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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規定,行人應靠邊行走,但沒有規定應考左或右。 公路總局呼籲行人「靠左邊」 https://168.motc.gov.tw/theme/pedestrian/post/1907121154423 https://g.yam.com/L53HF 我都是面對車流跑,這樣才能看到面前的車輛動態,也才能即時應變。若是傍晚以後,我會 在手上別上一個閃光警示燈,提醒別人注意也是保護自己。 ※ 引述 《hk91e08 (hk91e08)》 之銘言: : 是這樣的,由於我不愛圍墻邊、操場那樣定點跑步,都是跑一般道路較多。 : 之前聽人家說行人逆向走比較安全 : 所以我跑步也都靠左邊跑(面對車流) : 今天跑步時被迎面而來的機車大吼:你逆向欸! : 頓時覺得我這樣有錯嗎? : 想問問大家,跑一般道路時難道都是靠右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79.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_Running/M.1629690203.A.2D5.html
kaodio: 在路上跑步就是違法 比沒戴口罩還嚴重 08/23 12:01
bkj123: 喔是喔違法你說了算大家拍手通過 08/23 12:16
kaodio: 都看了133條怎麼不把剩下的補上來呢 08/23 12:39
kaodio: 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 08/23 12:39
kaodio: ,阻礙交通 08/23 12:39
omega31perda: 靠左會自覺到邊邊去不妨礙來車沒造成事故的話倒是無 08/23 12:40
omega31perda: 妨 08/23 12:40
kaodio: 在路上跑步就不要把自己當『行人』了 08/23 12:41
juiping: 樓上k大 應該直接回文到版上! 08/23 13:06
tilasmi: 閃光燈對視線也會造成壓力,變成一瞬間看不到路,其實我 08/23 13:08
tilasmi: 很討厭那樣的人車從身旁過,影響安全 08/23 13:08
karate2007: 2樓臉有腫腫的嗎? 08/23 13:13
happy369852: 2f 打球阿,你當球 08/23 17:27
FantisyP: https://reurl.cc/Q9y489 法條在那裏沒錯,但是開罰也不 08/23 17:38
FantisyP: 會因為這條開罰在路上跑步. 08/23 17:39
FantisyP: 一個是闖紅燈,一個是未禮讓行人,並沒有133條的問題.還是 08/23 17:40
FantisyP: 太少用了連警察都不知道? 08/23 17:40
ambrosio: 路上跑步違法怎麼不來抓,全台灣跑者在路上都不知道跑 08/23 17:42
ambrosio: 多久了,有人被罰嗎? 08/23 17:42
ambrosio: 不要跑個步毛一堆啦,很煩 08/23 17:43
donttry: 因為人行道無法行走? 08/23 19:23
hc23: 賺到了 跑步都會經過派出所門口,沒被警察抓過 XD 08/23 20:27
broodkey: 跑過警局跟巡邏車這麼多次,除非違其他交通規則,不然根 08/23 20:40
broodkey: 本不會有警察單抓這點開罰,單拿一法條來講違法其實沒太 08/23 20:40
broodkey: 大意義 08/23 20:40
shfunhuang: 賺翻了,跑了那麼多次馬路沒被開罰過 08/23 20:52
xubpcl: FantasyP舉的例子有問題。案例中是在斑馬線(行人穿越道) 08/23 21:43
xubpcl: 撞的,這篇大家在說的是沿著路邊在跑,不能類比。 08/23 21:43
prozen21: 最討厭路上腳踏車或是路人身上有爆閃燈 閃瞎別人再哭被 08/23 21:46
prozen21: 撞 08/23 21:46
donttry: 我們這邊人行道連行人都不走 真的是人行道無法走啊 08/23 23:22
mema: 任意 08/24 12:05
filet: 連燈都會閃爆你就不要上路三寶 08/24 18:34
filet: 樓上的貼文別忘了,「雙方」都有罪,撞到人也是有罪 08/24 18:38
FantisyP: 上面不是有人說跑步就不要把自己當行人XD 我倒想知道是 08/24 18:57
FantisyP: 否曾經有被這條開罰過的案例. 08/24 18:58
FantisyP: 樓上影片的例子是雙方都過失傷害,跟133條無關.依照經驗 08/24 19:01
FantisyP: 舉例來說,你撞到違停路邊的車,不管責任歸屬,交警一定會 08/24 19:02
FantisyP: 開違規停車的罰單. 08/24 19:02
FantisyP: 同理,上面兩方互告過失傷害是一回事,如果真有違反133條 08/24 19:03
FantisyP: 情形,警察應該先開跑者違反133條的罰單. 08/24 19:04
chiu: 我覺得要爆閃才有達到對向車輛想要迴避的效果,不過我不逆向 08/24 19:14
barttien: 馬路跑違法?那麼請給行人人行道啊…臺灣很多道路就是 08/24 21:49
barttien: 完全不留人行道 08/24 21:49
juiping: 如果上述影片的機車車主引用133條款,不知檢警會如何判? 08/25 09:30
sunshinecan: #1QA9nZGm (Road_Running) 板上以前就有討論過133條 08/25 10:48
sunshinecan: 內文看來法界確實有人認為非人行道就不能跑 這部分平 08/25 10:52
sunshinecan: 時算灰色地帶 出事就可能被追究相關責任 08/25 10:53
anlick: 可替代的地點、運動多的很,完全不想跟車子擠車道。 08/25 11:16
gnaj: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3條主要構成要件是最後面的"阻礙交通" 08/26 18:09
marsaqua: to 1樓錯誤觀念 道路交通規則是行政「規則」,沒戴口罩 08/28 03:04
marsaqua: 是傳染病防治「法」,行政命令不會大於法律,畫胡蘭 08/28 03:04
marsaqua: 推文中提到過失傷害(刑法)與此規則133,是競合問題, 08/28 03:07
marsaqua: 但刑事訴訟判決後,違反行政規則一樣可以「另外」追究 08/28 03:07
marsaqua: 有錯請指正 tks 08/28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