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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zzleDragon》 板規修正投票 板規修正細項於 #1MLTGt2c (PuzzleDragon)公告 投票說明 每人1票,共有三個選項 1.同意修正 2. 反對修正 3.無意見 同意票數多於反對票數即通過修正,反之則退回 票數若相同則於開票後舉行為期一天的延長投票,直到結果出現 請到看板上按下" V " (大寫V),進入投票所投票 預定結束投票時間 2015/12/06 18: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40.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zzleDragon/M.1448904012.A.BDF.html
gekido: 先推個 (′・ω・`) 12/01 01:20
acer5738G: (′・ω・`) 12/01 01:20
aotearoaz: 先推(′・ω・‵) 12/01 01:21
song042008: 民主 頂個 12/01 01:21
wl2340167: 請大家支持青龍上票選問卷 12/01 01:23
biox3416: 推推 (′・ω・`) 12/01 01:30
louis8053: 可是青龍會忘記領表登記參選 12/01 01:31
fortexx: 青龍會忘記參選www 12/01 01:35
biox3416: 青龍才沒有忘呢 她只是投錯箱(屬up)了 12/01 01:37
kevin0925x: 無意見根本不用投吧XDD 12/01 01:40
ttoy: 我論無意見高票當選的可能性www 12/01 01:45
GoSpursGo: 無意見 這個選項有存在的必要性嗎? 12/01 02:05
caka5566: 有必要啊 不能有中間選民嗎 ob'_'ov 12/01 07:08
wssxxx: 民意 12/01 07:27
murmur38: 無意見最多票的話是不是也退回? 12/01 08:41
HellFly: 推 (′・ω・`) 12/01 08:55
jschenlemn: 無意見至少還是出來表達一下自己的看法 12/01 09:04
jschenlemn: 畢竟如果只有是否兩個選項,就無法區別沒有意見跟完全 12/01 09:05
jschenlemn: 沈默的兩個族群..當然啦,無意見的話代表兩者都可以 12/01 09:05
jschenlemn: 因此還是取決於同意跟反對兩者誰多 12/01 09:06
TWeng: 沒有同意一半的選項? 12/01 09:20
edgek: 同意一半就看比較能接受正或反了 有內容無法接受當然投否 12/01 09:47
jschenlemn: 也可以在這裡或是修板規文章那邊提出討論,或許可以 12/01 10:03
jschenlemn: 作為下次修改討論的點 12/01 10:03
Gravity113: 要求無意見的人表達看法是否搞錯了甚麼 12/01 13:24
jo7777777: 不是究覺當然沒啊 12/01 16:38
vcxvcx0369: M大能提供你的隊伍嗎? 參考一下 12/01 23:15
cyc0307: 鮮肉不大叔啊-.- 12/02 21:08
cyc0307: 對不起嗚嗚推錯邊 12/02 21:09
phoenix286: http://i.imgur.com/Y2owDv3.jpg 12/02 23:57
phoenix286: http://i.imgur.com/WNMgSLe.jpg 12/02 23:57
phoenix286: 我是因為始龍有手指有SX啦 有什麼更好的嗎? 12/02 23:57
phoenix286: 錯邊 12/02 23:59
Syg: 第三隻火時........QQ 12/04 13:46
Syg: 三號火時!!!15000 mp getttt 12/04 13:51
phoenix286: 吧 降臨挑戰清不完不大舒服 雙極倒是無妨 12/05 16:48
phoenix286: 錯邊 12/05 16:48
lairx: 子所以好奇問問… 12/06 01:23
Gravity113: 板規三都訂出違規懲處了,3-8子條文居然獨立規範懲處 12/06 18:10
Gravity113: 我可以從無意見改投反對嗎… 12/06 18:11
wl2340167: 原本的板規3-8是沒有獨立處罰的,只是因應修改所以追加 12/06 18:29
wl2340167: 了3-8禁發50日心得文的規則 12/06 18:29
Gravity113: 但是有幾條還出現警告等處置 12/06 19:34
Gravity113: 3-8-1和3-8-4出現警告處置,和板規三定好的衝突 12/06 19:38
Gravity113: 那就變成子項目處置優先權居然大於整個大處置原則 12/06 19:39
Gravity113: 反而板規三底下出現了獨立於外的處置,還是出於更細的 12/06 19:40
Gravity113: 違規狀況的處置,也就是「這樣做只會被警告喔」 12/06 19:41
river223: (′・ω・`)只有一隻 其實有沒有必要放白雪解綁? 12/06 20:30
wl2340167: 實際上確實是新法優先於舊法 基本上還是視情節嚴重度 12/06 20:44
wl2340167: 這幾條都不太可能出現只給予警告的狀況 12/06 20:46
wl2340167: 版主也可視情節嚴重追加警告 12/06 20:47
Gravity113: 新優先於舊是同位階為原則吧,但是這兩條低了兩階不是 12/06 21:07
Gravity113: 嗎 12/06 21:07
Gravity113: 好吧,現在才看也太遲了 12/06 21:47
wl2340167: 為了讓3-8有其轉圜餘地 所以才特別加註 不過如我所說 12/06 22:15
wl2340167: 這幾條都不太可能只給予警告 12/06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