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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二-2 2.請避免發表易引起爭議之內容。爭議文經版主認定即可,於推文提醒後 視情況備份後刪除並給予處置。 爭議點請看 #1OzkLJVp (RO)[公告] 之後爭議文章的判定要點 或參考附註 謝謝 => 口頭告誡、警告乙次、水桶三日、水桶七日其中一項處分。 板規五 五. 1.請勿於惡意發文/回文/推文、張貼圖片、超連結時任意/惡意公布 他人人物名稱或公會、聊天訊息、通訊軟體記錄、照片等。 若為鄉民公會或者多數鄉民所在之公會,且三個月內於板上有PO過招生文 則不受此限。 => 視情況處水桶一周至半年 2.不可公開、散佈他人個人資料(個資法),協尋失蹤者除外。 => 視情況處水桶一個月至半年 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 要處理的部分 ●35969 !91 7/10 q8977452 R: [閒聊] 巴基普拉的城戰小劇場 ┌─────────────────────────────────────┐ │ 文章代碼(AID): #1POjVdaI (RO) [ptt.cc] Re: [閒聊] 巴基普拉的城戰小劇場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M.1499650023.A.91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本文鎖文 只能說扯上有利益的時候很多事情都會變質 麻煩使用者要講八卦/爆料 請注意個資及隱私問題 RO的事情RO解決
Edwin3310: http://imgur.com/a/XXXXXX07/11 16:20
Edwin3310: 這樣算是斷章取義的對話或者截圖嗎@@?07/11 16:21
被截圖當事人站內信檢舉 + 登入次數一次 視為惡意使用者 水桶180天 【 查詢網友 】 《ID暱稱》Edwin3310 (帥哥) 《經濟狀況》家徒四壁 《登入次數》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0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7/11/2017 21:48:37 Tue 《上次故鄉》45.64.243.86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等等去申請推發文門檻 先30次應該不會被擋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59.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M.1499798142.A.FD5.html
ace96984598q: 推 07/12 02:51
yuton: 樓下pig大 07/12 08:02
lagidog: 不是 07/12 08:09
miou1109: 那是誰 07/12 08:39
love11234: 那抹黑黑喬的那個算是公布嗎??? 07/12 09:39
vic6655443: 抹黑黑喬?公開的實況內容禁不起粉絲觀賞嗎 07/12 10:35
HugeShinyP: 樓上尊重點 他說抹黑就是抹黑 07/12 10:44
HugeShinyP: 而且還會說你不夠格 07/12 10:45
vic6655443: 說是徵得朋友同意來po的圖,結果被檢舉 居心叵測 07/12 10:50
DreamAkimo: 原來名稱打了馬還是會觸個資法喔?? 07/12 10:58
vic6655443: 幫打馬 DreamAk*** 沒人知道我幫誰打馬 07/12 11:05
HugeShinyP: 當事人站內信檢舉啊 寫得很明白 07/12 11:10
DreamAkimo: vi大 在這文章推文就公開ID了 自然不用在這篇打馬 07/12 11:17
HugeShinyP: 所以別忽略當事人檢舉啊QQ 07/12 11:18
vic6655443: 你如果是跟人私訊,幫你打這樣的馬貼出來 還是好認吧 07/12 11:20
DreamAkimo: 所以我提的是個資法阿 我有說當事人檢舉不行嗎? 07/12 11:24
HugeShinyP: 就這次判決 主要就是當事人覺得隱私被侵犯不是嗎 07/12 11:25
DreamAkimo: 而且HU大說的只有當事人在的群組或其交友圈能認得吧? 07/12 11:26
HugeShinyP: 我就只是說這次的判決啊...當事人出來檢舉侵犯隱私啊 07/12 11:27
vic6655443: D大,有異議你直接拿個資法內條文來打臉版主 07/12 11:27
DreamAkimo: 我只是質疑版主對個資法的認知阿?為什麼要這麼緊張? 07/12 11:29
HugeShinyP: 個資法第2條 第5條 第7條 請去看一下 07/12 11:29
HugeShinyP: 網路上都有 請自行google 07/12 11:30
vic6655443: 所以才麻煩你針對你覺得哪裡未違法提出給版主比較快 07/12 11:31
DreamAkimo: 判決引述法條的又不是我?我何必負解釋責任 07/12 11:33
sinleo: 這篇是因為版規五第一條吧?第二條才是寫個資法的 07/12 11:33
vic6655443: 質疑版主卻又提不出具體合理解釋..囧 07/12 11:35
HugeShinyP: 那你講那麼多個資法幹嘛... 07/12 11:35
DreamAkimo: 我從開始就是質疑個資法是不是試用在這篇判決阿?很難? 07/12 11:39
vic6655443: 條文給你了,是適用的 理解很難? 07/12 11:40
HugeShinyP: 最簡單的一句話啊...違反板龜 07/12 11:41
sinleo: 啊這篇無關個資法還是桶啊 版規五第一條 07/12 11:41
HugeShinyP: 而且你又忽略個資法的法條了 當事人覺得侵犯他隱私 07/12 11:43
vic6655443: 大家都好熱情解說喔!何患無知! 07/12 11:45
HugeShinyP: 當事人覺得侵犯隱私>站內信版主>依照板龜判決 很難嗎. 07/12 11:48
DreamAkimo: 我只是單純就原圖已打馬 應以不構成個人資料外洩之條 07/12 11:49
DreamAkimo: 件來質疑個資法在這裡得適用性 違反版規當然要桶 07/12 11:50
HugeShinyP: 那你這樣就是忽略當事人檢舉啊 07/12 11:50
DreamAkimo: 當事人我是認為應該走誹謗不是走個資 謝謝指教 07/12 11:52
HugeShinyP: 那你去跟當事人說吧 上法院提告 07/12 11:53
HugeShinyP: 而且你認為 不代表法條是假的 07/12 11:55
vic6655443: 誹謗跟個資並不衝突啊 可同時成立 07/12 11:58
sinleo: 我不太懂耶為什麼要一直講個資 07/12 12:06
sinleo: 板規五 07/12 12:06
sinleo: 五. 1.請勿於惡意發文/回文/ 07/12 12:06
sinleo: 推文、張貼圖片、超連結時任意/惡意公布他人人物名稱或公 07/12 12:06
sinleo: 會、聊天訊息、通訊軟體記錄、照片等。 07/12 12:06
sinleo: 07/12 12:06
sinleo: => 視情況處水桶一周至半年 07/12 12:06
sinleo: 這樣就桶了啊 為什麼要一直講個資 07/12 12:07
vic6655443: 真的無解 扯個資又扯誹謗 各種反又無合理解釋 07/12 12:10
q8977452: 問一下唷,我要修改連結,把圖片下掉嗎? 07/12 12:43
YU0520: 阿 我忘記了 我可以刪 07/12 12:44
q8977452: 好~~~辛苦囉... 07/12 12:44
kulone: 文字獄 china ptt 07/15 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