生不法
的時候,監督端因為不中立而不做出正確糾舉的意思就對了= =?)
因此,不管選民有什麼樣的期待,選監們
「在此職位上不需要中立」,
http://imgur.com/Cpwl8xD
各位請不要再亂期待選監要中立,
http://imgur.com/q3Ieh8b
如果各位還要繼續堅持,選民可以對自己票選出來的人有道德上的期待,
那就是各位自己87,因為
選監沒有「不應該」去參加競選活動,
http://imgur.com/ugQ0oma
總歸一句,選監要有中立性,是大家自己想像出來的,
是大家的
誤解,是多餘的指責,
http://imgur.com/7Zcko9G
說穿個,就是這個
http://imgur.com/UQWSIo1
不過雖然徐選監委沒錯,紀律委員會主委也這樣認為,
但人家還是非常
委屈的道歉辭職了。
http://imgur.com/vcKAmg2
請問這樣徐有解答您的疑惑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2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64329022.A.2C9.html
※ 編輯: candy1994 (140.112.221.29), 05/27/2016 14:06:06
噓 AndyLiouyy: 簡言之,就是個垃圾 05/27 14:06
→ chris0701: 不管啦 第三方抹黑啦 05/27 14:06
噓 Lichtseme: 第三方抹黑啦,委屈你真是不好意思 05/27 14:19
推 lyviasun: 推你上色上的很勤勞xD 05/27 14:19
→ starmode: 你們弄得我好亂QQ 05/27 14:21
→ clairehsieh: 其實這很值得好好討論啊 05/27 14:22
推 cycling: 有人就認為這裡只在亂黑造謠阿= = 05/27 14:24
噓 Lichtseme: ptt q背景是黑的,抓到了 05/27 14:31
→ capsspac: 講個笑話 選監委不用中立 05/27 14:35
推 A320: 推這篇 終於有人突破盲腸了 05/27 14:47
推 bruce1119: 以後可以開個ntu joke,這些都是始祖文 05/27 15:07
噓 kevinet7410: 台大選罷法三條之一第六項早已規定了迴避事由 05/27 15:38
→ kevinet7410: 這就是中立性的要求啊 哪來的法無明文? 05/27 15:38
→ kevinet7410: 更何況你拿德國法已經我國法來論證根本是錯誤的 05/27 15:38
→ kevinet7410: 因為很明顯議會自己已經規定就是要中立了 你怎麼會再 05/27 15:38
→ kevinet7410: 引法理來說你不用中立呢? 05/27 15:39
→ kevinet7410: 哪有可能你身為候選人團隊 然後跟我說有利益衝突 05/27 15:41
→ kevinet7410: 打錯 沒有 05/27 15:42
當事人要不要趕快出來自己PO一篇解釋你怎麼看可以不中立的文章啊?
要是我誤解你怎麼辦?您的這個論點我扛不住啊!
※ 編輯: candy1994 (140.112.221.29), 05/27/2016 15:50:25
→ a5378623: PTT不能TAG很麻煩吼XD 05/27 15:58
→ cycling: 樓上我看到你們FB的討論了喔 是說當事人待會會不會出來呢 05/27 16:18
推 NTUhydra: Hail hydra 05/27 16:25
推 philipcalos: 看完這篇超火 這種學代到底跟官僚有什麼兩樣 05/27 19:10
推 yoyomanman: 推討論 05/27 19:17
推 cindyyang49: 太荒謬ㄌ 05/27 20:18
推 MingPon: 推妳上色上得很用心哈哈哈哈哈 05/27 22:18
推 rudolf: 寫得不錯 05/27 23:02
推 penone: 我們的(前)學代說這種話!!!!!!@@ 05/28 00:19
推 RSChiang: OAO 05/28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