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ala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gmyf2000 (streaker)》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Kp9p-XM ] : 作者: wyler (wyler) 看板: LAW : 標題: [請益] 沒借錢,但簽了本票… : 時間: Sat Jan 31 17:14:35 2015 : 各位鄉民大大、律師先進好 : 本魯遇到一個狀況 : 是當初任職於某家設計公司 : 到職時 : 公司給我簽一張合約及一張本票 : 內容大概是說要保證任職滿一年 : 但並無借貸關係 : 一年多後,我提了離職,老闆也答應了 : 本魯卻沒將票取回 : 離職隔一年多後的現在 : 收到了法院裁定本票的通知書 : 不曉得後續我該怎麼處理呢?? 只能認命付錢嗎... 公司聲請本票裁定後,下一步就是要聲請強制執行 換句話說,就是要查封你的財產 (房地、存款、薪資等) 你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非訟事件法第195條第3項 發票人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不合於第一項之規定者,法院 依發票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1、你現在就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訴訟 2、在接到法院強制執行命令後,拿著前面已經起訴的證明,聲請停止 強制執行。 這樣一來,公司在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終結前,都不能行使本票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12.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22788860.A.9D9.html ※ 編輯: H23324216 (36.228.112.100), 02/01/2015 19:12:03