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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事證與判決(一)】 ◎被 檢 舉人: tontontonni ◎被檢舉文章: #1Q9MjV4e (ONE_PIECE) ◎被檢舉理由: 依來信受理檢舉 ◎被檢舉內容: 檢舉信件所提檢舉推文繁多且冗長,請自行至精華區z-20-2-10-8觀看, 以下僅節錄檢舉信件部分文句 ============================================================================== 標出該篇文章最長連續推文的部分 共計34行 違反版規 C-7 〔蓄意鬧板、情節重大〕 (1) 鬧板板友在同篇文章以連噓或連推方式嚴重影響文章人氣。 (2) 惡意利用板規修訂不完善,亂發文章或推文者。 (3) 其他明顯鬧板行為,且情節重大時。 還請版主秉公處理 謝謝版主 辛苦了 截取tontontonni推文 該篇文章有連續推文的部分 共計272行 被版友推文截斷或是單一行推文都未計 零星推文粗估不只40行 零星推文估28行算整數300行好了 該篇文章最長連續推文的部分 共計34行(一次性推文洗了一頁半) 該篇文章目前約為52頁 PTT一頁的推文為23行 所以該篇文章總共有1196行 tontontonni的推文佔了300行(52頁裡有13頁都是tontontonni的推文) 總計tontontonni的推文佔了全部的25% 一個人的推文佔了全部推文的1/4 明顯是情節重大的蓄意鬧板 而且該篇公告文是對tontontonni的附議表決以及簡單論述 經版主多次警告 對於版務請用佔內信或是至組務溝通 仍然是我行我素 嚴重洗版鬧版的行為 導致其他版友閱讀困難 以致變成吵架文 變成各方攻防戰 對其他無辜版友成為無形中的損失 還請版主能妥善處理 謝謝 《判決結果》 C7板規為本版處分最重的板規,動用此條的要件為須兩位版主共同判決, 符合以下要件者,禁言三個月+直接退文/刪除推文 (1) 鬧板板友在同篇文章以連噓或連推方式嚴重影響文章人氣。 (2) 惡意利用板規修訂不完善,亂發文章或推文者。 (3) 其他明顯鬧板行為,且情節重大時。 依其檢舉信內容,tontontonni推文除與他人吵架部分,其餘言論皆為爭取其權益, 雖情有可原諒之處,惟在經本板工多次出言制止後仍繼續發表大量言論洗板,確實 有鬧板違規且已達到情節重大之地步,符合C7-3板規。 惟考量C7板規動用必須在兩位板主充分討論後共同決之。現今本版僅剩本版工為現實 存在板主,故是否動用C7來處分,則折衷改為交付本公告下推文附議表決,七日內達 附議人數超過十位,則動用該條處三個月禁言處分。 【具體事證與判決(二)】 ◎被 檢 舉人:tontontonni ◎被檢舉文章:#1QA0dU0h (ONE_PIECE) ◎被檢舉理由:依來信受理檢舉 ◎被檢舉內容: → tontontonni: 板主你要怎麼處理我我認命,但希望你對在推文多次圍 12/07 11:33 → tontontonni: 剿追殺我的人,給我一個交代。 12/07 11:33 → tontontonni: 這篇原PO只是噓了一句你立馬水桶懲罰他,那麼那些多 12/07 11:35 → tontontonni: 次攻擊我的推噓文,你一定有看到。 12/07 11:35 → tontontonni: 本篇文不是 12/07 11:56 → tontontonni: 板工依權責進行管理? 12/07 11:57 → tontontonni: 板主不能自助餐選擇性處理啊 12/07 11:58 ◎被檢舉理由: #1QA0dU0h (ONE_PIECE) 版主已於同一篇文章的推文指正後,禁止所有人利用此篇公告文, 延續上一篇論點繼續爭執下去,tontontonni仍是於推文繼續觸犯 → frojet: 另外本推文指正後,禁止所有人利用此篇公告文,延續上一篇 12/07 09:29 → frojet: 論點繼續爭執下去,違反者一律記警告一隻。 12/07 09:30 《判決結果》 tontontonni經多次勸誡,對板務有任何問題請站內信聯繫,然而未聽勸誡,仍 執意推文,延續#1Q9MjV4e相關論點爭執下去,根據#1QA0dU0h公告內容,記警告一隻。 【具體事證與判決(三)】 ◎被 檢 舉人:tontontonni ◎被檢舉文章:#1QAN8vd3 /#1QA0dU0h ◎被檢舉理由:依來信受理檢舉 ◎被檢舉內容: 我不知道我是否算是當事人,但包卦版主也是,就是gamesale的文章,我記得版規是未經 當事人同意不得轉入或貼別版的文章,可以刪除以及禁言7天,先不管泥哥的用意是證明 還是什麼,未經同意,其中當事人有我跟你,我覺得是可以檢舉成功的,因此還請你考慮 一下,禁言7天已肅清這次所有亂源版面,也算是讓版友可以接受,不然整天最會吵的他 好像都沒事,很多人也會不服。 因此我在這裡提出檢舉 文章代碼: #1QAN8vd3 (ONE_PIECE) #1QA0dU0h (ONE_PIECE) 兩篇文章 桶泥版友違反版規不得擅自轉入他人他版之文章,理當刪除其推文並且處罰禁言7天。 不管版主是否會又心軟,這次確實是違反版規,還請秉公處理。 另外如果這是第四次禁言,也只能再以多次違規的版規處置,我記得是多加一個月禁言還 是退文我忘了,還請版主參考謝謝。 這次是桶泥自己違規的,並非其他人刻意攻擊,故屬於可以處罰的情況,桶泥也不會有怨 言。 #1QAN8vd3 (ONE_PIECE) 推 tontontonni: 我提供板主跟jaylenshands是朋友的證據!!! 12/08 05:41 → tontontonni: https://i.imgur.com/DdzqQKX.png 12/08 05:42
→ tontontonni: https://i.imgur.com/LN0lvCV.png 12/08 05:43
推 tontontonni: 我發現我的圖貼錯,再貼一次。 12/08 07:28 → tontontonni: https://i.imgur.com/glDBIB1.png 12/08 07:29
→ tontontonni: https://i.imgur.com/iH8BBgB.png 12/08 07:30
#1QA0dU0h (ONE_PIECE) → tontontonni: 各位板友,我提供板主和jaylenhands是朋友的證據!!! 12/08 05:30 → tontontonni: ! 12/08 05:30 → tontontonni: https://i.imgur.com/7cLcrXv.png 12/08 05:31
→ tontontonni: https://i.imgur.com/CEuIbHK.png 12/08 05:32
◎相關板規: B-4 〔引戰條文〕 Ⅰ 文章內容若有以下情形者符合本條板規範圍,引戰條文內容與解釋範圍 由板主方進行最後判定。 (1)多次評論板友、謾罵、抹黑、挑釁、嘲諷之人身攻擊言論 (2)蓄意張貼板友在他板部分言論,而該張貼言論與目前討論主軸關聯性不大 (3)其他由板主方判定有惡意攻擊意圖的言論 Ⅱ 符合本條規範,初犯7天禁言(一句一罰)、二犯者+15天禁言、三犯者+30天禁言。 另可視情況要求修改或刪除文章。 A-13〔個人言論保護〕 Ⅰ 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或未經同意公布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經當事人檢舉者, 禁言7天,並經當事人申請後刪除文章/刪除推文。 Ⅱ 未經推文者同意,擅自修改推噓文內容,警告兩隻;若屬誤修推文,由板主 查閱文章修改紀錄,確認非刪除對自己不利的推文,改警告一隻或免罰。 C-4 〔多次違規的加重處分〕 不限任何條文,凡多次違反板內規定,依下列條文加重處分 Ⅰ 累積警告次數每滿3次,罰7天禁言。 Ⅱ 遭板主群先前處分,僅單純刪除文章時,每滿5次禁言14天。 Ⅲ 遭禁言處分累計滿4次者,加罰一個月禁言。 Ⅳ 遭禁言處分達5次以上者,每次加罰三個月禁言。 《判決結果》 1.精華區內已有三次違規紀錄,相關禁言公告如右 #1Px1bnf_#1PX4j3_R#1Pk8hlwt。 2.tontontonni未經本版工及jaylenshands板友的同意下,擅自用推文方式,將gamesale 板 關於本板工代jaylenshands張貼文章,完整轉錄過來,並用不可告人的爆料語氣,展顯 這推文所提供證據,似乎能刻意強調及攻擊本版工對jaylenshands有執法不公正之處。 3.惟本板工在#1QAN8vd3內文中,早就解釋說明 補充來信檢舉的板友,希望本版工澄清jaylenhands是否為朋友關係, 在此聲明,本版工現實生活上從未見過jaylenhands本人,除了PTT溝通管道外, 完全不曾有過任何其他私下往來 (例如來打電話、FaceBook帳號 Line帳號) 其實海賊板的每一位板友都是本版工的朋友,而jaylenhands也不例外。 4.考量本板工已經多次提醒他,對板務判決不滿,應循站內信正常途徑提出申訴, 惟tontontonni依舊漠視所有提醒,未經當事人同意下,蓄意張貼本板工在gamesale 發文的完整截圖,其證據極為確實,已達不需要經板內5位板友附議,就能判定 違反B4板規,有明顯惡意攻擊的意圖。 5.鑑於tontontonni在兩篇文章中,都蓄意張貼有本板工在它板言論的圖片連結, 故併案處理,每篇文章內截圖推文視為一句,兩篇合併處14天禁言。 6.tontontonni根據先前禁言紀錄,加本次判決已達四次禁言處分,依C4板規禁言處分 累計滿4次者,加罰一個月(30天)禁言。本篇檢舉案禁言處分為14天+30天,合併 為44天處罰。 【總結所有具體事證與判決】 根據具體事證與判決(一)、(二)、(三)的結論, 七日內附議表決人數達10人以上,合併三項判決結果,處134天禁言+警告一隻 七日內表決人數未達10人以上附議,合併三項判決結果,則處44天禁言處分+警告一隻。 本公告發布後暫時先執行134天禁言處分,待七日後附議表決未達10人時,則解除134天禁 言,改為處44天禁分 【補充事項】 1. 依最新海賊板檢舉案處理原則,被懲處人可於本公告公布後三日內, 向另一位板主提出複審請求。 2. 檢舉信及判決書皆留存於精華區/正義的海軍(z-20),板友可自行參閱。 3. 基於前幾篇公告下正反兩方相互爭執,少數板友惡意使用多數暴力一詞去開地圖炮 攻擊大多數表示附議的板友,增加板內許多爭議,模糊原先單純的附議表決用意, 在此宣布不得使用多數暴力,或其他類似隱涉暗罵意涵字眼來表達異議,違反者 處記警告一隻。 4. 同時並考量到tontontonni是本次判決的當事人,在附議表決結果未出爐前,會觀看 本判決,基於尊重及體諒tontontonni的立場,禁止所有人,再次過度批評當事人, 拿tontontonni在它板的言論或節錄本板推文言論,再次嘲諷,違反者記警告一隻 5. 本公告文下方推文若再發生吵架事件,造成大量推文海,干擾本公告附議表決進行, 得視情況各記雙方警告一隻,並刪除雙方所有吵架推噓文。 6. 關於zxyy板友的板務文疑慮及其他板友可能會對本板工與jaylenshands之間 朋友關係,仍有質疑點,已獲jaylenshands板友兩次確認表達同意公開,將會 合併為同一回覆文,向板內板友簡單描述及解釋,請各位板友勿在本篇文 章中討論此議題,模糊本文附議表決焦點,違反者記警告一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8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512780446.A.96C.html
Scorfish: 太長了 可不可以附個懶人包12/09 09:00
aiweisen: 懶人包:我已經禁言他結束了這場鬧劇,大家可以回家了12/09 09:03
brad850402: 哈哈哈哈哈 12/09 09:03
vcyc: 總之 附議 12/09 09:04
ching53: 阿災,反正附議 12/09 09:08
aiweisen: 直接情節重大 蓄意鬧版 列為永不受歡迎人物不是更好?12/09 09:08
syulide: 好像還沒判要附議,總之附議12/09 09:11
aiweisen: https://i.imgur.com/bbF24md.png 這定義他中幾點? 12/09 09:12
syulide: 從檢舉信看來就是想引戰,想瘋到連其他板的板規都不管了 12/09 09:12
aiweisen: 我是不知道他不能在海賊版發文會有什麼實質損失 12/09 09:15
frojet: 請各位附議表決 先通過此案判決 後續再行定奪12/09 09:17
aiweisen: 但是他在海賊板的討論行為 對來這放鬆討論的板友來說 12/09 09:17
lsslz: 44天會不會太短 來個444天啦12/09 09:17
kk520you: 我每天都要來附議12/09 09:18
Nuey: 附議 可以有反對意見啊 但是造成別人困擾就是不行 12/09 09:40
japandan: 附議 12/09 09:56
已另發討論公告,這篇文章下干擾覆議表決的討論,會截圖後至 #1QAqP5tP後刪除, 想討論的板友,也請移置#1QAqP5tP後進行板務討論。 而想附議的板友,務必有附議二字 否則會有裁判上的爭議
kevin1008: 附議 !!!!!!!!!!!!!!!!!!!!!12/09 10:29
bensnows: 附議。12/09 10:35
Jinx: 我討厭他,可是多數決?? 12/09 10:37
jeff872984: 附議 私心再多天一點 夜長夢多12/09 10:39
※ 編輯: frojet (123.195.182.54), 12/09/2017 10:46:18
g8g89g8: 這我一定秒附議,還我乾淨OP版。 12/09 10:59
burnsy0118: 附議,掰 12/09 11:08
victormyass: 附議,另希望可以讓asd跟Jay跟tonni水桶都降低一點:/ 12/09 11:18
abc60713: 附議12/09 11:27
ros: 爽12/09 11:31
evan1004: 我覺得文章或推文違反版規就照版規判 多數決這樣沒有一 12/09 11:46
evan1004: 個依規 這樣往後是否有不喜歡的人或文章 就用多數決桶了 12/09 11:46
evan1004: ? 12/09 11:46
yun0112: 因為是C7吧,本來規定是兩位版主共同決定,但現在就剩一12/09 11:56
yun0112: 個版主 12/09 11:56
DaDamaster: 附議。但桶個鬧板小丑40幾天都還要靠表決?我看其他板12/09 12:01
DaDamaster: 的板主執行永桶沒什麼難度啊,這能力令人擔憂12/09 12:01
zhmmg25: 桶尼掰 12/09 12:50
frojet: 附議過 是罰 134天喔 12/09 13:02
burnsy0118: 已經過了, 掰 12/09 13:22
bigdaddys: 附議12/09 13:32
iamjohn5566: 桶12/09 13:43
yoyo095235: 附議 嘻嘻12/09 13:53
hsnu123456: 附議12/09 14:24
Initial5566: 附議 yee 12/09 15:07
sillyberlin: 附議 888888888812/09 15:15
besthahaha: 附議12/09 15:21
CosineSida: 附議 掰 12/09 15:54
geniusturtle: 文字獄文字獄文字獄文字獄文字獄文字獄文字獄文字獄 12/09 16:07
timshow: 看不懂? 依版規判44天 但10個人覆議可以變134天 ??? 12/09 16:34
Behave: 附議。12/09 16:35
jiangjiang33: 不錯,先找個被追殺的來開先例,以後就可以名正言順12/09 16:48
jiangjiang33: 用腦粉粉多數決的力量掃除異音變一言堂 12/09 16:48
piglian: 附議 12/09 16:52
Albito: 檢舉案1→C7 3個月(90天計,附議才加算) 12/09 17:02
Albito: 檢舉案2→板主指正後再犯,依指正內容留言判警告乙支12/09 17:03
Albito: 檢舉案3→B4、A13,每次截圖一句一罰合併14天,又符合C4達 12/09 17:03
Albito: 禁言紀錄4次加罰30天12/09 17:03
Albito: 因此附議未過44天,附議通過加罰90天共134天12/09 17:04
RabbitHorse: 反正附議那麼簡單 以後就多用這招吧 12/09 17:06
GeniePei: 附議~ 12/09 17:17
apenguin: 爽 但應該永桶 12/09 17:51
apenguin: 附議12/09 17:52
---------------已達附議門檻------ 板眾可以不需再做任何附議,然而本公告文依然受其他板規限制(B4),禁止有人蓄意利用 此篇來嘲諷海賊迷,形容腦粉粉。相關jiangjiang33,違規言論判決會盡快處理。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8:00:13
yun0112: 看來還是有不用多數決就自己自爆的情形 12/09 18:08
jason840226: 附議 桶泥之亂可以告一段落了 12/09 18:10
oramge: 附議好了 12/09 18:19
yoyo095235: 好多人7pupu 嘻嘻 12/09 18:36
lankawi: 下個就是你 12/09 18:51
WonderH2O: 每次進來這個版都覺得越來越可笑 12/09 19:05
heyh: 這三小不是44天 覆議完變134? 要不要乾脆永桶 12/09 19:48
yoyo095235: 嘻嘻 12/09 19:53
ALOVET: 永桶好啊 12/09 19:57
reuao1110: 如果要可以附議決是否不只此事可附議? 12/09 20:41
reuao1110: 我覺得板主要被永桶是否也可以請板眾附議?請板主解答 12/09 20:41
jiangjiang33: 文字獄 12/09 20:45
jiangjiang33: 呵呵 講腦粉是又謾罵誰了?想桶反對意見的人也不用 12/09 20:52
jiangjiang33: 這麼牽強啦,直接多數決就好了啊 12/09 20:52
ChaseballQQ: 桶尼安心上路 一路好走 別太難過 至少還有很多像樓上 12/09 20:56
ChaseballQQ: 那樣的桶粉挺你 可喜可賀 12/09 20:56
jeff872984: 太可笑了 居然不永桶 12/09 21:01
naruto60437: 真的是文字獄... 表決禁止一個人的發言!? 12/09 22:24
duck200017: 44天以上的意思是什麼 我國文不好 12/09 22:30
duck200017: 俺錯了 沒有細心爬文………尊重海皇的判決然後補噓 12/09 22:34
persefone: 棒 禁多天一點也不心痛 12/09 23:52
nicetree: 他拿證據出來被說成惡意洗版?那以後被質疑都不能辯解囉 12/10 00:11
nicetree: ? 12/10 00:11
loveapeikeke: 不應該因為很多人不喜歡他就捅他 太人治了 12/10 00:16
並非大家不喜歡桶尼才桶,實際上是明顯違規才處罰。
Albito: 被判惡意洗板是一回事,拿證據出來是另一回事,好樹大怎把 12/10 00:17
Albito: 兩件是混在一起?證據部分是他的截圖公開行為違規而非鬧板 12/10 00:18
Albito:   事 12/10 00:18
Albito: 用附議的確會造成這種結果,但他本身有違規才會引發 12/10 00:20
joey643: 附議 12/10 00:33
SpursTony09: 應該再多一個0 桶個一千天都不為過 12/10 01:25
aabandon123: 附議 +1 趕快落幕! 12/10 01:41
aabandon123: 人生的路還長,回首這段事件會覺得真的很渺小 放寬心 12/10 01:42
llssdog: 版主決定就是版皇,大家附議就是文字獄,能有點建設性嗎 12/10 01:45
jason840226: 無腦噓能不能換別招 我都看膩了 12/10 03:02
※ 編輯: frojet (123.195.182.54), 12/10/2017 04:00:21
Kingisland: 被說無腦噓沒關係 我覺得一個巴掌拍不響 12/10 06:40
yafi1223: 。 12/10 07:51
bill890528: 違反一堆板規,笑死我134天 12/10 09:53
refusekkk: 附議 12/10 10:49
worshipA: 這是在玩什麼扮家家酒嗎 12/10 12:29
jason840226: 加油 想個更好的理由讓我瞧瞧 12/10 20:22
chean1020: 附議888888888888888888888 12/10 21:07
w26236196: 萬歲 但我覺得永桶比較好 12/11 08:56
Scorpion0302: 附議 12/11 15:21
Scorpion0302: 希望永桶+1 12/11 15:22
BBDurant: 記得早上看是88天 12/11 21:19
nocturnetear: 附議 版主辛苦了 12/12 03:42
enigma4052: 多數暴力 12/16 05:42
CenaWang: 讚 08/21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