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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媽過世 媽媽在我一歲多就離婚,後再婚 就小時後完全不知有媽媽這個角色 我成年後,才相認 所以不親 媽媽有個養女 只有我是親生 問題: 媽媽生前有說財產是全歸養女姐姐 現在我若要申請財產拋棄 我的老公 二個兒子 二個孫女 都要申請財產拋棄嗎? 身邊都沒認識懂法律的 爬一整天的Google 越看越不懂 所以來這請教大家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忙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33.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30498229.A.628.html
taipoo: 只有你需要申請拋棄繼承,其他人不用 09/02 01:26
celtics1997: #1XBqSuly (LAW) 09/02 03:41
celtics1997: @taipoo錢奴專門亂講誤導人 09/02 03:42
stevenchiang: 養女姐姐如果有確實辦好收養程序的話,那就只有你 09/02 04:21
stevenchiang: 本人需要辦理拋棄,你兒子、孫女、先生都不用辦理 09/02 04:21
sunny0731: 謝謝大家的解釋 09/02 07:01
alkuma: 1.若媽媽已完成養女姐姐的認領或收養法律程序,則養女姐姐 09/02 12:07
alkuma: 有繼承權。反之,則無繼承權。2.依民法第1138、1144、1174 09/02 12:07
alkuma: 條,有繼承權的人才需申請拋棄繼承。 09/02 12:07
yuusnow: 你養姐如若戶籍登記確實為你生母的養女,就你拋棄就好 09/02 15:08
taoist9999: 如果養女身分證後面有養母是你母親的話,只要你拋棄 09/04 07:40
taoist9999: 繼承即可。 09/04 07:40
taoist9999: 拋棄繼承者,視為自始非繼承人(參照日本民法第九百 09/04 07:40
taoist9999: 三十九條、法國民法第七百八十五條),故其子女並不 09/04 07:40
taoist9999: 得代位繼承。(民法§1176之0740521蚰臻z由一) 09/04 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