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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rmode (星星模式)》之銘言: : 大家安安, : 這幾天選舉的事鬧的沸沸揚揚, : 小魯我法學政治素養不足, : 有幾個疑慮想問大家, : 究竟在臺大,選監跟選委有沒有必要遵守行政中立原則,或者利益迴避? : 小時候公民課本是說要啦(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 可是這幾次的處分書都說不用 : (裡面的論點有幾個共通的,無非就是 : 1、他們沒有說謊因為兩個人供詞都一樣 : 2、本書認為沒有違反行政中立 : 3、就算有也無法可罰) : 姑且不論其他部分都很值得討論, : 到底選委、選監需不需要行政中立呢? : 那假使要,為什麼法條上無法可以適用? : 如果是道德問題,大家又是怎麼認為的?認為應該要有,或可有可無? : 誠心請教各位版上的大大,我困惑了好久QQ 版上大大怎麼看我是不太清楚,不過前徐選監委對此有一解, 在經歷了被爆掛參與一號候選人團隊(#1NHRKsCW), 爆氣在臉書回文(#1NHThUwA), 我沒有想開脫我的責任,雖說無違法,就嚴格道德標準而言我仍不應該出現於 該對話框,為了止住謠言,本人不會參與明日的選舉監察事務以示公平,並至 選舉一結束後,立即辭去仍有半年任期的學代身分,以正視聽,以對選民。 並在被社團學姊質疑後(#1NHVneXG), 態度大轉彎道歉一波(#1NHYxwOg), 雖說我的確沒有使用任何公家資源與選監身分介入選舉,但是我確實在此職位 上沒有做到完全中立,在道德上有可議之處,深表歉意。並負擔政治責任,辭 去學代一職。 本人另認為,身為公職所要負擔之道德義務,本人確實沒有深思並遵守。 ----> 到此看得出來他也覺得身為選監應該要中立,並且會有公平的疑慮 但這都是假的 假的 假的 事實上選監自己紀律主委都覺得根本不用中立 在臉書留言明指 「我不覺得選監委有任何中立性的必要」 http://imgur.com/AiFem0E 並直言「我覺得我當然不中立」 http://imgur.com/S6bgVH0 因為選監只有監督權沒有監察權,所以為何要中立? http://imgur.com/3LiELaU 畢竟選監不能處理黑函,選委才可以, 選監只能監督行政權、只能對選委決議提起法院, http://imgur.com/4nTYbB8 (所以有監督權的人,不需要保持中立,大家都不用擔心當行政端發生不法 的時候,監督端因為不中立而不做出正確糾舉的意思就對了= =?) 因此,不管選民有什麼樣的期待,選監們「在此職位上不需要中立」http://imgur.com/Cpwl8xD 各位請不要再亂期待選監要中立, http://imgur.com/q3Ieh8b 如果各位還要繼續堅持,選民可以對自己票選出來的人有道德上的期待, 那就是各位自己87,因為選監沒有「不應該」去參加競選活動http://imgur.com/ugQ0oma 總歸一句,選監要有中立性,是大家自己想像出來的, 是大家的誤解,是多餘的指責, http://imgur.com/7Zcko9G 說穿個,就是這個 http://imgur.com/UQWSIo1 不過雖然徐選監委沒錯,紀律委員會主委也這樣認為, 但人家還是非常委屈的道歉辭職了。 http://imgur.com/vcKAmg2 請問這樣徐有解答您的疑惑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2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64329022.A.2C9.html ※ 編輯: candy1994 (140.112.221.29), 05/27/2016 14:06:06
AndyLiouyy: 簡言之,就是個垃圾 05/27 14:06
chris0701: 不管啦 第三方抹黑啦 05/27 14:06
Lichtseme: 第三方抹黑啦,委屈你真是不好意思 05/27 14:19
lyviasun: 推你上色上的很勤勞xD 05/27 14:19
starmode: 你們弄得我好亂QQ 05/27 14:21
clairehsieh: 其實這很值得好好討論啊 05/27 14:22
cycling: 有人就認為這裡只在亂黑造謠阿= = 05/27 14:24
Lichtseme: ptt q背景是黑的,抓到了 05/27 14:31
capsspac: 講個笑話 選監委不用中立 05/27 14:35
A320: 推這篇 終於有人突破盲腸了 05/27 14:47
bruce1119: 以後可以開個ntu joke,這些都是始祖文 05/27 15:07
kevinet7410: 台大選罷法三條之一第六項早已規定了迴避事由 05/27 15:38
kevinet7410: 這就是中立性的要求啊 哪來的法無明文? 05/27 15:38
kevinet7410: 更何況你拿德國法已經我國法來論證根本是錯誤的 05/27 15:38
kevinet7410: 因為很明顯議會自己已經規定就是要中立了 你怎麼會再 05/27 15:38
kevinet7410: 引法理來說你不用中立呢? 05/27 15:39
kevinet7410: 哪有可能你身為候選人團隊 然後跟我說有利益衝突 05/27 15:41
kevinet7410: 打錯 沒有 05/27 15:42
當事人要不要趕快出來自己PO一篇解釋你怎麼看可以不中立的文章啊? 要是我誤解你怎麼辦?您的這個論點我扛不住啊! ※ 編輯: candy1994 (140.112.221.29), 05/27/2016 15:50:25
a5378623: PTT不能TAG很麻煩吼XD 05/27 15:58
cycling: 樓上我看到你們FB的討論了喔 是說當事人待會會不會出來呢 05/27 16:18
NTUhydra: Hail hydra 05/27 16:25
philipcalos: 看完這篇超火 這種學代到底跟官僚有什麼兩樣 05/27 19:10
yoyomanman: 推討論 05/27 19:17
cindyyang49: 太荒謬ㄌ 05/27 20:18
MingPon: 推妳上色上得很用心哈哈哈哈哈 05/27 22:18
rudolf: 寫得不錯 05/27 23:02
penone: 我們的(前)學代說這種話!!!!!!@@ 05/28 00:19
RSChiang: OAO 05/28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