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GTOW: 收了燃料費 路還是坑坑巴巴的 繳了燃料費錢跑那去了? 04/19 00:38
→ BillHuang: 可以不要噓我嗎? 04/19 00:48
推 pold123: 幾百萬年前就應該要實行的隨油徵收..講的好像是德政 04/19 01:11
推 djdjdjek: 台灣立委真好當 04/19 07:19
推 himem: 民進黨立委表示:怪我咧? 04/19 09:11
推 piolet: 之前提出記得都是職業司機反對 遊覽車、計程車公會之類的 04/19 11:53
我想他們不會反對的,詳情請看這裡:
http://motclaw.motc.gov.tw/Law_ShowAll.aspx?LawID=E0107001
第 4 條
下列各款車輛,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
軍用車、政府用車、外交使節車、大眾運輸業、營利自小客車(計程車)、電動車
如果改用隨油徵收,大概就是設立專用油種(免稅汽柴油or事後退稅油)來給他們加。
當然也有可能修法時『無意間』忽視了這一點…那就…(茶)
20:49修文
在下誤解了 第4-1條的條文,以下行業是依營利車輛費率一年收四次燃料費的:
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遊覽車客運業
只因為油價波動的原因,
立法院曾決議在民國97年下半年、民國102年下半年針對它們暫時減免燃料費。
→ BillHuang: 還有不利於郊區住宅 04/19 12:31
推 cbate: 一樓不要秀下限 04/19 14:13
→ ji394xu3: 早該如此 先進國家大多都是隨油徵收 04/19 16:34
→ ciswww: 有誰能回文末的問題? 04/19 16:38
推 JJLi: 啊啊,哪壺不提提哪壺,現在真的改隨油徵收就麻煩大啦! 04/19 16:43
→ hicker: 怎說?? 04/19 17:05
→ pfry19855: 隨油徵收...電動車可不喝油的 04/19 17:15
推 JJLi: 先回原po問的問題,再來談隨油徵收的麻煩…(咱先撇開電動車 04/19 17:43
→ BillHuang: 目前電動車也是免徵的 04/19 17:47
→ BillHuang: 對於各地方分配的相關新聞印象停留在台中哭窮那次 04/19 18:02
推 JJLi: 所以先撇開電動車…(先等我一下…啊嗚~一直斷線 04/19 18:14
→ hicker: 同樣距離下 排氣量較大的車耗油也越大 所以燃料使用費也 04/19 18:16
→ hicker: 較貴是合理 但卻忽略運具使用頻率問題 所以改隨油徵收合理 04/19 18:18
→ hicker: 電動車不吃油 所以免徵燃料使用費也合理 04/19 18:19
推 richcity: 讚!對少開車的人是好事 04/19 18:24
1、減碳愛地球…
那麼,燃料費立刻陷入名目與使用情境不合的困境。
如同被許多人質疑違憲的健康捐(與國健署)相類,(笑)
因為燃料費的徵收與使用,和『環資部』或『環保署』一點關系都沒有…ryyyy
『我為了減碳付燃料費給政府蓋路養路方便大家開車燒汽油!?』
2、推廣大眾運輸…
天大的誤會,雖然燃料費也有抑制私人運具的功能(且為了獎勵大眾運具而免徵)
但基本上各地方的大眾運輸經費多是來自於『停車管理基金』。
中央則是另有編列預算(尚未查明預算資金來源,麻煩大家襄助)
3、養護/新建國家以『道路』為主的交通設施
目前燃料費是國家以降各級政府單位道路管養、新建道路經費的主要來源。
當然它並不完美 -- 就如同上面有人提出的:我只是擁車但我不開,為何要交燃料費?
可是當『同樣在使用馬路但卻相對不吃油的』油電車(Prius~)
『其實我插電就能跑,油箱只是備用的』PHV插電式油電(Pirus Prime…等)
『其實我吃的是酒精/氫燃料/天燃氣的』新式能源車
… 愈來愈多的現在,國家養護路面的經費來源將會面臨斷炊。
實際上這也正是現在日本美國歐州在養護公路時 『現在正』 面臨的課題。
不需要電動車,光是油電車/PHV的普及,就已經讓美國許多公路的養護品質大幅滑落。
可見這篇文章:
http://finance.sina.com/bg/tech/sinacn/20151108/19571365206.html
如果大家認為隨油徵收是正確的。
我們是不是應該從頭想想,這個以『燃料』為名目的費用,本身究境合不合理?
還是我們應該重新設計這個東西…
總之,這攸關國民行的安全,
『國家道路養護經費主要來源』其名與其實,該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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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20.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461065067.A.327.html
※ 編輯: JJLi (111.83.220.238), 04/19/2016 19:25:46
→ hicker: 從使用者(用路人)付費的觀念來看呢?? 04/19 19:30
→ hicker: 或者應該說是 將"燃料使用費"改成"道路使用費"這樣.... 04/19 19:31
→ hicker: 只是這樣也太茲事體大....如果每年驗里程表的話.... 04/19 19:31
→ JJLi: 話說回來,hicker提到了個有意思的東西:驗里程表 04/19 19:32
→ JJLi: 各原廠保護時,都有驗里程表 --而且是車輛保養的重要依據~ 04/19 19:33
→ JJLi: 而過保/耗用值過高的車輛 也的確是道路養護的風險與負擔(嘿~ 04/19 19:34
→ jago: 燃料費只是政府財政來源之一 不一定要有什麼目的不可 04/19 19:34
憲法規定,人民有納稅義務;但並沒有『納費』義務。
(使用者才須付費,則『費』即非義務。)
所以談到費用時,就要提到這個名目和使用情況是否合理。
而如今,國民會『以為』中華民國萬萬稅,
其中一個原因正是迷糊仗的以為『費』就是『稅』…
這也正是現行『買煙健康捐』在法界一直有違憲爭議的原因:
不能因為都為『政府』所用就打迷糊仗。
※ 編輯: JJLi (111.83.220.238), 04/19/2016 19:47:56
→ ek252: 公路的養護修建及管理得徵收汽燃費 但沒有說公路的養護修 04/19 20:01
→ ek252: 建及管理都要全靠汽燃費 ""國家還是可以另編預算補充之"" 04/19 20:01
→ ek252: 至於國道則另外還有自己的國道基金可以養護... 04/19 20:05
稍微整理一下推文格式,方便閱讀。
大法官釋文593號(2005年),已經整理在下面回文。
→ hicker: 但 無論是大法官解釋或是那篇論壇文 04/19 20:03
→ hicker: 那時間點都是在電動車未出現之前 亦即所有車輛都要吃油 04/19 20:04
→ hicker: 所以改隨油徵收合理 但在不吃油的電動車出現並逐漸增加後 04/19 20:05
→ hicker: 現行的 所有車輛都要收燃料使用費 就會出現問題了 04/19 20:06
(更何況隨油徵收…那會把坑挖更大(笑))
推 Odakyu: 以後科技進步,可以隨時上傳汽車行駛公里數 04/19 20:07
→ Odakyu: 再依汽車行駛公里數去計算稅率 04/19 20:07
→ hicker: 所以 將 燃料使用費 改成 道路使用費 才是名實相符 04/19 20:07
推 xxxx217312: 主任也有在看road板... 04/19 20:10
(驚)
→ ek252: 汽燃費的本意就已經把用於公用/用於大眾運輸/有助於環保的 04/19 20:11
→ ek252: 這幾項排除在外 否則公車整天在路上趴趴走也會影響路面有 04/19 20:11
→ ek252: 什麼理由不徵收?...還不是因為被歸類在大眾運輸 04/19 20:12
※ 編輯: JJLi (111.83.220.238), 04/19/2016 20:54:32
推 seeback: 過去四十年沒隨油收,現在要收了卻擔心將來沒人用油XD 04/19 21:20
→ seeback: 就算是隨車收,可是現行制度還是以CC數收取,電動車還是 04/19 21:21
→ seeback: 可能收不到XD 04/19 21:22
※ 編輯: JJLi (111.83.220.238), 04/19/2016 21:30:00
推 ciswww: 牌照稅已有kW cc換算表 04/19 23:36
推 BillHuang: 還是覺得收160億公升的汽燃費 實際發油量只有98億公升 04/23 10:27
→ BillHuang: 很扯 04/23 10:27
→ BillHuang: 用排氣量算發油量偽科學 跟能源局的數字也對不上 04/23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