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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受理。 本案推文經檢舉後認定違規
hsien28: 什麼豬大哥作古 死派不要造謠03/04 12:04
本上訴案與近期判決完成的上訴案之違規行為近似,故在前揭上訴案審理期間,曾於 3/06 先行去信詢問本案檢舉人相關提問,這邊僅摘錄與本案推文有關之答覆: 1. 為何認定本案屬於板規C-6「拿死者開玩笑者」之違規行為? 檢舉人答覆: 第一點 豬哥亮本人過世是明確之事實 而h版友說沒死的人是造謠 y版友說過世的人忙於選務 這麼明顯的開死者玩笑 還有需要檢舉 者證明什麼沒有違規 c6的標準不是就寫在那嗎? 認不認定違規 是版主跟據版規來做決定並非檢舉者 請本案上訴人就本案推文內容,針對檢舉人的「造謠」主張做出答辯。 -- 參考資料:前案上訴案判決 #1c1jZtLF (SP3_AllSport) 本案檢舉人提問 #1bvq6L-7 (SP3_AllSport) 本案檢舉人答覆 #1byPQWSZ (SP3_AllSport) -- ▄▄▄▄▄▄▄▄▄▄▄▄▄▄▄▄▄▄▄▄▄▄▄▄▄▄▄▄▄▄▄▄▄▄▄▄▄▄ ◢█◣ ██◣ ◢█◣ ██◣ ███ 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81.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3_AllSport/M.1712567662.A.FE7.html
hsien28 : 本人認為「造謠」一詞亦是豬哥亮迷因的梗之一 其他 04/08 23:11
hsien28 : 類似方式亦有以模仿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或是中央流行 04/08 23:11
hsien28 : 疫情指揮中心之圖片格式 來傳達豬哥亮已死為假消息 04/08 23:11
hsien28 : 甚至須罰款之內容 而根據該篇文章下方之推文 並未 04/08 23:11
hsien28 : 有任何人因本人或是他人類似推文產生對豬哥亮先生 04/08 23:11
hsien28 : 是否已死的懷疑 因而可認知對於該篇文章的讀者 對 04/08 23:11
hsien28 : 反串的迷因是有共識性的 而根據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之 04/08 23:11
hsien28 : 專文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9274 04/08 23:11
hsien28 : 反串在有共識之下 可視為迷因的趣味性 而並非對於 04/08 23:11
hsien28 : 死者的惡意玩笑 04/08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