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cyc: 推 辛苦了 12/09 10:21
推 victormyass: 抱歉讓版主勞心了,版主辛苦了 12/09 10:21
→ victormyass: =3=...怎麼沒有人跟上推文...我好寂寞www 12/09 10:28
→ kevin1008: 板主辛苦了12/09 10:31
→ frojet: 附上上一篇的公告下討論推文12/09 10:33
噓 smalllmin: 要罰就把推文內容完整附上好嗎?不要只截取部分斷章取 12/09 10:42
→ smalllmin: 義,是有多怕其他的被看到?12/09 10:42
噓 zyxx: 版主我不懂 什麼叫做「虛心接受批評」但又「勿再抱怨不平」12/09 10:46
噓 smalllmin: 板主裁罰標準不一不意外,時而可以質疑公告文內容,時 12/09 10:49
→ smalllmin: 而不行,擺明是要拿我來殺雞儆猴 12/09 10:49
→ frojet: 是抱不平 ,而不是抱怨不平 。指護航板友不得再為本板工12/09 10:51
→ frojet: 抱不平12/09 10:51
→ smalllmin: 她是說請支持她的板友不用幫她抱不平啦,她會自己解決12/09 10:51
→ smalllmin: 異音者12/09 10:51
→ frojet: smalllmin只要立即道歉,就能立即撤銷警告12/09 10:52
→ frojet: 並非拿smalllmin當殺雞祭猴,只是剛好smalllmin是第一位12/09 10:53
→ zyxx: 上面誤解了抱歉12/09 10:54
→ zyxx: 那請問 如果附議是為了填補不存在另一版主的空缺12/09 10:55
是的 因為C7板規明文規定,需要兩位板主共同決定,但現存只有一位板主,所以才開放
附議表決
噓 smalllmin: 我只是發出質疑為何要道歉?還有為何不敢把我兩段推文12/09 10:55
→ smalllmin: 分別的最後兩句加上去,明明是同一句話不要斷章取義12/09 10:55
很抱歉 因為在打公告文同時,smalllmin後續又有新的言論,來不及補上去,等等就會補
上,還有那些言論並非明顯違規,故未陳列上去,但您的其他相關言論,我已經截圖發布
至本公告下
→ zyxx: 那為何不能異議? 12/09 10:55
由於上一篇公告下,異議板友表達完意見,附議的板友就會反駁幫忙護航,討論串一大堆
,整個模糊附議的重點,,然而基本上判決結果仍是由板主決定為主。開放給板友參與附
議,僅是罰度的差異性。
為避免同樣事件再次發生,所以未開放在原公告下方表達異議。但板友可以在這裡表達異
議意見,本板工能回答的部分,會盡量回答,解惑各板友的疑慮。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1:11:30
噓 smalllmin: 這也可以睜眼說瞎話是哪招,我留的兩段話妳都只各截前 12/09 11:07
→ smalllmin: 段內容,叫作我後續有新的言論來不及補上?? 12/09 11:07
→ smalllmin: 照妳的邏輯,那”桶尼是該桶”跟”笑死”是哪裡明顯違 12/09 11:10
→ smalllmin: 規?不然幹嘛擷取這些內容?????? 12/09 11:10
smalllmin板友的言論多半是合與板規,與其他參與討論的板友 一同刪除推文,不作任何
處罰,部分的言論雖然嘲諷意味很重,但考量是參與板務的討論,所以即便明顯嘲諷,仍
視為最多只開罰警告一隻即可。所以此判決後下的後續言論,都已視為已罰過,所以僅作
補充說明。
本板工目前只認列公告中的文句,同樣地只要smalllmin願意道歉,就能立即撤銷,對您
的權益並無任何影響。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1:22:00
推 smalllmin: 回覆內容完全是在雞同鴨講,跟妳講話真累12/09 11:27
已經盡力回覆您了,而且剛剛查看截圖紀錄,發現當時所有smalllmin的言論都已經被我
公告違規,沒有其他例外。 我想我和smalllmin都搞錯了,沒有最後幾句推文未補上的問
題。
當時應該是TP板友的推文來不及沒有列上去,晚點會再補充上去,一樣記警告一隻
https://i.imgur.com/R8cxhf1.jpg。
推 jerry50411: small大真猛想跟皇帝講道理12/09 11:31
→ tkglobe: 附議表決是依據哪一條板規我找不到12/09 11:44
因為C7板規明文指出要兩個板主才能共同決定是否動用此板規,然而現實考量,目前僅剩
本板工一人管板,若要依檢舉信的內容開罰,板內無明文規範僅剩1人板主如何合議制判
決,遂依C1-3板規賦予板主能在不違背組規及站規情況下,根據當時板內情形給與合適專
案處理。故附議表決的基礎來自與C1-3的板規。
推 jerry50411: 喔對了我對於沒看清楚版規道歉,但我還是認為用附議影 12/09 11:45
→ jerry50411: 響判決是個笑話 12/09 11:45
好的 您的警告會撤銷,然而附議表決僅是行政上不得已的措施,平日正常管板亦不會動
用。相關理由已在上方解釋清楚。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1:59:21
噓 smalllmin: 我在這裡鄭重申明!!我沒有搞錯!!!不要隨便亂栽贓12/09 11:50
→ smalllmin: 帶風向,我從頭到尾就是留兩句話,現在公告文裡出現的 12/09 11:51
→ tkglobe: 10人這數字又是怎麼來的?千人大板附議只要10人?12/09 11:51
海賊板人氣已經很少有千人的人氣,多半平日僅100~200人,出刊時約500~700之間。而板
內最近一次的板務投票僅39位板友參與投票#1PLV-gcH,顯示平日願意及參與板務討論的
板友並不多,依過去投票結果為依據,10人附議應屬合理附議人數標準。
→ smalllmin: 這兩句,然而妳一開始只截部分內容斷章取義,被我質疑12/09 11:52
→ smalllmin: 後才補上,現在又反咬我沒有未補上的問題是哪招??12/09 11:53
噓 smalllmin: 搞錯的是妳自己一人,我一開始就是說"兩段"推文的最後 12/09 11:57
→ smalllmin: "兩句"話12/09 11:57
S板友如果直接說 其他板友的推文為何不罰。會更清楚明白,另外噓 smalllmin: 要罰就
把推文內容完整附上好嗎?不要只截取部分斷章取義,是有多怕其他的被看到? -->這
句話多數人應該是會認定,是自己的話被斷章取義,而非另指他人。另外是我解讀錯誤。
會依smalllmin意思補罰其他兩位板友,不會讓您覺被殺雞祭猴不公平的對待,一律通通
處罰。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2:08:19
→ yggyygy: 我想我的論點蠻簡單的。犯A罰A犯B罰B沒犯不罰有錯認錯。 12/09 12:20
→ yggyygy: 有爭議先放過,修完板規再戰我都沒意見。 12/09 12:22
→ yggyygy: 我大概懂為什麼最後幾十天要忽然發作啦..快選板主了嘛12/09 12:23
推 smalllmin: 我從一開始就是說我的推文被斷章取義啊,完全沒有要牽12/09 12:23
→ smalllmin: 到其他人 不要自己亂腦補12/09 12:23
→ tkglobe: 就算依C1-3,也沒看到為何是"10人"這個數字啊 12/09 12:24
→ smalllmin: 我說我被殺雞儆猴是要其他人小心一點 公告文下討論相關 12/09 12:25
→ smalllmin: 罰則 是板主依他喜好判罰 12/09 12:25
→ smalllmin: 完 全 沒 有 要其他人也需受罰的意思,又想亂栽贓在我 12/09 12:26
→ smalllmin: 身上???12/09 12:26
→ smalllmin: 算了,從過往經驗來看,你理解和處理事情的風格本來就12/09 12:28
→ smalllmin: 和其他人不太一樣12/09 12:28
已經從資源回收箱撈回原來最初本公告時的內容放置在精華區z-21-3-4-1,請自行參閱,
該編修記錄在一開始公告時,就已經將smalllmin當時所有在#1QApAUbi言論陳列上去,經
比
無對smalllmin有任何斷章取義的情形發生,由於當時smalllmin對本板工指控斷章取義時
,
還來不及做完整查證,遂直接憑印象認為可能是自己記錯了,說聲抱歉。後面補正。
然而經查證後,卻發現公告文早已完整補證所有推文、遂跟smalllmin說可能我們倆
都記錯了,再度跟smalllmin解釋清楚。卻又遭smalllmin說
smalllmin: 搞錯的是妳自己一人,我一開始就是說"兩段"推文的最後"兩句"話
當時的最初的公告文,早已完整陳述,無任何斷章取義的部分,所以對於smalllmin的質
疑?
第一印象可能自己又搞錯了,遂認為smalllmin可能真的意義是暗指其他板友,遂同意他
把違規其他板友一起記警告,以示公平。
然而smalllmin再次說,他沒有牽扯到其他人。截至如此,本板工個人有重大疑惑,
公告文一開始就沒對smalllmin的言論有任何斷章取義,但smalllmin本人拼命指涉
堅持有斷章取義,令本板工非常困惑,遂將整個來龍去脈及查證結果重新敘述。
相關證據請至精華區z-21-3-4-1參閱。
※ 編輯: frojet (123.195.182.54), 12/09/2017 12:59:11
→ yggyygy: 我覺得這篇蠻壞的,我看到兩個小陷阱...12/09 12:37
噓 smalllmin: 講一堆落落長的話排版改的亂七八糟是想要誤導人喔?公12/09 13:40
→ smalllmin: 文最初版內容、做過什麼修改都是妳在改的,我是不知12/09 13:40
→ smalllmin: 道妳在”困惑”什麼12/09 13:40
從桶桶尼寄給我的檢舉信的站內信排序,從資源回收箱裡撈回原來最初的公告,
證明是很後面時間才決定跑去查看資源回收箱的紀錄,換言之,之前是真的沒先
查證,而是直接相信smalllmin所說的言論,才會到道歉,但事後發現是smalllmin搞錯了
,所以才困惑。(另外桶尼的檢舉信放置會在精華中,請板友自行參閱,屆時會秉公處理)
https://i.imgur.com/BDkvOS3.jpg
→ smalllmin: 整理懶人包12/09 13:40
→ smalllmin: 1. 現在此篇公告的我違規的內容才是最一開始的版本,根12/09 13:40
→ smalllmin: 本不是妳說的精華區是最初版,有gut一點不要亂誤導12/09 13:40
→ smalllmin: 2. 精華區的版本是我質疑後妳才補齊我推文完整內容的版12/09 13:40
→ smalllmin: 本12/09 13:40
https://i.imgur.com/NhGDsYW.jpg
https://i.imgur.com/JAcOro8.jpg
其實已經跟smalllmin說明三次以上,該篇公告文從一開始就都沒有對smalllmin的言論有
任何斷章取義的問題。本人已截圖秀出所有從資源回收箱內系統編修紀錄,這篇公告文第
一時間是早以將smalllmin一開始就放上去,無任何事後補齊的版本。如果還是有所認為
質疑,可以通通都從資源回收箱撈回來。
也能用桌面錄影的方式,詳細紀錄所有操作PTT的步驟,確保不會可以漏掉某一個編修紀
錄,而不放置精華區。
→ smalllmin: 3. 我推文會推在同一段就是要整段都是我想表達的意思,12/09 13:40
→ smalllmin: 有其連貫性,為何截取部分?兩段推文都只取前半段這樣12/09 13:40
→ smalllmin: 不是斷章取義是什麼?倘若如妳所說的只陳述違規部分,12/09 13:40
→ smalllmin: 那”桶尼是該桶”和”笑死”違規在哪?12/09 13:40
smalllmin 勿自己不要斷章取義,板工是看完整一整句。且已經在內文中清楚說明禁止用
多數暴力及及其他隱涉言論來暗罵。
桶尼是該桶,但那個多數暴力是怎樣?搞文字獄喔?
笑死,會造成吵架通常就是出現持反對意見者,現在直接先警告無疑就是要這些人惦惦別
出聲,果然皇城一片和諧
基本上是希望smalllmin板友尊重本次判決結果或相關配套處置,來防範後續可能引起不
必要爭執,無論是多數暴力或板主獨裁板皇 這些詞都有者暗罵本板工本人對本板工嘲諷
之意。
然而這些禁止異議的處置都是不得已的做法,避免又有正反兩方因板主的判決而有相互爭
執,混亂原本附議的公告文。
所以才會在原篇公告下禁止對板主隱涉暗罵意涵字眼來表達異議不滿的意圖,而此篇公告
文將完全開放,授權所有異議的板友可以在此表達各種表達不滿與異議,暢所欲言
smalllmin道歉就能撤銷警告,並非真正想罰smalllmin板友,希望您能明白本
板工的用心良苦。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4:36:42
→ yoyo095235: 7pupu12/09 13:53
推 cliffman1004: 我有個疑問為啥要統計附議的數量,如果要統計是不是12/09 14:20
→ cliffman1004: 也要有異議的統計? 對於懲處沒有看法只是單純想知12/09 14:20
→ cliffman1004: 道12/09 14:20
判決的權利基本上是仍來自於板主,開放附議只是一種折衷方式,去解決現行一人板主的
問題。所以附議數量只是刑度的差異性高低,而異議者的意見僅是能供板主建議討論,留
作下次判決或編修板規的參考意見
噓 duck200017: 恢復正常一次接著又重蹈覆徹…我都無言薯條了......12/09 14:29
真的好抱歉,但這是特殊案件,依規定板內遇到重大案件(動用到c7),必須兩個板主共同
決之,現在是因為板內剩本板工一人,是不得已的措施,也請見諒。未來應該不會再有類
似案件常出現,請板友附議表決了。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4:54:48
噓 nicetree: 現在只要批評版主的都要水桶?有沒有這麼誇張12/09 14:54
nicetree您誤會了,前一篇是權益之計,只有警告一隻,而且道歉就能撤銷,沒有水桶。
而這篇授權所有板友各種難聽的言論來罵本板工,不受任何處罰,與nicetree板友在認知
上有些出
入,特此解釋。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4:58:38
→ nicetree: 多數暴力就是陳述事實,連指出事實也要水桶?12/09 14:55
→ nicetree: 你自己不先為錯誤的觀念道歉,一直逼別人道歉是哪招,12/09 14:56
→ nicetree: 誇張12/09 14:56
這是基於維持該附議公告文下的版面整潔說做的不得已措施,但已經授權所有板友可以來
本篇大罵特罵,在這裡說多數暴力,討論也沒關係,絕對沒有問題,並沒有任何誇張點。
smalllmin能選擇不道歉,這是他的自由。然後再次提醒前篇也只有警告處分,這篇完全
不罰,與nicetree的認知上有些出入,特此解釋。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5:05:51
→ yggyygy: 不好意思,我先講兩句就好,以後會不會講,不知道12/09 15:04
→ yggyygy: 參選政見7.依法行政 判決中立 對事不對人12/09 15:04
是的 這句話 我一直很謹記在心,判決永遠中立(例如J板友的禁言)。同樣我也對事不對
人,如同jerry50411道歉後,立馬撤銷,絕無挑jerry50411來殺雞儆猴。
另外鑑於本板工尚未吃午餐 ,請板友見諒,現行下線 ,之後若有任何會盡自己能力範圍
盡力解答。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5:09:22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5:14:52
→ yggyygy: 就用漫畫來講。合體技-大皇帝。使用條件是 12/09 15:12
→ yggyygy: 佛朗基(身體)、喬巴(頭)、騙人布(右手)、索隆(右腳)、山12/09 15:13
→ yggyygy: 治(左腳)、妮可羅賓(左手)12/09 15:14
→ yggyygy: 請問少了妮可羅賓, 大皇帝組合的起來嗎12/09 15:14
→ yggyygy: 再講個簡單一點的,名刀鼻嵐12/09 15:22
→ yggyygy: C7使用條件為,兩位板主 12/09 15:23
→ yggyygy: 請問十個 可可羅婆婆 有等於一個騙人布嗎 12/09 15:23
→ yggyygy: 你今天真的在跟我們說笑耶 12/09 15:24
→ yggyygy: 什麼是依法行政。 白話就是照規定來麻 12/09 15:30
yggyygy板友,本板工已完全照規定,無任何不照規定的部分。只是若找不到可規範處,
則有授權板主權衡處置。事實上板權衡處置與判決公告,平日就是一個規定,是平日管版
的必要規定。
→ yggyygy: 今天法已經給 好啦你可能喜歡板工這個詞,給板工負責修了12/09 15:30
→ yggyygy: 你就修好它然後照規定來是會怎樣XD12/09 15:31
yggyygy板友,板規修好再照規定走,這是最理想的狀態沒有錯,然而現實實務上,其實
做不太到,因為板規永遠都會有人鑽漏洞,不可能修好。
往往都是遇到再說,一旦遇到了卻無法可管,使用現行板規,無法去處分鬧版的板友,即
時事後修改板規後,都不能回溯給比原來板規更重的板規處分(站方有相關判例)
換言之一個板若沒有說謂板皇條款給與支撐,往往會遇到鬧版板友鬧版後,拍拍屁股走人
,卻無法給與任何處罰,所以PTT各板幾乎都有板皇條款來應付各種情事發生。
而總結以上結論,其實板規很難有完全修正到位的一天,而反覆經常性修改板規,亦會造
成板眾的錯亂,所以平日才會謹慎評估。
推 Albito: 不得不說,最近動用的頻率有點高,若有餘裕還是把附議表決12/09 15:36
→ Albito: 的規定修上去吧,就算作為臨時作法的依據也行12/09 15:37
→ Albito: 以後或許也會發生只剩一位板主管板的情況,算保險吧12/09 15:39
我明白會改善
噓 qazijn: 我覺得板友是抗議你的方式會造成多數暴力 12/09 15:44
→ qazijn: 而非贊成的板友是多數暴力 12/09 15:44
qazijn板友我明白多數暴力這詞彙表面上是批評板友,實際上少部分是罵板友,但多半還
是暗諷板工,抗議本板工的做法會造成多數暴力。然而實際上也如板內幾位板友所言,不
開放附議,由板主判罰會被說獨裁,開放附議則被說成多數暴力。
無論何種方法皆有問題,既然都有問題,則選擇民主多數決的方式來解決重大爭議問題。
畢竟板風非板主一人為止,應尊重大多數人意見為主,而本該有板主自行承擔責任,因交
付板友後附議。
附議的板友承擔板主一部分罵名與責任,著實不妥。多數表贊成的板友莫名背起板主的黑
鍋,身為一板之主仍應該肩負其責任與罵名,不該轉嫁給附議板友,分擔責任。
遂要求板友不得用多數暴力來形容此次的附議表決,而原有的板主獨裁板皇,文字獄等一
切罵名概括承認此次附議表決,這次的附議表決,一切皆板主本人板皇,獨裁,文字獄,
甘心一切的辱罵,與多數板友無關。
噓 geniusturtle: 文字獄文字獄文字獄文字獄文字獄文字獄文字獄文字獄12/09 15:59
虛心受教
噓 timshow: 看不懂判決 還往前找附議的法源是哪一條 版主是拿C1-III12/09 16:47
→ timshow: 但該條明明就是說版規無規定者才能用 ...12/09 16:48
→ timshow: C7使用條件很明顯是兩位板主 已經有規定 但現在只有一位12/09 16:51
→ timshow: 版主 明顯無法適用C712/09 16:52
timshow板友,板規不能因板主方個人因素,而被認定凍結這條板規無法適用,只是發動
要件與現況發生衝突,在檢舉人提報C7板規為違規條文時,板主可依授權現行板規C1-III
授權板主,在無明文規範規範一人板主如何行駛C7板規權力下,由板主選擇合適的替代方
案繼續沿用下去。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7:51:30
推 timshow: 海賊版在相異版主判決上採從輕原則 但在法條適用上卻是想 12/09 16:56
→ timshow: 辦法突破限制重判 有點怪怪的 雖然亂版的很姬芭 但還是要12/09 16:57
→ timshow: 依法判決會比較好?12/09 16:57
一切所有都合於板規,依法判決沒有任何問題。C7板規最初是經板友提出檢舉才必須審查
,非板主自行決定動用此條來判。在要件不足下才援用C1-3來補足。
噓 duck200017: c7的條件根本就不夠c7的條件根本就不夠c7的條件根本就12/09 17:04
→ duck200017: 不夠c7的條件根本就不夠 12/09 17:04
C7板規條件不足,已有C1-3來補足
噓 SmonSo: 幫smalllmin跟jerry50411哭哭 得罪了方丈QQ12/09 17:45
→ SmonSo: 不過我有感覺方丈是另一位12/09 17:46
謝謝指教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8:06:44
推 apenguin: 舒服 桶死他們 12/09 18:02
→ yggyygy: 我想板主累了,所以有所誤會。沒有人要回溯與加重判決。 12/09 18:12
→ yggyygy: 是要修完新規定,他還過來踩你再判。 12/09 18:13
→ timshow: 這是版規的缺陷 要看怎麼修 c1-3規範的也是以版主群為主 12/09 18:13
→ timshow: 而非如c1-1明訂版主 要附議我覺得沒差 但要入法啦 12/09 18:13
→ yggyygy: 他總有踩到的那一天阿。不是你說修不完就不用動齁 12/09 18:13
對yggyygy板友而言,他總有踩到一天,但對多數板友而言,卻已經無法等到那一天,同
時也因板眾必須忍耐到他必須踩線的情形,這會整體破壞原來海賊板愉快討論劇情的樂趣
,大大影響板風,對海賊板長期未來著想並不合適。同時PTT站方也賦予板主有維持及引
領本版板風的義務,制定合宜的板規輔助板主管版。同時給與合適的彈性空間,給與板主
適當的裁量。
當然能完全依法行政,真的是最好不過的事情。
→ yggyygy: 索隆阿拉巴斯坦都可以斬鐵了。 12/09 18:14
→ yggyygy: 還有那個遇到再講,聽起來很像大便廁所不放衛生紙。12/09 18:15
→ yggyygy: 你廁所或口帶都知道要放衛生紙準備擦屁股了,阿板規不就12/09 18:15
謝謝yggyygy的建議,會想辦法盡快調整板規 來符合實際現況。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8:18:39
推 Albito: timshow可能誤會了,要不是同時踩到其他板規,否則原本的12/09 18:26
→ Albito: 狀況單純是裁罰的「有」或「無」而已12/09 18:27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8:50:35
噓 WonderH2O: 講獨裁版皇 這樣會被水桶哦 真的太屌了 比總統還大尾12/09 19:15
虛心受教 也請您放心 這篇公告文下所有言論都不會受到任何處罰。講獨裁板皇是絕對沒
有問題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9:31:38
→ tkglobe: 這麼快就截止附議了啊,還想看看破39人會怎樣的說 12/09 19:40
→ tkglobe: 從表決文發表不到半天就27人附議了 12/09 19:40
→ tkglobe: 看出那個"10人"附議就通過的「合理」標準有多胡來了嗎? 12/09 19:40
→ tkglobe: 參考板務的投票人數來當審判爭議人物的標準根本是鬧劇 12/09 19:40
很抱歉 這是權益之計,然而這並不是tkglobe所認定的鬧劇,這是多數板友所認定的民意
,若t板友認定是鬧劇,多少還是否定多數板友的附議。當然可以繼續附議,
並無關係。
10人標準亦沒有胡來,多少只顯示板內對桶尼鬧版的程度忍無可忍,並非鬧劇。
這個判決當然亦依C1-3,自由解釋授權板主一人決定就行,不需要板眾表決就能處理。但
畢竟是一人管版應該要小心謹慎,尤其有時使用到C7,避過太自己思考才轉有板眾來輔助
判決。然而再次說明,這個判決最終都是由我負責,板工傾向是134天禁言,而禁言
的下限就是44天。換言之本判決都是源自我個人裁量基準,板眾的附議是輔助判決,並
非全然授權給板眾自行決定。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20:02:41
噓 heyh: 垃圾版12/09 19:51
推 Behave: 板主辛苦了。12/09 20:42
→ reuao1110: 我希望提議板主應該下台 是否可請板眾附議?12/09 20:42
→ reuao1110: 只是舉例 並非此意 意思是附議決不該針對個人或單一事12/09 20:42
→ reuao1110: 若以附議決充當權益之計 這代表的板規本身的不嚴謹12/09 20:43
會努力修改板規
→ aiweisen: 樓上 你是不是在找連署?12/09 20:49
噓 opengaydoor: 獨裁版皇獨裁版皇獨裁版皇獨裁版皇獨裁版皇獨裁版皇 12/09 21:17
推 reuao1110: 當無條文可引用竟引民意來做依判 真的是無恥 12/09 21:36
權衡之計,虛心受教
推 ching53: 先搞清楚多數暴力跟獨裁的定義再來嗆,你們以為一個人很 12/09 21:37
→ ching53: 好管你們那麼多張嘴? 12/09 21:37
→ reuao1110: 這何謂公平? 那為何不訂定相反規定 若10人以上附議不罰 12/09 21:37
推 reuao1110: 無恥到沒有極限12/09 21:39
權衡之計,虛心受教
推 SmonSo: reuao大的提議不錯:D12/09 21:49
嗯
→ timshow: 我還是認為C1-3所講的是"版主群" 不是版主一個人能決定 12/09 21:54
→ timshow: 對照C1-1就知道他的用字的不同 顯然是要避免獨裁的判決阿12/09 21:54
C1-1~C1-3都是出自我手,亦是這條板規的原作者,當初板規制定此條的精神,就是避免
板主獨裁,然而開放民意附議表決,同樣也是避免板主過度獨裁,其實兩者之間並沒有衝
突。
噓 timber777: 桶尼就算了 這兩個說事實也被警告實在幽默12/09 22:13
對不起,但當時是權衡之計,轉移過多討論串,來避免影響附議。同時這篇開放各種辱罵
皆沒關係,同時道歉就能撤銷,換言之,不用受到處罰
噓 cabokino: 這是什麼狗屁倒灶的管法12/09 23:30
虛心受教
噓 no4: 嘴念經手摸奶12/10 03:10
你出桶囉 ^^
※ 編輯: frojet (123.195.182.54), 12/10/2017 03:56:51
→ vicious666: 朝聖 12/10 04:01
噓 SmonSo: 這態度不行QQ12/10 04:14
對不起 會再檢討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10/2017 04:21:08
噓 yafi1223: 。 12/10 07:53
嗯
推 dlouder2655: 垃圾亂板的死好12/10 09:25
留點口德給人家吧
噓 qpqpqpqp68: 版風真的滿扯的啦12/10 10:27
努力改善
噓 zyxx: 道歉就能撤銷還是懲罰啊= =12/10 10:39
這真的很抱歉 這是轉移討論陣地,也是避免附議表決被模糊焦點的方法,最重要的是,
公告文已明文規定不得使用多數暴力或隱射用語來表示異議,卻還是違規公告文的規定。
凡異議者或表達不滿者請至本篇來討論即可。這篇不會罰各位表達不滿及異議的言論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10/2017 10:56:36
推 reuao1110: 幹嘛需要你給地方發洩?把制度訂好才是重點好嗎?12/10 12:12
→ reuao1110: 無恥就算了,不要垃圾到這種樣子,下三濫12/10 12:12
推 reuao1110: 少數板友使用多數暴力開地圖砲,這種話講的出口,真的 12/10 12:16
→ reuao1110: 很佩服你的羞恥心12/10 12:16
→ reuao1110: 規定在哪,板友就照著走,需要你開闢地方讓大家不違規12/10 12:17
→ reuao1110: ?12/10 12:17
→ reuao1110: 你是當作每個人都跟你一樣無恥下三濫到極點嗎?12/10 12:18
推 reuao1110: 真是個垃圾 12/10 12:20
謝謝您的指教
推 reuao1110: 無恥板工,請問板友ching53在此篇推文之言論,需不需要12/10 12:26
→ reuao1110: 記警告?還是也來個附議決?12/10 12:26
這是不得已做法 不希望兩派人馬吵起來了 原來的公告文後面也沒有再處罰任何異議者。
公告規定一出不會改變說法,不過衡量下仍應保護板友發言權利,所以不會再主動開罰,
但reuao1100可提檢舉,屆時會依公告文內容處理
推 kevin1008: 版主好壞! 故意釣出一堆7PUPU的!! 辛苦了(奸笑12/10 12:26
→ reuao1110: 還有dlouder12/10 12:27
→ reuao1110: 還有dlouder2655板友之言論,不用處理?垃圾板工要不要12/10 12:28
→ reuao1110: 思考一下 12/10 12:28
已回覆
推 reuao1110: 根據垃圾板皇恩典,最好管好你這篇推文某些板友之言論12/10 12:38
→ reuao1110: ,請他們閉嘴,不然是不是違反你開頭所言之論點?12/10 12:38
推 reuao1110: 這些人如果沒記警告,我們來走著瞧,垃圾人12/10 12:40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10/2017 12:40:42
推 reuao1110: 感謝回覆,今天分成兩派是你的說法,我不覺的我是哪一12/10 12:46
→ reuao1110: 派,誰也不希望板風太亂,但以10人附議決定,那叫做沒12/10 12:46
→ reuao1110: 有擔當,如果今天你自行決定運用你的權責水桶他,這叫 12/10 12:46
→ reuao1110: 做有擔當,而不是把責任推託在10人附議的制度上,然後12/10 12:46
→ reuao1110: 此文開頭你自己所講如何該記警告一支,現在又變成我要 12/10 12:46
→ reuao1110: 主動檢舉?你會不會太誇張啊? 12/10 12:46
其實公告文裡寫得一清二楚 禁止與表達異議的板友發生爭執,但非完全不能發言,中性
意見是能接受,再者雖然希望板友說 板主辛苦了就好 但實在也無法管住所有人的嘴巴,
各位可依公告的內容提出檢舉,屆時依板規處理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10/2017 12:55:40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10/2017 12:59:08
推 DwayneBacon: 版主辛苦了 12/10 13:02
推 reuao1110: 整段說明意思就是「開不開罰憑你所好」,是嗎?垃圾?12/10 13:03
→ reuao1110: 何謂主動?何謂禁止?何謂中性用語?何謂護航?何謂非12/10 13:03
→ reuao1110: 無完全不能發言?你覺得公告很清楚?要不要臉啊12/10 13:03
→ reuao1110: 我覺得你辛苦了,但管理不該憑人所好,更不該模擬兩可 12/10 13:04
→ reuao1110: ,掰掰 12/10 13:04
→ tkglobe: → jiangjiang33: 用腦粉粉多數決的力量xxx 12/09 16:4812/10 13:17
→ tkglobe: 禁止有人蓄意利用此篇來嘲諷海賊迷,形容腦粉粉。12/10 13:17
→ tkglobe: 相關jiangjiang33,違規言論判決會盡快處理。12/10 13:17
→ tkglobe: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09/2017 18:00:13 12/10 13:17
→ tkglobe: 72分鐘馬上處理12/10 13:17
→ tkglobe: 推 jason840226: 無腦噓能不能換別招xxx 12/10 03:0212/10 13:17
→ tkglobe: 推 dlouder2655: 垃圾亂板的死好 12/10 09:2512/10 13:17
→ tkglobe: 到現在都沒事兒,這標準真的hen棒 12/10 13:17
目前並沒有做出任何額外的判決,jiangjiang33的言論雖然打算處理,但還在思考中,公
告文根本尚未出爐,還沒判罰。這篇是指護航與異議者發生爭執,dlouder2655指涉的對
象不是異議者,目前看來沒有違規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10/2017 13:29:25
推 smalllmin: 我發現確實是我這邊搞錯了 12/10 13:33
→ smalllmin: 這是我用JPTT看到的文章內容,兩段都少了最後兩句12/10 13:33
→ smalllmin: 而這是同一時刻我開其他Ptt app看到的內文,就是完整版 12/10 13:33
→ smalllmin: 由於昨天最初是用JPTT看到這篇文,後來因為回家改用電12/10 13:33
→ smalllmin: 腦,有幾次也依然用手機看,才會造成我誤以為板主最初12/10 13:33
→ smalllmin: 少放兩句後續又改來改去內文。因手機app顯示問題讓我對 12/10 13:33
→ smalllmin: 板主的產生誤會一事,在此鄭重向板主道歉! 12/10 13:33
原來是手機問題 搞錯了 那就算了 接受道歉. PS: 鬆了一口氣 不是真心要罰您,但您
又不願意道歉 , 當初只是要轉移陣地罷了。smalllmin的警告等等就撤銷了.
很感動smalllmin的解釋與澄清,所以當個板皇聲明:不希望有人再為這板務議題 被受罰
jiangjiang33的判決沒人提檢舉,那就算不發公告出去,大家和平相處吧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10/2017 13:56:11
噓 sunny15: 哭哭 這板好亂12/10 13:48
噓 smalllmin: 看清楚好嘛,我只針對手機app顯示問題造成誤解道歉,不12/10 14:05
→ smalllmin: 要自己亂腦補 12/10 14:05
→ smalllmin: 一下罰一下又說j那個留言沒人檢舉不罰,又在雙重標準了 12/10 14:05
→ smalllmin: ,阿我的推文有人檢舉嗎???更何況我妳那篇公告文是12/10 14:05
→ smalllmin: 說禁止發出異議,從文意可推斷是對不能”對桶尼的這個12/10 14:05
→ smalllmin: 判決結果發出異議避免爭執”,我是對妳那個多數暴力有 12/10 14:05
→ smalllmin: 意見,完全對桶尼的判決沒意見好嘛,到底從什麼標準去12/10 14:05
→ smalllmin: 罰的??? 12/10 14:05
我明白 您是對多數暴力有意見 但這是合於板規,且不得已的臨時措施,但我公告文已
經寫很清楚,不得用多數暴力來形容板友 因為多少都藐視批評提附議的板友 所以才判
罰 。雖然smalllmin是少數人意見,但還是希望您尊重板規及多數人意見,勿批評別人
是多數暴力。(PS: 但如果您是批評我的做法造成多數暴力,那一切虛心受教,下次改進)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10/2017 14:16:23
→ tkglobe: 意思是這篇開放用垃圾來罵桶尼就對了?12/10 14:17
還是請留口德 基本上垃圾等辭只限於罵本板工 罵桶尼,則桶尼當事人提出檢舉會處理
※ 編輯: frojet (49.216.147.127), 12/10/2017 14:27:53
噓 smalllmin: 妳是從我哪一句話理解出我是少數人意見&批評別人是多數12/10 14:29
→ smalllmin: ??? 12/10 14:29
→ smalllmin: 我明明清楚說了桶尼是該桶,妳要不要再看一下我推文的12/10 14:29
→ smalllmin: 第一句,別再為自己的錯誤判決狡辯了12/10 14:29
→ smalllmin: 喔對了,聽說公告文還有一個註解是勿過度批評當事人,12/10 14:34
→ smalllmin: 如果這種也可能造成爭吵又偏支持方的留言板主不會主動12/10 14:34
→ smalllmin: 糾舉而是要等當事人檢舉才判,這我真的就認定是多數暴 12/10 14:34
→ smalllmin: 力了(板主+支持方沆瀣一氣)12/10 14:34
好了 好了 我累了 s板友說的都對 只有一句話 是想撤銷警告 還是有硬氣甘願被記
警告 不屑撤銷 說清楚反正都道歉了 順勢幫您取消也合情合理。 回答我這點就夠了
其他就虛心受教 不再回應了
→ tkglobe: 未看先猜 該註解只適用於上一篇公告12/10 14:57
※ 編輯: frojet (49.218.64.32), 12/10/2017 19:53:08
推 no4: 累了嗎 沒體力業配了嗎?12/11 02:44
好好 等等業配一下 自己也確實因板內風波無心思到發分享文/情報文。最近看到不少有
趣的圖片和情報,會找時間整理分享給板友
※ 編輯: frojet (49.218.64.32), 12/11/2017 05:17:40
推 tp6vul3co: 原來我被刪推文又要被警告阿 果然不意外 12/11 13:44
目前沒有處分您 您誤會了
※ 編輯: frojet (49.218.64.32), 12/11/2017 15:19:21
推 tp6vul3co: 我知道沒處分 但是我的質疑都被刪掉了 12/11 16:13
→ tp6vul3co: 我還寧願你處份我 然後把你刪掉我推文的部分都貼出來12/11 16:13
→ tp6vul3co: 一般板友刪推文都會被處分 除非原推要求幫忙修改或刪除 12/11 16:14
→ tp6vul3co: 但你刪了推文也沒說明 有種被侵犯言論自由的感覺 12/11 16:15
您漏看本文的第五樓推文,當時已截圖上一篇的留言後轉貼至這篇文章,而且原文章有說
明
https://i.imgur.com/86Rfjpb.jpg
另外本人本意就不是想懲處板友,只是一種權衡之計,轉移討論串,避免模糊焦點。所以
後面幾位板友單純刪除推文後,將原有公告文章的版面回覆乾淨,附議才能順利繼續下去
。如果您寧願求桶求處罰,也要張貼之前被刪除的留言(PS: 其實本人也已截圖保留下來
,轉貼至這篇),會依您請求記警告一隻,並在內文註記,tp6vul3co自願受罰,撈回資源
回收箱的所有言論,重貼至本文內文中。
※ 編輯: frojet (49.218.64.32), 12/11/2017 17:18:51
推 no4: 拿著刑罰逼你道歉啊 最有文化的板主 12/11 18:04
真的很抱歉 這是權衡之計 一種能幫板友免除罰則的辦法,也是一種給彼此臺階下的措
施。當時是為快速轉移討論串,避免模糊焦點不得已措施。但其實每個板友想法都不一樣
。
本來不罰,但寧願被桶也要重貼推文大有人在,會尊重意見盡量配合對方要求 (PS:這種
要求我從來沒聽過)。有gus不爽道歉的人,其實也會被人激賞。
額外補充:其實是無意要處罰板友,所以T及S板友後續無明確表達想求桶的意願,會依原
來說法採不處分,另會依tp6vul3co意願,找時間將原有推文重貼回本文。
※ 編輯: frojet (49.218.64.32), 12/11/2017 19:33:15
推 smalllmin: 從板主上面兩次的回覆來看擺明就是個板皇思維:我做什 12/11 21:06
→ smalllmin: 麼都是對的,你們是對是錯以我認定為主。 12/11 21:06
→ smalllmin: 板規A-13清楚規定發文者不可擅改推文,板主卻以可能發 12/11 21:06
→ smalllmin: 生爭吵為由執意刪除推文,那是不是以後發文者也可以說 12/11 21:06
→ smalllmin: 某人的推文可能會造成他文章的討論出現爭執而預防性刪12/11 21:06
→ smalllmin: 推文?改成以截圖方式做紀錄即可?更別提該篇公告文的12/11 21:06
→ smalllmin: 補充事項中就是個會引起爭執的導火線,標準只准州官放 12/11 21:06
→ smalllmin: 火不準百姓點燈。 12/11 21:06
→ smalllmin: 判了警告後說我道歉就可以撤銷,我如果道歉不就是我認 12/11 21:06
→ smalllmin: 爲我錯了,啊請問我那兩段推文是錯在哪??自己下了判 12/11 21:06
→ smalllmin: 決然後把最終認定責任丟到板友身上啊不就好棒棒?12/11 21:06
→ smalllmin: 現在又想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囉??在事情好像快到一段落12/11 21:06
→ smalllmin: 時默默改成不處份,咦我怎麼記得某板主前陣子好像有發 12/11 21:06
→ smalllmin: 文信誓旦旦的說判決判了就是判了,有意見請找小組長申 12/11 21:06
→ smalllmin: 訴,絕對不會改判之類的話??我是不會表明我想不想被 12/11 21:06
→ smalllmin: 桶啦也沒這個權力,我只認定我做的事有沒有錯。12/11 21:06
噓 smalllmin: 結論就是此板板規已死,早已成為板皇治板,板皇動不動 12/11 21:11
→ smalllmin: 就拿板規出來壓板友,說oooo是第xxx條板規賦予板主的權12/11 21:11
→ smalllmin: 力,殊不知該條板規就是板主自己訂的啊,好一個球員兼12/11 21:11
→ smalllmin: 裁判。當板規和板主個人想法 認定有出入時又會說板主有 12/11 21:11
→ smalllmin: 認定 解釋板規的權力12/11 21:11
PTT站方授予板主能制定板規,解釋板規,並依板規執行判決的權力,在現實民主社會上
不會發生的事情,然而PTT站方卻允許板主集三權為一身,賦予板主權衡整體局勢,引領
整個板,朝穩定道路邁進。
然而PTT此種制度在立場上造成板主永遠都會被人質疑,被說板皇,文字獄,被說球員兼
裁判,瓜田裏下無法避免的事實,所以一切虛心受教。
而正因板主集三權為一身,平日的板規類似剛性板規,而公告類似柔性板規,板友亦應遵
守。
A-13這裡做板規釋義,A13主要規範是板友不能隨意刪除其他板友的推文,但不及於板主
因執行板務時,維持版面整齊,所進行必要管理措施,補充說明。
※ 編輯: frojet (49.218.64.32), 12/12/2017 01:06:27
推 Albito: reuao1110講話就像那些立法委員一樣口無遮攔 12/12 03:42
→ Albito: 雖然板大願意承受,但還是有點難過啊 12/12 03:42
Albito 我沒事的 讓您操心了
※ 編輯: frojet (117.19.82.115), 12/12/2017 07:11:06
→ rapnose: 那個,我是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12/12 22:46
→ rapnose: 沒有什麼別的意思,只是想問,是不是應該是 12/12 22:46
→ rapnose: 「警告一『支』」啊? 12/12 22:46
→ rapnose: 警告一隻,聽起來很像警告是一隻毛皮族的樣子。 12/2 22:47
謝謝rapnose的提醒與建議 未來會修正用語
※ 編輯: frojet (122.116.213.222), 12/12/2017 23:11:01
已依tp6vul3co請求,將原有言論重貼至本文中,後續tp6vul3co板友若無自願求處分
請求,將不開罰。
※ 編輯: frojet (123.195.182.54), 12/13/2017 01:06:54
噓 breakryu: 對判決有異議就是警告 12/16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