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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43 我想法令並沒有規定得很明確,所以會有各自解讀的狀況,還是參考一下專業人士怎麼說 Ps:並不是要幫中科院護航什麼的,而是希望實事求是。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DSS/M.1421750922.A.69D.html : 推 eric920: 研替的特休假還會被扣住,特休假按到期月份比例切割,有 01/20 19:29 : → eric920: 留用才給放剩餘的假。。。只因你只是個"兵"!! 01/20 19:29 : → loriandkkk: 如果加上職稱 福利...你會覺得研替是? 01/20 19:37 : → lave70: 覺得科聘難錄取 一個大原因是筆試一科沒過就刷掉 01/20 19:45 : → lave70: 據說好像機械相關的一兩個組總共10幾個來考只有一個過 01/20 19:46 : → lave70: 跟其他人競爭是一個 各項考試要全合格又是另一個了 01/20 19:47 : → soul00: 有關西就是沒關西 01/20 20:33 : → eejimchan: 中科院對研替簡直剝削 01/20 20:55 : 推 loveme520: 一言以蔽之~中科院囚才若渴 01/20 21:34 : 推 euphonium15: 研發替代役第二階段薪水好像多一個零。 01/20 22:03 : 推 Nikkor: 研替第三年特休無預警被砍啦,違反勞基法 01/20 22:47 : → tolight: 特休沒有被砍,是計算方式認知不同,請依法規再澄清為佳 01/20 23:22 : 推 Nikkor: 遵照長官指示辦理 01/20 23:31 : 推 eric920: 想知道是依哪條法令,訂定出這樣結果? 把勞基法放哪去? 01/20 23:40 : → a555954: 來這真的後悔莫及,學弟們要來請三思阿! 01/21 14:26 : 推 ms0286018: 長官說:你們歸內政部管的,不是中科員工 01/21 17:40 : 推 Nikkor: 今天打去勞動部問了 他跟我說違反勞基法第38條 01/21 18:04 : → Nikkor: 免付費電話:0800-085151 有疑問的自己去問吧 01/21 18:04 引用律師事務所解釋:http://ppt.cc/zSz2 有關特別休假之規定,係規範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至於應 休未休之特別休假應如何處理、特別休假出勤加給之工資是否應併入平均工資之計算以及 勞資雙方應如何排定特別休假等等,勞動基準法並未有詳細之規範,因此導致勞資間之爭 議頻傳,為釐清有關特別休假之疑義,本文以問答的方式來做分析。 【Q9】我們的公司規定:每個人的到職日不同,為了方便行政管理,一律以到職的次年一 月一日作為到職日,並計算特別休假,請問這樣的規定是否合法? 【A】根據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二規定,勞工的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且勞基法第三 十八條明明白白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 規定給予特別休假,既然規定是「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所以,年資應該從受僱當天起 算,才不會影響或損害勞工的權利。 ■內政部七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臺(七十五)內勞字第四六三一二八號函: 一、查勞動基準法所規定者為勞動條件最低標準,本案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在不違 反該法第三十八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下,可參酌本部七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台 (七五)內勞字第四五五○二二號函釋自行訂定勞工特別休假計給方式,明定於工作規則 中報准後公開揭示。 二、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所稱「每年」,其起訖日未必為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司法院第十四期司法業務研究會: 【問題要旨】休假年度結束之日退休,是否仍得請求發給新年度之特別休假工資? 【研討結論】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所稱每年,係指繼續滿一定期間(一年或一年之整倍 數年)後之次一年度而言,且以勞雇雙方勞動契約關係延續至次一年度為條件。如勞工於 年度終結時已屆齡退休,則雙方勞動契約關係已於年度終結之日終止,就次一年度而言, 雙方已無勞動契約關係存在,則勞工自無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請求雇主給予其離 職後一年度之特別休假之權,雇主亦無於年度終結時即預先給員工次一年度特別休假之義 務。至於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三款所謂因年度終結而應休未休之日數,係指 在本年度終結時,按前一年度計算之本年度內應休未休之日數而言,與次一年度如繼續勞 動契約關係時,雇主應另給予之特別休假日數無涉,故雇主不必發給新年度之特別休假工 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6年9月30日台(76)勞動字第0812號函參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32.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DSS/M.1421844049.A.A6C.html ※ 編輯: tolight (220.137.132.185), 01/21/2015 20:41:26 ※ 編輯: tolight (220.137.132.185), 01/21/2015 20:55:45
Nikkor: 大哥 你打去問勞動部看看不就好了 01/21 21:23
舉個例子解釋,服役三年,滿一年始給7天,所以這三年應會有7*2=14天假 我想這一點應該沒有爭議 我101年8月到職,102年8月滿1年 102年度給2天6小時 103年度給7天 104年度6月期滿(含折抵)給3天4小時 合計13天2小時(因折抵役期造成短少,也許是爭議的點?) 但若照正常三年期滿來算就是給足14天,到底哪裡少給了?? ※ 編輯: tolight (220.137.132.185), 01/21/2015 21:59:24
Nikkor: 我沒有說少給 我說你打給勞動部看看 還是您就是勞動部? 01/21 22:00
tolight: 好吧,那您癥結違法的點到底是什麼? 01/21 22:01
tolight: 畢竟你從頭到尾也只說特休被砍違法.. 01/21 22:09
sca133: 102-8有七天 103-8也要七天 這不是14天嗎? 01/21 22:26
gundam1987: 只有中科院會為了福利再跟研替斤斤計較, 01/21 22:28
sca133: 只要滿一年就有七天或是滿兩年七天呢? 01/21 22:29
工作年資0~1年 0天,1年以上三年未滿 7天,3年以上先不討論 以上說的是"每年"給假 但引用之文章也說了,起訖日"未必"就是1月1日至12月31日 所以也是要看資方如何認定,一般來說用"到職日"起算會比較公平吧..
gundam1987: 其他公司的研替根本不會發生,最少都有7天, 01/21 22:29
gundam1987: 根本沒再算你是什麼時候到期按比例去扣, 01/21 22:30
sca133: 中科就是軍方出身 找小事強做大事推推推 看購案流程就知 01/21 22:30
gundam1987: 最基本7天假都給的不甘不願的,這叫求才? 01/21 22:31
gundam1987: 又想比隔壁核能所,隔壁第三年研替第三年以加第二次5% 01/21 22:33
Nikkor: 核研所研替第104年幾天假? 01/21 22:44
naligono: 朋友101年10月到職,104年8月期滿;102=2,103=7,104=7 01/21 23:11
naligono: 共16天 01/21 23:11
naligono: 核研所給假是用前一年在"公司"工作的天數去算的 01/21 23:12
歐!! 那核研所應該就是用1月1日起算囉? 只能說核研所給的條件"優於"勞基法吧..? 畢竟勞基法第38條規定給假基準,三年給14天這點應該是不用討論的 既然沒有少給又何來違法? 中科院完全是"依法行政"囉 也沒多給就是了 您可以說中科院福利沒別人好,但直接認定是違法似乎不是很恰當...? 再者,如果您非常堅持要爭取也不是不行 直接請勞工局解釋發文給中科院算了 這樣你我就不用在這邊爭執了^^ 姑且不考慮到期這件事的話,104年會有部分月數會超過三年年資 所以今年假是8天半,也不是7天阿 ※ 編輯: tolight (220.137.132.185), 01/22/2015 00:52:17
sca133: 想來的看看裡面長官這種回覆就知道福利有多好了 哈 01/22 07:17
sca133: 有人說打去問違法了 就盧東 說核研體制又說西 真的... 01/22 07:20
我不是長官,只是一個研替 會說這麼多,只因事實不該被扭曲 條件也許沒別人好,但沒有違法
MKIU: 核研所就照勞基法啊,公務機關欸 01/22 11:46
勞基法基本上只制定最低條件吧
Nikkor: 一開始不就叫你打去勞動不了 呵呵 01/22 20:26
我還想請教您當初是怎麼敘述的呢?
lave70: 是是是 一切照規定 01/22 20:27
asamiakio: 問過勞動局了 沒違法... 可以試著去爭取 但沒違法 01/22 21:44
感謝幫助澄清
oasisone: 嗚嗚 我同學在業界的公司 新人就是14天起跳 01/22 22:22
oasisone: 我們這樣爭這三天四天 真好小家子氣 01/22 22:23
類公家單位怎麼跟業界比...囧
MKIU: 見微知著嘍~ 01/22 23:40
※ 編輯: tolight (220.137.241.248), 01/23/2015 00:26:59
lave70: 都轉型了 還在類公家 應該更往業界的趨向靠近吧 既然要轉 01/23 01:37
lave70: 就從現在開始 01/23 01:37
tolight: 不能同意樓上更多,很多制度是該改了 01/23 02:01
asamiakio: 一個這麼久的大機構,結果跟不良中小企業一樣,跟研替 01/23 07:11
asamiakio: 斤斤計較,A錢A假。沒救了。 01/23 07:11
moto5566: 調薪統一日期,放假照比例,偉哉 01/23 16:43
tolight: 統一調薪這真的就沒道理了~第一梯次真的吃虧啊!! 01/23 18:27
lave70: 不改變小心以後又被國防部收回去 01/23 19:05
lave70: 到時候就跟以前一樣要再自行發展更難 01/24 09:51
lay911225: 說不過人就叫人打電話問也太弱了吧 01/24 14:17
catty123: (不好意思借問)請問中科院改制後員工還是不能上網或 01/24 15:15
catty123: 使用智慧型手機嗎? 01/24 15:15
oasisone: 不能 上次說年底會提出方案 請注意提出跟實行差別 01/24 15:27
oasisone: 是104年底 01/24 15:28
tolight: 智慧型手機還是不能,但一般網路節點變多了,比之前方便 01/24 18:28
oasisone: 疑 是系統問題還怎樣 我1/22推文怎麼被修掉一條 01/24 20:22
oasisone: 啊 真的是系統問題 01/24 20:23
oasisone: sorry 可能mo ptt 有點怪怪的 01/24 20:24
menontw: 以中科院目前的作為,我是覺得回歸國防部是遲早的問題。 01/25 07:46
riskman: 回歸國防部???? 做夢吧 01/25 17:08
menontw: 當初立法時已經有但書,三年若做不出成績,就回歸國防部 01/25 17:13
menontw: 如果什麼制度都不改,那和在國防部底下也沒什麼兩樣。 01/25 17:13
Nikkor: 呵呵 01/26 18:42
Nikkor: 聽說今天中科院休假依法辦理之後多一天? 01/26 18:44
今天補回是因為役期折抵的問題,因人而異 應該與您之前所爭執的點不同 ※ 編輯: tolight (220.137.123.212), 01/26/2015 18:54:57
Nikkor: 喔喔~ 瞭解 反正補回來就好了 之前是不小心算錯而已 01/26 19:00
Nikkor: 不過人資處真的要小心阿 不小心算錯 多給是沒關係 01/26 19:01
Nikkor: 之前算錯少給 今天又補回來 造成大家誤會 01/26 19:01
Nikkor: 不過大大您也辛苦了 在這邊算了半天解釋給大家聽 感謝 01/26 19:03
但要是沒這件事發生,我也不會花精神去仔細看 搞不好假就這樣被吃掉了也說不定... ※ 編輯: tolight (220.137.123.212), 01/26/2015 19:26:50
Claudia13: 上禮拜說資方合法,要吵你們自己吵,現在又說的好像你 01/26 22:57
Claudia13: 幫大家爭取,神邏輯哥不是叫假的 01/26 22:57
moto5566: 聽說南部的假比較多 不知道真假 01/26 23:14
tolight: 我想C大直到現在都還沒搞清楚之前討論的問題吧 01/27 21:33
tolight: 這明明是兩個不同的問題,你硬要混為一談我也沒轍 01/27 21:34
tolight: 役期折抵的問題是呈辦人打給我,告知已修正了 01/27 21:47
tolight: 上來陳述情況又惹到你了? 01/27 21:49
lave70: 我只是想到有這可能啦 沒想到當初立法時真的有下這個但書 02/06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