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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本部法務 v3su , : 與其他使用者於 Law 板討論法律問題時發生糾紛, : (該糾紛涉及他使用者之律師身分存否), : 因未與本部站長確認, : 即以本部法務身分對外聲稱 : 其已與站長確認該使用者之身分。 : 此舉並不恰當, : 復考量前述相關糾紛中 v3su 尚有其他過激之言行, : 本部認 v3su 目前之狀況已不適任法務工作, : 故即日起, : 解除 v3su 法務職務。 : 因 LawsuitSug 、LawsuitInfo 等板板主職務 : v3su 係以法務身分擔任, : 亦一併予以解除。 : v3su 過去於本部部內工作之表現十分優秀, : 本部仍致上感謝之意。 : 法務站長 longbow2 v3su既然已經卸下法務身分, 應該沒有任何權限可以保有或者公開, 使用者致信於法務部門的信件吧? 為何v3su在多篇文章任意公布使用者寄給法務站長的信件? 法務部是否可以制止其已然發生、未來仍有可能發生, 嚴重侵害使用者隱私的行為? https://www.ptt.cc/bbs/LAW/M.1550315412.A.9D2.html https://www.ptt.cc/bbs/LAW/M.1550302626.A.9CA.html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50314626.A.814.html https://i.imgur.com/fRptlwN.jpg https://i.imgur.com/a0s7MJf.jpg https://i.imgur.com/5jGmNFD.jpg 除此之外,v3su甚至持續宣稱法務站長將向帳號部調閱使用者註冊資料, 以及法務部其他人聯絡律師公會等等相關事宜, 該名使用者有何行為違反版規?以至於法務部可以透過職權向帳號部調閱個人資料? 請問法務部對此將如何解釋?v3su所言是否仍然代表法務部立場? 法務部是否應出面澄清相關事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71.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550334366.A.C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