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stronesian (左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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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台鐵列車長「幹」班表不是幹人 逆轉改判
時間Thu Aug 2 20:41:53 2018
台鐵列車長「幹」班表不是幹人 逆轉改判無罪確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286585
2018-08-02 14:42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台鐵列車長蔡姓男子去年疑不滿排班,竟涉嫌在工作表上周姓同事的簽名欄,寫上「幹」
字,周看見憤而提告,一審認定蔡已貶損周的名譽,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但
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蔡與周並無過節,寫「幹」表達對排班不滿,沒針對特定人
,逆轉改判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蔡姓列車長(30歲)去年6月29日在屏東潮州的高雄車班派車室,在公布欄張
貼工作轉換表上,於周姓列車長簽名欄內書寫「幹」,蔡被提告也坦承他所寫,辦稱因當
初提的排班表被否決,才在新的班表寫不雅文字表達不滿,而寫的時候很緊張,隨手寫沒
注意到位置,純粹一時發洩情緒,沒針對周姓同事。
一審法官認為,蔡寫在周姓同事的簽名欄位內,一方面可避免遭人發現他所為,另方面也
可使人誤以為是周寫的,並以此方式貶損周的名譽。
蔡上訴後,二審合議庭依監視器畫面研判,蔡先對班表拍照,但因有多人經過身旁,還搔
頭掩飾,趁沒人趕緊寫「幹」字,僅花3秒,隨即往右移在自己欄位簽名,的確如他辯稱
緊張、隨手寫。
合議庭認定,排班表權責屬主管,蔡、周兩人都是單獨執行勤務,彼此也無恩怨,蔡並沒
有辱罵周的動機,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審理後改判蔡姓列車長無罪,不過周仍可依民法侵
權行為訴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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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eesegeese: 衙門公務員不會被開除,不意外 08/02 20:49
→ tf010714: 蔡列車長是我同期的樣子 08/02 22:57
噓 ultratimes: 推一審,噓二審 08/03 11:25
噓 m760112: U大濕又來開示惹… 08/03 13:01
推 m760112: 地院一審基本上是一個菜鳥法官,高院二審是三個資深法官 08/03 13:03
→ xylophone135: 這下就沒有10天拘役到底是不是10天有期徒刑的問題 08/03 15:38
→ xylophone135: 了www 08/03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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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tro123Star: 其實沒事不要說這種話才好 08/0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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