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Affai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8NAZ_zr 當篇已提過,板主得因板務需要而公佈「與板務相關」之信件以執行板規。 故而在此次申訴中(#18zqj4F7)進來發言,因為這又是舊事重提,新警察什麼都不看就 來檢舉,這才是增加小組長負擔與壓力的主因。 <另,與板務相關與否,這是公佈後可被檢驗的> 另,本板規定「非當事人發言以一篇為限」,為了節制自己,特別在發言時會標出來。 這個重點,提醒自己的同時,也跟板主說明本人不會為了非關自己權益的事而下場筆戰。 而以 #18yOm3ad#18yRZoDI 兩篇來看,K板友質疑本人違反板規與被判罰的結果輕重 有落差,而以自身來比較,認為板務執行有偏差。 因而本人只好前來說明相關事項。 -- ╭─────────────────────────────────────╮ │ 這篇文章讓你覺得? ▲▲ ╮ ╭ ◢ ╭│ │ ╯╰┤ _< 崮rz┼─ 莔rz╯╰┤ 益rz▲﹀ 卣rz██◣ │ │囧rz □ │XDrz╰╯│ □ │ │ │ ██◤ │ ╰────────────────by cAshoNly─────────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72.146 ※ 編輯: shakalaka 來自: 220.129.76.24 (10/20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