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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fan (生日哥)》之銘言: : 本人出於惡作劇之動機,在原LinFan帳號砍除後, : 惡意重新註冊相同ID(即本帳號), : 並在NTU版等處推文引戰,嫁禍惡整帳號原使用人,如下列推文 : □ [校園] 有關性別友善廁所一問 : https://www.ptt.cc/bbs/NTU/M.1488382915.A.E17.html : R: [校園] 有關性別友善廁所一問 : https://www.ptt.cc/bbs/NTU/M.1488532047.A.EF3.html : 本人上述行為造成原帳號使用人困擾,經其來信告知, : 已深切悔改反省,特此道歉, : 並承諾將不再使用本帳號為任何的發言。 : 願原使用人海涵,並對受影響的各位板友再次致歉。 想問一下原po為何要道歉? 今天帳號是原po的原po要發什麼文關其他人屁事? A把車賣給B B把車撞爛A也管不著啊 不明白要求原po道歉的理由是什麼欸? 有沒有人能夠解答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9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88606213.A.9E0.html
e2167471: 這類比滿差的...說故意改同名還差不多吧03/04 13:49
不管怎樣 人家想怎麼用自己的帳號關其他人屁事
yiefaung: [檢舉] 超過五個帳號03/04 13:51
GPA4point30: 你好壞 備份厚XDD03/04 13:52
yiefaung: tml03/04 13:52
yiefaung: 前使用者?03/04 13:53
※ 編輯: wengeniusgod (118.168.92.47), 03/04/2017 13:55:34
PTTLawyer: 我是原使用人, 我要求他道歉的理由就是他惡意註冊這個03/04 14:21
PTTLawyer: 帳號發言已經嚴重造成我困擾,不只在本版,之前在他版也03/04 14:21
SeijyaKijin: 你怎麼知道他惡意03/04 14:22
SeijyaKijin: 好奇問問03/04 14:22
PTTLawyer: 鬧過,我也沒有以法律恫嚇他,我只說因為你仿冒我,若你不03/04 14:22
PTTLawyer: 道歉並停止使用,我將在臉書公開他的身分03/04 14:22
PTTLawyer: 因為我認識他03/04 14:22
PTTLawyer: 他其實有一點交際障礙,很難跟他溝通,我也不想太為難他,03/04 14:23
PTTLawyer: 叫他發道歉文只是為了澄清非本人+叫他停止使用該帳號03/04 14:23
PTTLawyer: 我也承諾他道歉就不會洩漏他的真實身份03/04 14:23
那是人家的帳號 他有自由使用 你無法以法律約束他 就用恐嚇傷害其他人的方式來達成目的 誰的問題大很明顯了
yiefaung: PTTLawyer也是你?到底有幾個帳阿XDD03/04 14:32
tom282f3: 等等啊 道歉=承諾不洩漏個人資料? 03/04 14:36
tom282f3: 我同情你 但是你聽起來就是在恐嚇03/04 14:36
PTTLawyer: 因為他講不聽呀,我至少要讓人知道這帳號不是我在用而是03/04 14:37
PTTLawyer: 另有其人,但他若承諾不再使用,這件事就算了03/04 14:37
PTTLawyer: 他發完文還說要把帳號用1000p賣給別人,我也實在是輸他03/04 14:38
tom282f3: 其實你可以發個文表示說這隻帳號已經不是你在用的 03/04 14:39
tom282f3: 這樣就了結了 03/04 14:39
sohandsomeim: 樓上是關你什麼事 03/04 14:40
sohandsomeim: 不懂法律就不要再那邊任意說三道四 你不懂這種被冒 03/04 14:41
sohandsomeim: 名的痛苦 當然要以合法手段解決 03/04 14:41
tom282f3: 樓上 又關你什麼事?你是新Linfan還是舊Linfan?03/04 14:41
sohandsomeim: 不懂法律就去看看恐嚇成立要件 公布個資哪會構成03/04 14:41
tom282f3: 我說聽起來就是在恐嚇 又不是說法律上構成恐嚇XDDD03/04 14:43
tom282f3: 拜託噓文前先把推文看清楚好嗎 大律師03/04 14:43
asdfgh0920: 原帳號為什麼會被砍除?03/04 14:43
tom282f3: 因為超過5隻分身的樣子03/04 14:43
olmtw: 原來這裡還有03/04 14:46
olmtw: 應該是超過五隻「帳號」(?03/04 14:48
tom282f3: 自己要跳出來 真是讓人拿他沒辦法呢03/04 14:48
※ 編輯: wengeniusgod (118.168.92.47), 03/04/2017 15:15:46
PTTLawyer: 這也算算恐嚇傷害哦 我只是跟他說 你若不停止使用 我會 03/04 15:19
PTTLawyer: 讓大家知道現在是誰在用這隻帳號 03/04 15:19
HenryLin123: 就給他公布啊 再吉個資法就好了 03/04 16:03
zyxx: 問題在"惡意"使用吧 不過大律師從原本受害者變成加害者也是 03/04 21:17
zyxx: ... 03/04 21:17
hsuzchan: 他有交際障礙現在被你威脅道歉成這樣,障礙只會更大... 03/05 01:56
astela543: 說個笑話 自詡為覺青卻有五個分身? 這種水準.... 03/06 00:22
PTTLawyer: 我又不是覺青.. 03/06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