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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使用者 yang421 於 SP1_Baseball板 受處分之申訴案。 判決:維持原判。 說明: 1. 使用者坦承違規 申訴文 #1Yey8w1a (SP3_AllSport) 已表示「..我願意接受10日水桶以示懲罰..」 答覆文 #1YfZS4im (SP3_AllSport) 亦言「..真的是我本身的問題比較大..」 所以維持原判。 該項罰則已為最低限度,故無減輕罰則之可能。 同時,使用者於組務板受處分期間,仍可採用私信方式向組務人員提案。故並未影響 當事人權利。 申訴人主張「..減去警告之註記?畢竟二犯90天三犯1-10年的累進太過凶殘」這部份 駁回。組務板使用規則在進行裁處時,仍由管理人員保留裁量權,也有遇過初犯就認 定為嚴重犯行(見6/05他案 #1YdBOCze (SP1_Baseball))者,並無所謂累進兇殘之 說。 而且,為什麼要假設自己會二犯或著三犯呢?這個邏輯說不通啊~ -- 下面是題外話。 跟前案一樣,題外話是個人意見。 先交待一下使用規則改版的個人紀錄 a. 4/01 本來預定在此時調整各組務板使用規則,但個人事務繁忙而影響此項作業 故後續整合調整,至五月中大致定案,其中SP3版本最早完稿 b. 5/21 SP3上訴案 #1YYG5kwZ (SP3_AllSport) 使用者採用文章範本,但未斷行 發現此狀況會影響閱讀情緒,但由於並未事先要求,故仍表示受理該案 c. 5/23 SP3公告 #1YYkYjfN (SP3_AllSport) 表示提案內容需進行斷行 此後也在 SP1 SP2 定稿後發布公告說明修改範圍,並要求使用者需斷行 d. 6/02 籃球 SP1 公告 #1Yc2cYI3 (SP1_Basket) 6/03 申訴文 #1YcRMRgE (SP1_Basket) 未符標題+未用範本,裁定不受理 6/06 板務文 #1YdRXZmx (SP1_Basket) 未用範本,推文要求重發 由於當事人採用編輯文章並套用文章範本,故認同並接受此措施 在此時我認為若使用者以編輯文章補救,亦可承認其並未違規 e. 6/05 棒球 SP1 公告 #1Yd7LQ_W (SP1_Baseball) 有特別強調文章範本 6/06 本案當事人溝通文 未符標題+未用範本,推文要求改善 同時標題改為「(本文不受理,重新發文前請再次閱讀本板使用規則)」提醒
JUNstudio : 請採用文章範本,否則不予受理。06/06 20:21
但當事人採用編輯文章,卻將色碼直接複製貼上而產生亂碼
yang421 : J大請問這樣可以嗎?直接套用範本變這樣我也沒辦法了06/06 20:50
JUNstudio : 那你重發一篇吧~我到時候刪掉這一篇06/06 21:53
yang421 : 還是我標題這樣就OK~內文我改回之前的格式可以嗎?06/06 22:36
JUNstudio : 重發啦~覺得這樣改來改去好麻煩,我明天刪這篇06/06 22:47
我認為當事人不懂如何編輯文章進行補救,所以要求重發 而且改回之前格式?之前格式就錯了,你還改回之前的格式? 6/06 本案當事人溝通文 已符標題&未用範本,仍是採用過去他人案例之文章分段 本人將標題改為「(本文不受理,請使用正確的文章範本重新發文)」 6/06 本人回文說明該如何採用文章範本,稍後收到當事人推文
yang421 : 謝啦~感恩06/06 23:55
6/06 當事人溝通文 #1YdYCboJ (SP1_Baseball) 已符標題+已用範本 故先刪除本人回文說明 並於6/07刪除當事人前兩篇錯誤文章,以維板面秩序 所以當事人主張「此為建立在能為之情況下 要知道..不教而殺謂之虐」其實很荒謬。 籃球SP1的使用者(見上列d.項)比你還資淺,他能作到,而且後續不再犯 那你呢? 先是寫錯→要你採用文章範本還改不對→要你重新發文還沒作到→第三篇才寫對 連錯三次,這是要我們這邊怎麼輕輕放下啊? 我真的覺得我那天被你虐的比較慘啦~ 而且我覺得你的主張偏離事實甚多, 「兩度將其視為亂碼刪除發文」→文章是我刪的 「在沒有範本的情況下不知發出來的文章是色碼遺失」→你第一篇根本是複製舊案例 完全沒用文章範本 「而是一在確認其格式....之順序正確後PO文」→你抄的是舊案例,根本沒用新的範本 所以再怎麼確認都不會對 「同時又無範本能夠參照PO出後是否正確」→並非是不正確而被認定違規, 我想組務板還不至於不近人情 但你太誇張了,怎麼改都改不對那不如重發 「本人非有意一文多發」→是我要求你重發,不要亂扯 「而後組務要求不得修改的情況下才會再度發文」→我覺得你再怎麼編輯下去就是一團亂 真的重發比較快 但我沒想到你第二篇還是沒用範本 沒有提供範例就不會發文,這不是我們這邊該負責教育的。 如果你真的覺得這樣的條件很難達成的話,那麼批踢踢不適合你。 6/06我的回文除了有告知你如何於發表文章時套用文章範本,還有提到這個想法: 最近板規重新修訂,因此會希望使用者真的能配合,彼此都給點方便 如果一直沒辦法配合,那我想我們這邊也沒必要配合你 若使用者在提案時有些小錯誤,我們也會在能力範圍內盡量配合 但你這次真的太誇張了 -- ▄▄▄▄▄▄▄▄▄▄▄▄▄▄▄▄▄▄▄▄▄▄▄▄▄▄▄▄▄▄▄▄▄▄▄▄▄▄ ◢█◣ ██◣ ◢█◣ ██◣ ███ 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05.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3_AllSport/M.1655093478.A.A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